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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00(哈三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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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00 哈三联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5:47 │哈三联(002900):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2026-04-28 15:55 │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王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9日 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 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至 15:0 0。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 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股份188,63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8,0 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84%。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股东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6.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6560ac0-c4db-4052-8653-fedeffeced52.PDF ─────────┬──────────────────────────────────────────────── 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洱生物”)破产资产竞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 日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了公开拍卖活动,公司以起拍价 26,430,000.00 元竞得威凯 洱生物破产资产,包括威凯洱生物所有存货、房屋建筑物 13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7项、设备(其中机器设备 304项、车辆 1 项、电子设备 97项)、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5日、2025年 10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竞拍资产房屋建筑物 13 项(含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手续,并取得了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竞得威凯洱生物破产资产已全部归属公司使用。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得上述不动产权证,确认公司拥有上述房产的产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该标的资产将长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研发等,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64b9a68-b02e-4567-86be-22c5d4c31062.PDF ─────────┬──────────────────────────────────────────────── 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15: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剑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20名,代表股份数为 188,63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16,354,550股的 59.62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 188,0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6,354,550股的 59. 458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6名,代表股份 531,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6,354,550股的 0.168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8%;反对 1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62%;反对 1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15%;弃权 9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292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7%;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35%;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41%;弃权 9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292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5%;反对 1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34%;反对 1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18%;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14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791%;反对 14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69%;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04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6%;反对 19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96%;反对 19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56%;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8%;反对 19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4%;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499%;反对 19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53%;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反对 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827%;反对 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33%;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04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6%;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11%;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41%;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娜律师、孙振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ba45ca5-7936-431a-86c5-3c15c5411459.PDF ─────────┬──────────────────────────────────────────────── 2026-05-11 15:47│哈三联(002900):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 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4:00-16:3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30a32b2-e33e-4f6e-bcd3-274eb45aeb84.PDF ─────────┬──────────────────────────────────────────────── 2026-04-28 15:55│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 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7a9709-23a6-4d44-b354-9507db0ff9e1.PDF ─────────┬──────────────────────────────────────────────── 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8dcfa6-33de-444a-a8c6-30ce38b66cf3.PDF ─────────┬──────────────────────────────────────────────── 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db4019-ae78-43ee-b609-919400edcd4b.PDF ─────────┬──────────────────────────────────────────────── 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 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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