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0 庄园牧场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0 00:00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
├─────────┼──────────────────────────────────────────────┤
│2025-12-18 18:53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2-10 19:51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2-10 00:00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2-05 18:35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2-03 15:47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5-11-11 16:07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
├─────────┼──────────────────────────────────────────────┤
│2025-11-11 16:06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04 15:47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11-01 00:00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
─────────┬────────────────────────────────────────────────
2025-12-20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
一、政策性搬迁情况概述
为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意见,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庄园”)收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
闭搬迁的通告》和《利通区进一步做好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夏庄园所在的金银滩奶牛核心养
殖区已划入畜禽养殖禁养区,被纳入关闭搬迁范围。
公司于 2018 年 4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策性搬迁通知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为顾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尊重吴忠市利通区防止污染工作的部署,宁夏庄园积极响应政府工作安排进行了
搬迁关停工作并一直积极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协商补偿事宜。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宁夏庄园因政策性搬迁遭受经济损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应依法予以补偿。但截至目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
政府尚未作出任何实质性补偿决定,亦未与宁夏庄园签订补偿协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利益,宁夏庄园向宁夏
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2020 年 3 月 5 日,宁夏庄园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宁 03 行初 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020)宁 03 行初 6号),该行政起诉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于 2020 年 4月 8日开庭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宁夏庄园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20)宁 03 行初 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
人民法院认为:因原告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提出的行政补偿请求尚需被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裁量,以确定补偿
范围、标准和数额,故被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原告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关闭搬迁补偿申请书作出处理。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对原告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的关闭搬迁补偿申请作出处理。案件受
理费 50 元,由被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
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 2020 年 8月 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9)。
为尽快推进补偿事宜,宁夏庄园、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共同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瑞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估
公司”)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涉及的宁夏庄园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三方共同签署了《资产评估
委托合同》。2021 年 7 月,中和评估公司作出《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此后宁夏庄园多次通过发函、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
督促、要求中和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正式稿,但中和评估公司始终未出具评估报告正式稿。为继续推进补偿事宜,自 2021 年下半
年起,宁夏庄园多次前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沟通协商,希望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尽快作出补偿决定,但吴忠市利通区
人民政府始终未给于实质性处理意见。2024 年 2 月,为避免补偿事宜陷入僵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宁夏庄园第二次向宁夏回族自
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对宁夏庄园关闭搬迁损失作出补偿决定并补偿宁夏庄园搬迁
后的损失。宁夏庄园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宁夏庄园起诉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行政
补偿案件开庭传票,传票通知上载明宁夏庄园起诉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件,于 2024 年 7月 2日开庭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6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3)。
宁夏庄园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作出的(2024)宁 03 行初 276 号行政裁定书。宁
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宁夏庄园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闭其牧场造成的损失向宁夏回族
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 7月27日作出(2020)宁 03行初 6号行政
判决书,判决“被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对原告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的关闭搬迁补偿申请作出
处理。”判决生效后,双方就补偿事宜及补偿数额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始终未作出补偿决定,宁夏
庄园因此提起本案诉讼。宁夏庄园就 2020 年 3 月 3日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裁判生效后再次提起本案诉讼,且本次诉讼与前诉的
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构成重复起诉,宁夏庄园应依据已生效判决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非提起
相同的诉讼。为维护已生效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以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宁夏庄园的起诉。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2)。
宁夏庄园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宁 03 行初 276号行政裁定,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
行政上诉状。2025 年 1月,宁夏庄园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2024)宁行终 230 号行政
裁定书。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裁定书“本院认为”部分的主要观点为:本案中,上诉人宁夏庄园曾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
府为被告,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作出(2020)宁03 行初 6号行政判决,判决吴忠市利通
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对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的关闭搬迁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双
方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上诉人宁夏庄园再次基于相同事实和理由提起本案诉讼,且本案诉讼与前案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
的、诉讼请求均相同,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重复起诉。原审法院
在审理中已向上诉人释明应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非再次提起诉讼。综上,原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当。上诉
人宁夏庄园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就上述政策性搬迁相关事项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
二、政策性搬迁进展情况
宁夏庄园在 2025 年 2月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对宁夏庄园
的关闭搬迁补偿申请作出处理。2025 年 12 月 19 日,宁夏庄园收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
场关闭搬迁的补偿决定书》[吴利政决字〔2025〕第 3号],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对被补偿人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
牧场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林木资产等补偿搬迁损失及搬迁费用共计壹仟陆佰壹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161196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宁夏庄园政策性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涉及宁夏庄园政策性搬迁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持续性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牧场关闭搬迁的补偿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a531c247-6bef-4cbe-90db-724cf4990f68.PDF
─────────┬────────────────────────────────────────────────
2025-12-18 18:53│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庄园牧场;证券代码:00291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两个交易日(2025 年 12月 17 日、12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3423bac1-70f7-44c2-aca3-aa9820514d46.PDF
─────────┬────────────────────────────────────────────────
2025-12-10 19:51│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马红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先生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16.47%),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07,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马红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1.股东、董事名称:马红富
2.股东、董事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3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7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马红富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庄园牧场上
市之日至减持之日,若庄园牧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
行调整。
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二: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公司的控股
地位。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
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
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承诺为马红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自愿性承诺,该承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马红富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
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马红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公司存在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此次减持符合相关
要求。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e4c2699-36f3-430a-b765-a3b964e8d741.PDF
─────────┬────────────────────────────────────────────────
2025-12-10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马红富先生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名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马 否 5,867,000 18.22% 3% 2023年9月11日 2025年12月8日 王国福
红
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量(股)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马 32,197,40 16.47% 32,188,000 26,321,00 81.75% 13.46 17,188,000 65.30 9,400 0.16%
红 0 0 % %
富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4c4d675b-8635-4797-9b2a-bda87674e7ac.PDF
─────────┬────────────────────────────────────────────────
2025-12-05 18:35│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89c179f6-1300-4bdb-a605-2cb09d67aca2.PDF
─────────┬────────────────────────────────────────────────
2025-12-03 15:47│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0486536d-42d2-4fd5-8121-fd50579a8660.PDF
─────────┬────────────────────────────────────────────────
2025-11-11 16:07│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34bd192e-2d25-439f-a71b-3f188ceb39f3.PDF
─────────┬────────────────────────────────────────────────
2025-11-11 16:06│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11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杨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东方乳业(陕西)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后,东
方乳业(陕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b89d6c2a-4c51-4b1d-9d71-783784db9205.PDF
─────────┬────────────────────────────────────────────────
2025-11-04 15:47│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