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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7(科瑞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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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7 科瑞技术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ESG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 ├─────────┼──────────────────────────────────────────────┤ │2025-09-18 18:44 │科瑞技术(00295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 2025-09-18 18:44│科瑞技术(0029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名 1.01 选举PHUA LEE MING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1.02 选举彭绍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LIM CHIN LOO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1.05 选举陈路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名 2.01 选举余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文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赵宝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第五届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5-067、2025-068)。 (三)上述议案一、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人数之积,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可以投出零票)。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一至五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 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四、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30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32) 联系人:康岚、张晶 电话:0755-26710011转1688;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aded5da-1915-47b2-8e9e-eaa35b373e8a.PDF ─────────┬──────────────────────────────────────────────── 2025-09-18 18:44│科瑞技术(002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科瑞技术(0029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19929fb7-353f-4e9f-b49d-ff99cab4250d.PDF ─────────┬──────────────────────────────────────────────── 2025-09-18 18:44│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并提交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企业中委派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进行遴选及审核; (四)对董事的提名和任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相关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 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 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d8e2c2b6-04d5-4470-b395-cacb8950a677.PDF ─────────┬──────────────────────────────────────────────── 2025-09-18 18:44│科瑞技术(00295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审查薪酬计划 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 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四)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来认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相关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条件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锁条件。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 交董事会。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紧急情况下,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 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 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334daea6-a5b9-4166-9e37-e4ef0984db11.PDF ─────────┬──────────────────────────────────────────────── 2025-09-18 18:44│科瑞技术(002957):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以下简称“ESG”)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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