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0 德赛西威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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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55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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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9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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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9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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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6 │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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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5 │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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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21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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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20:00 │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半 │
│ │年报更新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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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56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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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56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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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9:56 │德赛西威(002920):德赛西威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半年报 │
│ │更新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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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55│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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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神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7,980,26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的 1.45%。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收到神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神华投资在本次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深圳市神华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80,268 1.44 7,980,268 1.44
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神华投资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神华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神华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做出的对公司股份锁定与减持的相关承诺。
4、如神华投资有后续的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备查文件
神华投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878ac4c-edfa-42d8-bdc4-e18fbdf2f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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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9│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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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3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17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2),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
议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上述提案 1.0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00-3.00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28581bba-4687-48ed-a928-619a76f8e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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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9│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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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 24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9月 24日至 2025年 9月 23日止。
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2月 2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15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6 年 2月 20 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6 年 2月
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03cfa8b2-b563-461b-8bbe-fd6b3bda0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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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6│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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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电话及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9月 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
年 9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日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2月 2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 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6 年 2月 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
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
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9月 24日至 2025年 9月 23日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2月 2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 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
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6 年 2月 20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
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c4f5ddcf-3dd8-45b3-a908-ef3bf3185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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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5│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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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电话及专
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
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6 年 2 月 20 日),是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6 年 2 月 20 日),是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
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0406b7ad-9bae-4391-a7f7-49f201bca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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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1:21│德赛西威(00292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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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0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的 3%。
公司分别在 2025年 7月 30日与 2025年 8月 7日,对惠创投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况进行披露,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6)。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收到股东惠创投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惠创投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
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不
(元/股) (股) 含公司回购专
户股份)(%)
惠州市创新投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30日 109.26 5,499,944 1.00
资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 20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7月 9日 94.76 10,900,000 1.97
-2025年 8月 12日
合计: 16,399,944 2.97
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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