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5 安奈儿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6 16:52 │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2-02 16:36 │安奈儿(00287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2 16:35 │安奈儿(00287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奈儿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
│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
│2026-02-02 16:32 │安奈儿(00287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
│2026-01-27 17:33 │安奈儿(00287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2 19:37 │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0 18:04 │安奈儿(002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20 18:04 │安奈儿(002875):舆情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0 18:04 │安奈儿(00287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
├─────────┼──────────────────────────────────────────────┤
│2026-01-20 18:04 │安奈儿(00287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1月) │
└─────────┴──────────────────────────────────────────────┘
─────────┬────────────────────────────────────────────────
2026-02-06 16:52│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da2854c-0a03-482b-bf21-12855a539435.PDF
─────────┬────────────────────────────────────────────────
2026-02-02 16:36│安奈儿(00287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奈儿(00287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da0286a4-4c0e-4e9a-93ff-9609cc8ab6c6.PDF
─────────┬────────────────────────────────────────────────
2026-02-02 16:35│安奈儿(00287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奈儿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安奈儿(00287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奈儿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
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1bacd01f-7852-4a95-a98c-dca1c8724597.PDF
─────────┬────────────────────────────────────────────────
2026-02-02 16:32│安奈儿(00287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34 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
经消除进行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已消除影响的保留意见事项为 2024年度审计报告第二条“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所述事项,具体内容如
下:
2023年 12月 15日,安奈儿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科技”)与深圳创新科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创新科”)、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电”)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安奈儿科技向深圳创新科预付算力设备采购款及相关税额合计 44,435,096.69 元。因上述采购和销售合同可
能无法正常履行,且存在资金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安奈儿科技将上述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22,217,548.35 元。
因无法就上述购销交易的实质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立信所对安奈儿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
保留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安奈儿科技向深圳创新科预付算力设备采购款累计 70,175,028.96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43,435,14
2.08元。河南广电已向安奈儿科技支付算力设备款 9,746,531.80元。2025年 3月,安奈儿科技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
求裁决河南广电支付剩余货款 87,718,786.2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873,265.90元。
因未能取得有关上述购销交易的充分资料和信息,立信所无法就上述购销交易的实质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5 年 3月,安奈儿科技(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河南广电(被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 87,718,7
86.2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873,265.90元。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 2025年 12月 2日作出《裁决书》([2025]深国仲裁 399号),具
体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 87,718,786.20元。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担保费人民币 37,156.82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88,62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688,622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
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688,622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2025年 12月,河南广电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2月 3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
(一)驳回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
(二)本案受理费 400元,由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鉴于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对安奈儿科技与河南广电之间关于算力设备销售合同纠纷案已作出终局裁决,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河南广电撤销仲裁的申请且为终审裁定,因此安奈儿科技与河南广电之间关于算力设备销售合同已明确为购销交易
。根据裁决结果,公司拥有了收回货款的权利,至于是否可以收回,公司进行了充分判断并足额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原控股股东也
向公司垫付了可能遭受的最高 60,428,497.16元损失,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能判断,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
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8c8a531e-e5cf-4c4c-9643-eda8f76878c1.PDF
─────────┬────────────────────────────────────────────────
2026-01-27 17:33│安奈儿(00287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9,000.00万元—14,000.00万元 亏损:11,465.81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9,300.00万元—14,300.00万元 亏损:11,609.70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2元/股—0.66元/股 亏损:0.54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核算结果,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受消费环境变化、关闭亏损店铺、调整销售渠道结构和加快旧货周
转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f63ab0b9-af30-45ce-8242-0c2c84e1c9da.PDF
─────────┬────────────────────────────────────────────────
2026-01-22 19:37│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安奈儿(00287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46ea9f14-c83f-4cb4-adbf-db23cce38356.PDF
─────────┬────────────────────────────────────────────────
2026-01-20 18:04│安奈儿(002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年 1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9日9:15至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2月 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025 年 6月 9日,股东曹璋先生与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
》的约定,曹璋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 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
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栋 A座 15 楼1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杨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乐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边四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谢蓉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孙晓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蓝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各提案已经 2026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 1月)》。
提案1、提案2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6年2月2日(星期一)至2026年2月6日(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五)预计本次股东会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fcbfbe00-182b-420a-8ae5-db36b2210dad.PDF
─────────┬────────────────────────────────────────────────
2026-01-20 18:04│安奈儿(002875):舆情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情管理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深圳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秘办,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董秘办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
、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
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秘办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刊载媒体、发布时间”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
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
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
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或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秘办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责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
给予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五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
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