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3 新天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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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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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36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已回购股份出售结果及出售股份比例达1%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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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7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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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42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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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1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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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1:26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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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01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及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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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新天药业(0028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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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7 │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参加2026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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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 │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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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天药业(00287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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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365,030股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365,03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
一、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在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65,03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最终权益分派的股本情况以股
权登记日为准。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7日;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新增可流通股份。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1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7,132,163.28元=237,738,776股×0.0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9217
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92177元/股=7,132,163.28元÷244,103,80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217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9c24638-dda7-4763-952c-a50732443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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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36│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已回购股份出售结果及出售股份比例达1%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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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441,038股(即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并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2026年 5月 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7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103,806股
的 0.3236%,并披露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及首次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2026年5月1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4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减持所得资金总
额为 24,577,775.00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0元/股,成交均价为 10.07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与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不
存在差异,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高管锁定股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690,548 98.19 239,690,548 98.1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806,030 3.61 6,365,030 2.61
三、股份总数 244,103,806 100 244,103,806 100
三、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系根据回购方案之《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相关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
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敏感期内出售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
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公司开始实施出售计划之日起,单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 1,400,000股。出售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3月 6日至 2026年 4月 2日)日均成交量为 5,758,785股,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出售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
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1,439,696股)。
(三)公司出售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6fa56fe-bc64-44da-bcf2-6b4535747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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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7│新天药业(0028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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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及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了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主要事项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为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系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和一般项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214595556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 114号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肆佰壹拾万叁仟捌佰零陆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 8月 11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
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
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进出口;药品互
联网信息服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药提取
物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诊所服务(须
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de173f9-997f-4160-8b89-c3a374ce2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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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42│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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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
的通知,新天智药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 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否 为补 起始 押到 后到 用途
及一致 比例 股本 为 充质 日 期日 期日
行动人 比例 限 押
售
股
新天 是 2,430,000 3.55% 1.00% 否 否 2025. 2026. 2026. 浙商证 置换
智药 11.12 5.11 8.11 券股份 存量
有限公 质押
司 融资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累 押后累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计质押 计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新天 68,435,566 28.04 41,716, 41,716, 60.96 17.09 0 0% 0 0%
智药 % 845 845 % %
本次为质押展期操作,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c2d8228-cfa2-4da9-b51a-e8772cdbb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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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1│新天药业(002873):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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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后的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股本的比例由 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41,038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于 2026 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 5月 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789,8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由 235,297
,776股增加至 236,087,576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
的比例由 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主体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7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5月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789,8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由 235,297,776股增加至
236,087,576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
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由29.0847%被动稀释至
28.9874%,权益变动触及1%。
股票简称 新天药业 股票代码 00287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减持股数(股) 权益变动比例
等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A股 0 0.0973%(被动稀释)
合计 0 0.0973%(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因公司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发生变化,在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由29.0847%被动稀释至28.9874%,权益变动触及
1%)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本 例
(剔除回购 比例 (剔除回购
专 专
用账户中股 用账户中股
份 份
后) 后)
合计持有股份 68,435,566 28.0354 29.0847% 68,435,56 28.0354 28.9874%
% 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8,435,566 28.0354 29.0847% 68,435,56 28.0354 28.9874%
份 % 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
的承诺、意向、计划 进度。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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