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5 京泉华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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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51 │京泉华(0028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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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38 │京泉华(00288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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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7 │京泉华(0028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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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6 │京泉华(0028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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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5 │京泉华(00288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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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京泉华(00288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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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京泉华(0028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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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京泉华(0028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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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44 │京泉华(002885):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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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42 │京泉华(00288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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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51│京泉华(0028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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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162108c0-54cb-46f6-9b3d-0f33e9e8f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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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38│京泉华(00288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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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efb6c550-f283-4b84-8008-4bb6c1b12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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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7│京泉华(0028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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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
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7 年 4月 30
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35,499,974.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0,573,138.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3月9日到达公司账
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 号《验资报告》
。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 30,550.00 17,363.08
项目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 - 6,152.99
目
菲律宾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 - 7,033.93
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1,507.31
合计 43,550.00 42,057.31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司在广东省河源市
新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通过租赁生产厂房和配套区域,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提高公司新能源光伏领域相关产
品的生产规模和品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更能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扣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节余
金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B) 的利息及理财 金额
(A) 收益(C) (F=A-B+C)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 17,363.08 16,938.89 1,214.17 1,638.36
件智能制造项目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约 1,507.48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
,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审慎安排资金使用,强化对项目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配和优化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和降低
了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安排
鉴于公司“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将上述募投项目作结项处理。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除预留约1,507.48 万元资金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外,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1,638.36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将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投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办
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
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2026 年 4月 30 日 2027 年 4月 30 日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但因宏观
经济波动、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了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公司在部分设备购置与产
线建设方面实施动态控制,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投资节奏与真实市场情况更好匹配,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更加契合实际
经营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预期效果,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4月 30 日
延长至2027 年 4月 30日。
(三)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
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 年 4月 30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
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2644bcc0-c080-4288-8707-5695b17ad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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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6│京泉华(0028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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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6caa214c-59dc-427f-8bca-8d81424b7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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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5│京泉华(00288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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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35,499,974.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0,573,138.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3月9日到达公司账
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 号《验资报告》
。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 30,550.00 17,363.08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6,152.99
菲律宾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 - 7,033.9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1,507.31
合计 43,550.00 42,057.31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公司在广东省河源市
新建新能源光伏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通过租赁生产厂房和配套区域,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提高公司新能源光伏领域相关产
品的生产规模和品质,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更能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扣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节余
金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B) 的利息及理财 金额
(A) 收益(C) (F=A-B+C)
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 17,363.08 16,938.89 1,214.17 1,638.36
件智能制造项目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约 1,507.48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
,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审慎安排资金使用,强化对项目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配和优化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和降低
了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安排
鉴于公司“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将上述募投项目作结项处理。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除预留约1,507.48 万元资金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外,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1,638.36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将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投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办
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
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2026 年 4月 30 日 2027 年 4月 30 日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但因宏观
经济波动、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了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公司在部分设备购置与产
线建设方面实施动态控制,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投资节奏与真实市场情况更好匹配,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更加契合实际
经营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预期效果,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4月 30 日
延长至2027 年 4月 30 日。
(三)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1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
募投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2027 年 4月 30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
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4fee0cb-1947-48c8-bb63-0f42ca7b8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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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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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b85f628c-8ae8-4a89-8bf0-6de2e61a21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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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京泉华(0028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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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市
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下午 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1号楼 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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