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53 日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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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 │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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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1 │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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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1 │日丰股份(0029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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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0 │日丰股份(00295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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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0 │日丰股份(00295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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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57 │日丰股份(002953):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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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37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 │询函回复 (豁免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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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36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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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36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 │审核问询函回复 (豁免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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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35 │日丰股份(00295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丰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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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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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
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e817ccc7-ebb7-4963-85c0-8d4f1ca92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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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1│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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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
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
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
54,716.9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45,283.0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 预计待支付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预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额 的款项金额 收益扣除手 计节余金额
总额(A) (B) (C) 续费净额 (E=A-B-C+D)
(D)
新能源及特 37,164.53 32,982.07 3,174.87 1,964.83 2,972.42
种装备电缆
组件项目
注 1:募投项目已投产运营,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设备款等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形成的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这些款项将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根据付款条件是否满足,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相关款项。
注 2: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964.83 万元,以及尚未使用的基本预备费 1,000.00 万元等,
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变更、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处理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
加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费用。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出现基本预备费支出的情形。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 募集资金中基本预备费的节余
募集资金中基本预备费金额为 1,00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变更、国家政策性调整
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处理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费用。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出现不可预见的变
更或政策性调整所导致的额外投资需求,同时,也未发生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此,该部分基本预备费未被使用,形
成了资金节余。
(二)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组件项目”已投产运营,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
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项目扣除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支付剩余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届时,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产运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f1e22087-ba9e-4a6d-b72c-2711a9123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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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1│日丰股份(0029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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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冯宇棠及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已投产运营,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同意对“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
件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扣除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
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c79041c-c763-4dc5-9a10-2449ca24e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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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0│日丰股份(00295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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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
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
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
54,716.9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45,283.0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 已签合同待 利息及理财收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额 支付款项 益扣除手续费 金额(E=A-B-C+D)
总额(A) (B) (C) 净额(D)
新能源及特 37,164.53 32,982.07 3,174.87 1,964.83 2,972.42
种装备电缆
组件项目
注 1:募投项目已投产运营,尚有部分合同尾款、设备款等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形成的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这些款项将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根据付款条件是否满足,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相关款项。
注 2: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964.83 万元,以及尚未使用的基本预备费 1,000.00 万元等,
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变更、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处理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
加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费用。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出现基本预备费支出的情形。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集资金中基本预备费的节余
募集资金中基本预备费金额为 1,00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变更、国家政策性调整
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处理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费用。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出现不可预见的变
更或政策性调整所导致的额外投资需求,同时,也未发生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此,该部分基本预备费未被使用,形
成了资金节余。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组件项目”已投产运营,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
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项目扣除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支付剩余已签合同待支付款项,届时,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产运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a7b86e33-e324-4823-bcd1-377cc3492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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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20│日丰股份(00295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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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产运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
公司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及特种装
备电缆组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e4f73eb2-3dd8-422e-8906-1f26c0928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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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57│日丰股份(002953):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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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董事
会审议的使用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到期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8)。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将用于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的使用期限(到期日为 2025 年 6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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