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5 天奥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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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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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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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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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51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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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6 │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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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 │天奥电子(0029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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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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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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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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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 │天奥电子(00293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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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天奥电子(00293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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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1
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 8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
限制性股票 2,161,326股。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二平等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 4人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04,000股。以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65,32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424,102,508 股减少为 421,837,182 股,注册资本由424,102,508元减少至 421,837,182元(仅考虑目前情
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2021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
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0日至 2026年 7月 3日
2、申报电子邮箱:tadz-boardoffice@cetc.com.cn
3、咨询电话:028-87559309
4、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扫描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的扫描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件的扫描件。如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扫描件
。
5、其他说明:邮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申报文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20deef8-ad9b-4622-a4be-2a92f030f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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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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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1a5dad6-b410-4823-9d79-b5fbc3bfd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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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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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虎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85名,代表股份191,323,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12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79名,代表
股份15,420,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6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176,590,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8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76名,代表股份14,733,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3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466,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反对1,78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4%;弃权71,0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468,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3%;反对1,78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9%;弃权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469,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9%;反对1,78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9%;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21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0%;反对2,03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9%;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48,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1%;反对1,27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4%;弃权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045,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809%;反对1,276,89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04%;弃权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7%。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7,768,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66%;反对1,78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6%;弃权71,3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6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63%;反对1,785,84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08%;弃权71,3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9%。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持有171,698,289股,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8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4%;反对1,270,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3%;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9,211,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59%;反对1,79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6%;弃权318,4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65%。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丁、刘亚新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6】第023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06dcc8e-2695-4046-8738-a8c3a6ad8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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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51│天奥电子(00293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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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刘类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6,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1,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类骥 副总经理 4,086,717 0.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拟减持数量占本人所持公
(股) 股本比例 司股份的比例
刘类骥 1,021,679 0.24% 25.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择机进行减持,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刘类骥先生承诺:
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有关承诺。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将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票。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天奥电
子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天奥电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天奥电子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刘类骥先生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
(三)刘类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类骥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2bc8a31-3b80-4de6-bd07-89df8426b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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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6│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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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00293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f27a8c8-eab1-4a68-8ca3-13753b937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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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天奥电子(0029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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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
8 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人
员安排、时间节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
见与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926d77-c2a1-4a55-906a-612a8825c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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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天奥电子(0029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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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0029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2bfff6-6203-4cbd-ab15-572366759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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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天奥电子(0029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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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
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2026年 1月 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作出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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