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940(昂利康)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940 昂利康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4 16:41 │昂利康(0029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10-28 19:42 │昂利康(002940):关于子公司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公告 │ ├─────────┼──────────────────────────────────────────────┤ │2025-10-28 16:51 │昂利康(002940):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10-24 18:19 │昂利康(00294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0 00:00 │昂利康(002940):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5-10-20 00:00 │昂利康(0029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0-16 18:19 │昂利康(0029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6 18:19 │昂利康(0029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3 16:42 │昂利康(002940):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5-10-10 00:00 │昂利康(0029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5-11-04 16:41│昂利康(0029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 昂利康(0029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146685c5-c130-460b-b63f-38fa1089d30d.PDF ─────────┬──────────────────────────────────────────────── 2025-10-28 19:42│昂利康(002940):关于子公司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公告 ─────────┴────────────────────────────────────────────────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科技”)收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核准签发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基本信息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兽药产品批准 兽药字 111183373 兽药字 111183374 文号 有效期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30年 10月 23日 含量规格 50mg(阿莫西林 40mg+克拉维 250mg(阿莫西林 200mg+克拉 酸 10mg) 维酸 50mg) 企业名称 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北 1000号-2 二、产品基本情况 子公司动保科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用于治疗犬和猫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脓 性皮炎、脓肿和肛腺炎)、牙感染(牙龈炎)、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肠炎。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取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该兽药具备生产上市销售条件。 该兽药批准文号的取得可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对推动宠物用药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因兽药产品的上市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ad089ec-cc91-4228-a0be-9897fff4a3c4.PDF ─────────┬──────────────────────────────────────────────── 2025-10-28 16:51│昂利康(002940):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公司公司监事潘小云先生 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 月 28 日至 2025年 10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15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0.08%)。 2025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监事潘小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10 月 27 日,潘小云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暨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小 集中 2025年 7月 28日 58.45 49,000 0.0243% 0.0250% 云 竞价 2025年 7月 30日 52.67 50,000 0.0248% 0.0255% 2025年 8月 1日 62.92 10,000 0.0050% 0.0051% 2025年 8月 6日 57.85 20,000 0.0099% 0.0102% 2025年 9月 4日 43.00 10,000 0.0050% 0.0051% 2025年 10月 17日 44.78 10,000 0.0050% 0.0051% 2025年 10月 27日 39.57 10,000 0.0050% 0.0051% 合计 -- -- -- 159,000 0.0788% 0.0811% 注:①潘小云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②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 股份后公司 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潘小云 合计持有股份 638,635 0.3257% 479,635 0.24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659 0.0814% 659 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8,976 0.2442% 478,976 0.24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 的情形。 3、潘小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小云先生本次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备查文件 1、潘小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edc7b27-f235-42b9-842b-a1c47d680be9.PDF ─────────┬──────────────────────────────────────────────── 2025-10-24 18:19│昂利康(00294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昂利康(00294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b62e8d2-799f-46e3-af0e-4e237f5d8c1b.PDF ─────────┬──────────────────────────────────────────────── 2025-10-20 00:00│昂利康(002940):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昂利康(002940):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f0d9729a-5899-4514-83d1-3a46c13720bc.PDF ─────────┬──────────────────────────────────────────────── 2025-10-20 00:00│昂利康(0029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940,证券简称:昂利康)连续 3个交易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年 10月 16日、2025年 10 月 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创新药业务关注度有所提升。公司目前在研的创新药项目仅有 1 个,系 ALK-N001 项目,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 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生物”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合力”)签署了关于 ALK-N002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飞生物和亲合力仍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创新药研发和投入具有周期 长、投入大、不确定性高的特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31,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15%。2025 年 9月 25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 2026年 11月 2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获得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股票,存在减持的可 能性。截至 2025年 10月 1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和出售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2025 年 7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公司监事潘小云先生计划在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10月 27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8%。经确认,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潘小云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 149,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7%。截至目前,潘小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公司目前在研的创新药项目仅有 1个,系 ALK-N001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 I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于 202 5年 8月 26日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生物”)、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亲合力”)签署了关于 ALK-N002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亚飞生物和亲合力仍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回复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10a6a723-c7a5-4c1d-a8e8-81d31fe0359c.PDF ─────────┬──────────────────────────────────────────────── 2025-10-16 18:19│昂利康(0029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 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和下 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月 16日上午 9:15至 2025 年 10月 16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南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 201,728,186 股,其中公司回购股份 5,619,700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6,108,486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2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9,963,6 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73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883,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6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8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 3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8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922,9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93%;反对 25,3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53%;弃权 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39,6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433 2%;反对 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3524%;弃权 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1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928,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651%;反对 22,7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27%;弃权 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0.0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45,4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13 9%;反对 2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3161%;弃权 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16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8f3caf6-d3da-4339-9ff6-a16f6eeed77a.PDF ─────────┬──────────────────────────────────────────────── 2025-10-16 18:19│昂利康(0029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昂利康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昂利康”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俞晓瑜、郑忻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参加昂利康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昂利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昂利康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相关媒体 和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根据昂利康公告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会议通知”),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现场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 北 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上 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10月 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与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根据会议通知,截至 2025年 10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据此,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6,108,486股。 本所律师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审查,证实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92,883,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63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3名,代表股份 7,080,30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4%。 在出席本次会议的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324人,代表股份 7,18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4%。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表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昂利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 《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