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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3(华通热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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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3 京能热力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9:58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58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6:22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6-04-29 00:37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 ├─────────┼──────────────────────────────────────────────┤ │2026-04-28 23:09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23:08 │京能热力(002893):京能热力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 │2026-04-28 23:08 │京能热力(002893):京能热力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8 23:08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23:08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8 23:08 │京能热力(002893):2026-02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6-05-20 19:58│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28 人,代表股份109,031,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5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108,287,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 124人,代表股份 74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25人,代表股份 5,776,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61,09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149,55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372%;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5,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73%;反对149,55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92%;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6% 。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57,49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3%;反对149,55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372%;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1,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49%;反对149,55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92%;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9% 。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58,55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2%;反对153,48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0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3,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34%;反对153,48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62,49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9%;反对133,95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29%;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6,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15%;反对133,95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91%;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4% 。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858,55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2%;反对153,48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0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3,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34%;反对153,48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程彦绮律师、王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 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eddeaa9-293c-43b6-b6fb-7571da7a01f3.PDF ─────────┬──────────────────────────────────────────────── 2026-05-20 19:58│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8e43aab-ff57-4ac5-8ce2-ea9811851248.PDF ─────────┬──────────────────────────────────────────────── 2026-05-18 16:22│京能热力(00289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以往年度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税收自查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转 2023年至 2025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319.92万元,并缴纳相应滞纳金 54.75万元, 合计 374.67万元。 二、补缴税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 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26112a6-1e3b-4d61-8f97-680dc934f209.PDF ─────────┬──────────────────────────────────────────────── 2026-04-29 00:37│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2776fc-d93e-4446-981d-fa742ca58eaa.PDF ─────────┬──────────────────────────────────────────────── 2026-04-28 23:09│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述职。 3、特别提示: 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星期四):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f8041a-b49b-484c-81da-50201fcea631.PDF ─────────┬──────────────────────────────────────────────── 2026-04-28 23:08│京能热力(002893):京能热力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要求,通过查验京能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京能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京能财务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收集、整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京能财务前身为“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经收购重组于 2006 年 3 月 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 年 5月 16 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亿元,其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60%,北京京 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0%,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 价证券投资。 二、京能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控环境 京能财务治理架构健全、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5 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均 由董事担任。各治理主体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京能财务规范、制衡的治理架构有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 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京能财务建立了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并制订了 对应制度,对重要风险强化了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架构及职责,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机制 运行防控各类重要业务的风险,确保各类业务合法合规。 从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京能财务建立并实施了包含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的管理机制,按年度实施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管 理,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更新公司风险事件库、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及时指导业务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整,确保公司 业务经营稳健合规。 截至 2025 年 12 月,京能财务各类风险控制效果较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保持良好运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结算业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银实现资金结算,按照内 控牵制原则实现岗位分离,不为成员单位垫款,以快捷、通畅的结算,及时、准确的入账,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信贷业务主要指自营贷款。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自营贷款业务均经由信贷业务部审查、风险 管理部风险及合规审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治理主体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京能财务细 化贷款“三查”管理环节职责,强化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严格把控贷款项目材料的合规性,保证信贷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定期贷后检 查,跟踪资金运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京能财 务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平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统筹安排。京 能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对于盈余资金进行同业存放等安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 程,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流程审批,确保投资风 险可控。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和合规审查;对所开展的业务和交易对手、业务规模、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对风险 变化情况交易人员都将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提请相应层级审批后落实。京能财务开展的投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货币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 AAA级债券投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京能财务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财务公司系统,必须实行 权限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具备大额资金监测系 统和黑名单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监测企业大额资金支付和黑名单支付。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同时制定多项信息化 建设、安全和内控管理标准,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边界防护,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四)内部监督方面 京能财务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价,加强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持 续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将内控评价监督作为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了以日常稽核和专 项稽核为框架的后督管理体系,围绕重点经营管理活动和新业务,有计划性和针对性开展后督评价,筑牢全面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京能财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基本无风险控制盲点 ,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京能财务资产总额为 5,772,667.26 万元,其中 : 货 币 资 金 1,870,121.25 万 元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3,402,571.59 万元;负债总额 5,028,681.85 万元,其中:吸收存款 及同业存放4,520,840.91万元,股东权益为743,985.42万元,营业总收入为 107,322.90 万元,净利润 59,241.60 万元。 (二)管理情况 京能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京能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 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京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标准值 2025.12.31 1 资本充足率 ≥10.5% 17.96% 2 流动性比例 ≥25% 50.54% 3 贷款比例 ≤80% 62.16% 4 集团外负债比例 ≤100% 0.00% 5 票据承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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