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9 集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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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01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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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50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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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17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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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 │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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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07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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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06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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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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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45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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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37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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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58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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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01│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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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
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57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月26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8.57元/股(含)调整为 8.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
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7 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最高成交价为 5
.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元/股,支付金额为 4,212,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24bee734-1a44-4e8f-b855-da03044af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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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50│集泰股份(0029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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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子公司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从化兆舜、安徽集泰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无偿为上
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进展情况
近日,从化兆舜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申请 13,125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十五年。公司、邹榛夫先生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签订《保证合同》,为从化兆
舜上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从化兆舜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抵押合同
》,以自有资产为从化兆舜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 4月 28日
3、注册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星路 61号
4、法定代表人:黄承相
5、注册资本:9,9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建筑
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7、股权结构:从化兆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3 月 31日
资产总额 392,504,104.15 373,622,508.97
负债总额 253,683,071.29 229,188,711.8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2,810,333.56 228,459,239.78
净资产 138,821,032.86 144,433,797.14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375,923,577.20 70,348,397.99
利润总额 17,296,197.20 5,422,963.25
净利润 19,277,381.15 5,429,466.25
五、《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自然人):邹榛夫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13,125万元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
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
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抵押人: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3、抵押物: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鳌头工业基地龙星片区龙星四路西侧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抵押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抵押期间:自 2025年 7月 29日至 2040年 7月 28日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8,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为 1,592.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390.06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邹榛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9f028a0f-f210-4a5f-b3ea-d140bdfbb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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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17│集泰股份(002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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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
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安泰化学 是 13,000,000 8.71% 3.33% 2025年 1月 2025 年 7 月 建德市新安
16 日 15 日 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00,000 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展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到 展期后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 期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质押到 途
股东或第 )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期日
一 押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安泰 是 18,750,000 12.56% 4.81% 否 否 2024年 2025 年 办理解 浙江银 自身资
化学 7 7 除质押 通 金需求
月 16 月 16 日 手续之 典当有
日 日止 限
责任公
司
备注:上述质押展期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股) 比例
安泰化学 149,325,614 38.29% 83,780,000 56.11% 21.48% 0 0.00% 0 0.00%
邹榛夫 9,010,010 2.31% 4,600,000 51.05% 1.18% 2,350,000 51.09% 4,407,507 99.94%
合计 158,335,624 40.60% 88,380,000 55.82% 22.66% 2,350,000 2.66% 4,407,507 6.30%
备注:1、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2,78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
份 39.65%,占公司总股本16.10%,融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为 78,38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49.50%,占公司总股本 20.10%,融资金额为 13,5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还款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被担保方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
务。
5、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
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e31e9ab9-9401-42ac-b98e-48cc9fa85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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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8│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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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700.00万元–1,000.00万元 盈利:568.68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23.09% - 275.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800.00万元–1,200.00万元 盈利:239.40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34.17% - 601.25%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83元/股 - 0.0261元/股 盈利:0.0146元/股
注:本表格中的“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收入与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受下游海运集装箱制造及建筑工程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其中,海运集装箱制
造市场受到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影响,对新箱需求阶段性收缩;虽然家装市场业务继续保持增长,但建筑工程市场业务则受新开工公建
项目开工不足、终端需求释放不足等因素制约,传统主业短期承压。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传统业务,夯实发展根基,同时积极把握新能源下游市场快速扩容的战略机遇,继续着力拓
展新能源用胶等工业类用胶市场,通过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提升第二增长曲线业务规模占比,增强对周期性波动的抵御能力,推动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修复与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
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7b8e9b8-9b0e-49f3-b4e5-61379a83a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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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07│集泰股份(00290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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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
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安泰化学 是 11,150,000 7.47% 2.86% 2024年 7月 2025年 7月 2 浙江农发小
17 日 日 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00,000 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 期日 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安泰 是 11,000,000 7.37% 2.82% 否 否 2025 年 6 办理解 华安证券 自身资
化学 月 30 日 除质押 股份有限 金需求
手续之 公司
日止
备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股) 比例
安泰化学 149,325,614 38.29% 96,780,000 64.81% 24.82% 0 0.00% 0 0.00%
邹榛夫 9,010,010 2.31% 4,600,000 51.05% 1.18% 2,350,000 51.09% 4,407,507 99.94%
合计 158,335,624 40.60% 101,380,000 64.03% 25.99% 2,350,000 2.32% 4,407,507 7.74%
备注:1、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2,78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
份 39.65%,占公司总股本16.10%,融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为 91,380,000股,占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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