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3 宇环数控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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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01 │宇环数控(00290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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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 │宇环数控(002903):关于越南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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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宇环数控(0029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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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宇环数控(002903):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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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4 │宇环数控(0029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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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4 │宇环数控(0029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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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7:57 │宇环数控(00290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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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7:56 │宇环数控(00290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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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36 │宇环数控(00290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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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36 │宇环数控(00290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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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01│宇环数控(00290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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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易欣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84,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8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 年 7 月 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12
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96%)。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易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易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84,500 0.1184%
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数 拟减持股份占 拟减持股份占
其持有公司股 公司总股本的
份的比例 比例
易欣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不超过 46,125 股 25% 0.0296%
限制性股票已解锁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易欣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易欣女士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易欣女士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的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有关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易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d767e9c-7f65-4b7e-a722-1bc297cb7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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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宇环数控(002903):关于越南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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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宇环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越
南投资设立孙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投资设立越南孙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已完成越南孙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现就其相关注册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越南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英文名称 新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INNOLEAP SMART EQUIPMENT COMPANY LIMITED
2、注册登记号:011106588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525,000,000 越南盾(折合 100,000 美元)
5、注册地址:越南河内市纸桥郡驿望后坊维新街 82 号 IC 大厦五楼
6、经营范围:商品贸易及相关活动,进出口权限、贸易权限、中介代理商服务,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工业和机械设备的安
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相关的研发和试验开发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YUHUAN INTERNATIONAL PTE.LTD.持有其 100%股权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在越南投资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持续扩大国际化经营规模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依托越南的地域优势,加强公司与国
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可能面临国际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越
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在越南公司经营过程中,亦面临法律法规变化等方面的风险,以及存在
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1、新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c6fc3f2-d15a-4a6a-8476-0bb7454eb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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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宇环数控(0029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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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2 号)核准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12.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682.5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67.4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30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前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长沙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宇环
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前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变更为“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及生产线升级扩能建设项
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宇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智能”)。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宇环智能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福元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宇环智能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签订了精密高效智能化磨削设备及生产线
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 5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注 1:2023 年 12 月 9 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三、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变更为“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宇环智能进行增资以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宇环智能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宇环智能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签订了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环智能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存入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元)
湖南宇环 招商银行股 731904751910000 68,626,501.54 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
智能装备 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
四、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 1 为公司,甲方 2 为宇环智能,甲方 1 及甲方 2 统称为“甲方”,乙方为开户行,丙方为保荐机构。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31904751910000,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专户
余额为 68,626,501.54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高端数控磨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2 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
。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樊长江、陈鹏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并在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证监局
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b43fde0f-e89f-4cdd-a0e0-9f6f02a93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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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宇环数控(002903):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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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为 155,805,000 股,本次参与分派的实际股数为 155,805,000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12,464,400元(含税)
。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2,464,400÷155,805,
000×10=0.80 元,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8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 12,464,400 元人民
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8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
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72 许世雄
2 02*****560 许燕鸣
3 02*****964 许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公司股东许世雄、许燕鸣、许亮、彭关清、郑本铭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最低价格由 7.57 元/股调整为 7.4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易欣、孙勇
咨询电话:0731-88209925-8021
传真电话:0731-83209925-802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e705467c-6c39-4721-a4dd-9d150e7a4f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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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4│宇环数控(0029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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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①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②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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