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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78(元隆雅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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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78 元隆雅图 更新日期:2025-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 ├─────────┼──────────────────────────────────────────────┤ │2025-04-28 23:57 │元隆雅图(00287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元隆雅图(00287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d8da5db-00fc-4f0f-b285-68dc505c47c9.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38fc638-723f-476a-91ce-6e741b15d528.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谦玛网络”)60%股权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7,066.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2018年 9月 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支付 20,851.02万元收购谦玛网络 60%的股权。上述事 项已经 2018年 9 月 19日公司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月30日,标的资产过户日为 2 018年 11月 28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年 9月 4日以及 2018 年 9月 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编号:2018-044)、《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8-052)。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谦玛网络形成 17,066.59 万元商誉。 计算过程如下: 公司于 2018年 11月收购谦玛网络 60%的权益,本次并购形成的合并商誉金额为 28,444.32万元,归属于公司的商誉金额为 17, 066.59万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金额为 11,377.73 万元。 项目名称 谦玛网络 100%股权(万元) 谦玛网络 60%股权(万元) 商誉 28,444.32 17,066.59 (二)商誉减值准备历史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谦玛网络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减 值测试。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商誉未计提过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4年谦玛网络下游客户预算减少,市场竞争激烈,谦玛网络虽保持营业收入基本稳定,但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预计包含商誉的 新媒体营销服务资产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谦玛网络 6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5)第 0665号)。 根据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谦玛网络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2月 31日的可收回 金额为 33,495.31万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谦玛网络含商誉资产组合并账面价值为 65,249.80万元,谦玛网络含商誉资产组评估可回收金额为 33 ,495.31 万元,公司收购谦玛网络 60%股权形成的商誉原值为 17,066.59 万元,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066.59万元,计提后商 誉账面价值余额为 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 17,066.59 万元,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将相应减少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 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e523c57-3d1b-4347-b8ba-1cba77b000af.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共 6项议案。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共 11项议案。 2024年 4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共 1项议案。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共 2项议案。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共 2项议案。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 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共 5项议案。 2024年 11月 2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逾期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共 3项议案。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 2项议案。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2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仅限于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管 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薪酬制定符合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余额未超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提供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规范,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 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23d6c51-dbdb-4d0d-adad-b03fb0440166.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y4Fy8Dp1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边雨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莎莎女士,独立董事栾甫贵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y4Fy8Dp1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欣蕊 电话:86-10-83528822 传真:86-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a81c759-1d64-4832-a29f-21d014f7db23.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 理业务,拟申请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 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 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 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 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 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317d1b3-3357-4b82-80e4-4927f6ae9170.PDF ─────────┬──────────────────────────────────────────────── 2025-04-28 23:57│元隆雅图(002878):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1 份。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4、业务规模 截至 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3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3年度业务收入 27.03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 5.02亿元(50,183.34 元)。 5、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3年末,致同所执业风险基金的余额 815.0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6、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0次。58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1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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