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0 德赛西威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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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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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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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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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 │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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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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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 │德赛西威(002920):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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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6 │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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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40 │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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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7:16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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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00:30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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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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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58,773.00股后的 593,950,52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340 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6,842,634股变更为当前的 596,809,294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对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12.440123元(含税)。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
3元/股。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58,773.00 股后的 593,950,521.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1.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8*****470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 08*****249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258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64 新余市恒惠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08*****260 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3月 2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742,438,151.25元 =593,950,521股×1.25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2440123元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2,438,151.25元÷596,809,294 股=1.2440123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
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林洵沛
咨询电话:0752-2638669
传真电话:0752-26559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58ce64c-88ef-4a22-87c6-22943d5546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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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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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
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洪树勤先
生和王荣鑫先生。
王荣鑫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伟
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王荣鑫先生负责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洪树勤先生和张伟鹏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荣鑫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744879c-0760-45a9-9989-52dfe41f3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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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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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b955ded-cb07-4e52-87ed-dcb18efd3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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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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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cd96ac1-6e85-42bb-9d92-afacbe62a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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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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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9f1df8a-e6c2-43f5-9ce3-6947d20f0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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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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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3e0d724-0e09-469c-8360-362f97fc04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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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6│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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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3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并于 2026年 3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本次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
本次发行”),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进行了修订。
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原有制度将继续适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
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拟确认公司董事会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如下:
执行董事:高大鹏先生、凌剑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罗翔先生、尹毅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的确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尹毅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薇女士为相关委员会委员,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熊明良先生、李兵兵先生、徐焕茹先生、李薇女士、尹毅强先生,熊明良先生为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李薇女士、姜捷先生、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罗翔先生,李薇女士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焕茹先生、姜捷先生、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高大鹏先生,徐焕茹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8cde374-bcac-4d75-8350-349138ff0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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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40│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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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bd8d7ffa-94b9-4e45-899e-473352cd4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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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7:16│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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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73b62897-f3a0-4866-bce5-ff8364734e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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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00:30│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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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3e67455-f690-473f-9123-ee6297c33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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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7│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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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薇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惠州市德赛西
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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