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70 香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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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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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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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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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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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16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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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47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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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6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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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51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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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5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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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6 │香山股份(002870):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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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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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5 年5 月 6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35 元/
股(含)调整为 34.90 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
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7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1.00 元/股,最低价为 30.31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3,069,42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f4eb3db3-076c-4810-87c1-512f052ec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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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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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赵玉昆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通知,获悉其于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年 7 月 28 日期间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32 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持股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量,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
住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 7月 28日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A股 264 万股 2.00%
合 计 264 万股 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900,000 18.85% 22,260,000 16.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900,000 18.85% 22,260,000 16.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
向、计划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62,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1,320,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41,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
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是□ 否■
反《证券法》《上市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比例。
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217ddaf3-e6ec-4279-bbb5-468379fd3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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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香山股份(0028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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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博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陈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义务披露人陈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75,300
股、1,3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275%,其持股比例由6.28271%减少至
4.99996%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总股本 指 公司总股本为132,075,636股,本报告计算持股
比例时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陈博,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住址为中山市石岐区******,身份证号为4406201954********,通讯地址
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6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1,320,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
公司股份375,300股、1,3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275%。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陈博 集中交易 2025.7.8-2025.7.28 375,300 0.28416%
大宗交易 2025.7.28 1,318,900 0.99859%
合计 - 1,694,200 1.28275%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报告计算持股比例时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本的比例
陈博 合计持有股份 8,297,925 6.28271% 6,603,725 4.99996%
其中:无限售条 8,297,925 6.28271% 6,603,725 4.9999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博先生持有公司6,603,7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
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 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760-23320821
联系传真:0760-8826638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f75389be-739c-4799-8303-80b8b9c7b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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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香山股份(00287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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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陈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3,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获悉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375,300 股、1,31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
28275%(持股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3,72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97,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8271%;本次权益变动之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3,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陈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6ffe204b-5853-48dc-ae7a-7c8d0378b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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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1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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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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