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3 京能热力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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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47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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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9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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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9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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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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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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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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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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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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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市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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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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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47│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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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通知,获悉赵一波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或第一大股东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及 量
其一致行动人 (股)
赵一波 否 2,350,000 6.57% 0.89% 2022年 8月 1 2025年 9月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日 日 司
北京分行
合计 - 2,350,000 6.57% 0.89%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数 股 股 为 为 日 用
股东或第 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 补充 途
一 股 质
大股东及 押
其
一致行动
人
赵一 否 2,350,00 6.57% 0.89% 否 否 2025年 9 2028年 9月 南京银行股 质押
波 0 月 4 份 担
15日 日 有限公司北 保
京
分行
合计 - 2,350,00 6.57% 0.89% - - - - - -
0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 例 押 持 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股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 售 和 冻 质押 份限售和 份
) 例 例 结、标记合 股份 冻结合计 比例
计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赵一 35,749,187 13.56% 31,629,10 88.48% 12.00% 0 0.00 0 0.00%
波 0 %
合计 35,749,187 13.56% 31,629,10 88.48% 12.00% 0 0.00 0 0.00%
0 %
4、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赵一波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449b9b9d-ae56-4a6b-b68b-2680c8717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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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9│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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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77fbed6-b8ab-4df3-b69d-dc9f38917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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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9│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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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03 人,代表股份120,66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79%。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119,819,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842,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00人,代表股份 9,848,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307,6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0%;反对 342,2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36%;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75%;反对 342,2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46%;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281,0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0%;反对 338,8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426%;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03,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29%;反对 338,8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01%;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
70%。
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5,036,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
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310,2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1%;反对 346,6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72%;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6,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239%;反对 346,6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93%;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6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306,6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 347,2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77%;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92,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73%;反对 347,2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3%;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
7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296,5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8%;反对 333,4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6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82,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848%;反对 333,4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52%;弃权 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
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296,532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8%;反对 333,40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63%;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82,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848%;反对 333,4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52%;弃权 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
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晓波律师、程彦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
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19197191-5786-407b-a6ed-1ba4ae89e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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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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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通知,获悉赵一波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或第一大股东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及 量
其一致行动人 (股)
赵一波 否 2,000,000 5.59% 0.76% 2024年 8月 28 2025年 9月 8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日 日 限
公司北京分行
合计 - 2,000,000 5.59% 0.76%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 例 押 持 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股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 售 和 冻 质押 份限售和 份
) 例 例 结、标记合 股份 冻结合计 比例
计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赵一 35,749,187 13.56% 31,629,10 88.48% 12.00% 0 0.00 0 0.00%
波 0 %
合计 35,749,187 13.56% 31,629,10 88.48% 12.00% 0 0.00 0 0.00%
0 %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赵一波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89e1a6d-b022-42ad-b261-44dfe53da6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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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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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 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国际奥林匹克 √
学院)新校区项目(一期)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的议
案》
4.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
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 1、议案 5和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 2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议案 4不适用累积
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对提案 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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