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0 宏川智慧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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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17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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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4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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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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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 │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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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 │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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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1 │宏川智慧(00293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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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1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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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4 │宏川智慧(002930):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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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0 │宏川智慧(002930):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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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00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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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17│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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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36dc83a2-f6cd-427f-aff2-719e0a55f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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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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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十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下午 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5 年 12月 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提案 1.00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持有“宏川转债”
的股东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号 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
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5年 12月 23日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号 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卓乃建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14956fb-7eb0-4c6c-bf1c-f2a6d5a9f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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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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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依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名,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须补选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雷根强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雷根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雷根强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雷根强先生独立董事津贴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由 3人增加至 4人,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雷根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历、知识结构、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雷根强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雷根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2日简历:
雷根强 1963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主要任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财政金融系副主任、财政金融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经
济学院党委书记。现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退休教授,及担任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雷根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雷根强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雷根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b541e94e-ca24-47a9-bc65-234c9a0ad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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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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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f9c2c64-5640-4714-ad8f-f2f057dd1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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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2│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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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501a2e18-873a-4222-a50d-797371351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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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1│宏川智慧(00293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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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2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黄韵涛、刘宇航、张荣武、徐胜广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年 12月 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
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5)。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年 12月 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6)。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年 12月 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67)。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d5c86411-a30c-4675-aced-f15f92233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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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11│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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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b29c64f9-3672-4025-8320-be7eb038d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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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4│宏川智慧(002930):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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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2月 8日下午 16: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2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8日上午 9:15
-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8日 9:15-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号 1栋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225,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 457,489,767股的 3.32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06,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489,7
67股的0.351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19,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489,767股的 2
.9770%。
4、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4,644,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15%;反对 572,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574%;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27,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207%;反对 572,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5%;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开展集团池业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4,64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9%;反对 57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033%;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26,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164%;反对 57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49%;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5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f5dd34be-3350-438c-a0c2-f3c43513b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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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20│宏川智慧(002930):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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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
师、季俊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
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向公司股东发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甘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225,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81%;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9,408,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6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06,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1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619,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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