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2 伊戈尔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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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07 │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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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 │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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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 │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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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 │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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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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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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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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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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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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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伊戈尔(0029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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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07│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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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354f342-6371-4d91-adfb-a2c49bc4b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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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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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b1c5b52-89e9-4bd8-af30-46efb9f3e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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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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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b2f7130-2150-4b44-a3c1-efb7785c0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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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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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550c4bd-828b-4b3d-bb6b-a130ce4c9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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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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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be6c22c-48ad-4051-932a-efbd384d4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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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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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43790d6-f856-4116-ab6a-f392c96d4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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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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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c6e34cf-3a1b-4a92-aa9a-30afbb893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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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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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线上举
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00
(二)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肖俊承先生,董事、总经理赵楠楠先生,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财务负责人陈丽君女士,董事会秘书梁
伦商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69ee2e-0a02-42ce-af07-a281f0579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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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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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伊戈尔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重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
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重大投资、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
(5)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6)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难以发现并更
正,对工作效率或效果有严重影响,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较容易发现并更正,对工作
效率或效果有显著影响,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可以马上发现并更正,对工作效率或效
果只造成轻微影响,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对于重大缺陷,管理层还关注以下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d98053b-8a29-49d2-bd0f-771166f94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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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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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小组的人员
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容诚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及 H 股相关事项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3月 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057830-b07b-4670-b176-c39cfad01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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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伊戈尔(00292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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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容诚事务所在 202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事务所对伊戈尔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
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
质。容诚事务所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
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
执业;2023 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兆日科技、深圳机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松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
执业;2023 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古井贡酒、兆日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诚,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事
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兆日科技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科生物、华安证券、巨一科技、明微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松亮、李嘉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鲍灵姬于2025年10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
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
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
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
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事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
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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