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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5(川恒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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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5 川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18:26 │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5-06-16 16:12 │川恒股份(002895):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6-13 20:52 │川恒股份(00289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2025-06-13 20:51 │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 ├─────────┼──────────────────────────────────────────────┤ │2025-06-13 20:27 │川恒股份(00289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2025-06-13 20:26 │川恒股份(002895):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6-13 20:26 │川恒股份(002895):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6-13 20:26 │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 ├─────────┼──────────────────────────────────────────────┤ │2025-06-11 20:01 │川恒股份(002895):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川恒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2025-06-11 20:01 │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 └─────────┴──────────────────────────────────────────────┘ ─────────┬──────────────────────────────────────────────── 2025-06-18 18:26│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8 月 11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川恒转债”在权益分派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 月 20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川恒转债 ”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川恒转债”将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a23ec2eb-1958-4847-bcfb-db70ae9a9acd.PDF ─────────┬──────────────────────────────────────────────── 2025-06-16 16:12│川恒股份(002895):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1 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 专利权生效 日 日期 ZL 2022 1 一种磷尾矿的无害 川恒股份 发明 2022 年 12 2025 年 06 自授权公告 1726519.9 化处理系统和方法 月 30 日 月 13 日 之日起生效 以上专利的取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4369f509-dce2-44c7-a514-4c77a5025a32.PDF ─────────┬──────────────────────────────────────────────── 2025-06-13 20:52│川恒股份(00289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760,3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 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176,8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股后的 547,416,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549,176,851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56,899,861.20 元÷549,176,851股×10=11.96153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153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 2025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 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川恒转债,转债代码:127043)自 2022 年 2月 11日进入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期间,川恒转债 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176,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760,300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547,416,551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60,300股后的 547,416,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4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5年 6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3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1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的说明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760,3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549,176,8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股后的 547,416,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元,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为 656,899,86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549,176,851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 0=656,899,861.20 元÷549,176,851股×10=11.96153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1535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8.61元/股调整为 17.41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5年 6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6)。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由 24.33 元/股调整为 23.13 元/股,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54-2441118 咨询联系人:李建 传真电话:0854-221022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172c561b-0f38-4f65-bbc9-d585739d0a65.pdf ─────────┬──────────────────────────────────────────────── 2025-06-13 20:51│川恒股份(002895):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本次调整前可转债转股价格:18.61元/股 3、本次调整后可转债转股价格:17.41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 6月 23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 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开发行 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6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 号”文同意,公司 116,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9月 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 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 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21.02元/股调整为 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4、公司因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90元/股调整为 2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5、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 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 12.28元/股,可转债转 股价格由 20.70元/股调整为 20.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6、公司因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68元/股调整为 1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7、公司于 2023年 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票数为 4,0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6.4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 19.98元/股调整为 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 8、公司因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71元/股调整为 18.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9、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限售期内离职及退休的 13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50万股,因股本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0、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限售期内 3名已离职的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尚未解限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0.75万股,因股本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3,318,406股于 2025年 3月完成注销手续,“川恒转债”转股价格由 18.72元/股 调整为 18.7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2,、公司因《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92 3.24万股,授予价格为 11.40元/股,“川恒转债”转股价格由 18.73元/股调整为 18.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转股价格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0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176,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760,300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547,416,551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656,899,86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 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56,899,861.20元÷549,176,851股×10=11.96153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股利为 1.1961535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 P1= P0-D; P1=18.61元/股-1.1961535元/股 =17.4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 P0=18.6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1.1961535元/股。综上:川恒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 17.41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5年 6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d9c207cf-1967-4528-bc74-467c25c0cf67.pdf ─────────┬──────────────────────────────────────────────── 2025-06-13 20:27│川恒股份(002895):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760,3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 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176,85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 股后的 547,416,5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549,176,851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56,899,861.20 元÷549,176,851 股×10=11.96153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153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 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川恒转债,转债代码:127043)自 2022 年 2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期间,川恒转 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176,851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760,300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547,416,551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 元(含税) 。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60,300 股后的 547,416,5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3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的说明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760,3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49,176,85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 股后的 547,416,5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656,899,861.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549,176,851 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56,899,861.20 元÷549,176,851 股×10=11.96153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1535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 转 债 3、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由 24.33 元/股调整为 23.13 元/股,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3日转(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股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7)。 价 七、有关咨询办法 格 咨询机构:证券部 将 咨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由限公司 1 咨询电话:0854-2441118 8 咨询联系人:李建 . 传真电话:0854-2210229 6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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