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63 今飞凯达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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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今飞凯达(00286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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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1 │今飞凯达(00286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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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 │今飞凯达(00286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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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1:11 │今飞凯达(0028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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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09 │今飞凯达(00286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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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09 │今飞凯达(00286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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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今飞凯达(00286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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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今飞凯达(00286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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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今飞凯达(00286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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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55 │今飞凯达(002863):财通证券关于今飞凯达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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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今飞凯达(00286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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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披露于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599,483,554股,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1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15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4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8 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033 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
3 08*****130 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1588号
咨询联系人:葛茜芸/吴匡迪
咨询电话:0579-82239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e4718044-14ab-4f88-b1fe-4b8b5d262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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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1│今飞凯达(00286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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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专项增持贷款暨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公司控股股东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今飞控股计划自20
24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1,656,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合计增持金额为5,498.19万元(不含手续费)。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今飞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今飞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
0,768,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7%。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今飞控股未增持公司股份。
(四)今飞控股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今飞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增持金额: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今飞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资金为今飞控股自有资金与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于2024年12月10日向今飞控股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为今飞控股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贷
款金额不超过今飞控股实际增持金额的90%,贷款期限3年,以上贷款要素以最新监管要求为准。
(七)增持主体承诺:今飞控股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
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八)其他事项: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1,6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合计增持金额为5,498.19万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今飞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琪投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注]
今飞控股 143,923,348 24.04% 155,579,348 25.95%
瑞琪投资 46,845,200 7.82% 46,845,200 7.81%
合计 190,768,548 31.87% 202,424,548 33.77%
[注]以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五、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
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
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2、今飞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a1bd2a2-beb5-440c-88c8-32d8e7f3d7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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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今飞凯达(00286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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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控股股东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或“今飞控股”)
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本所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关于本次增持的相关文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并保证上述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对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相关而因客观限制难以进行全面核查或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
、其他有关机构或本次增持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核查意见。
4、本核查意见仅供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控股股东今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事宜的
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第二节 正文
一、增持人主体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7012549733559。
(二)根据增持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条第二款所述下列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
二、关于增持人本次增持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90,768,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7%。
2、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增持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人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取得专项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 202
4 年 12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本次增持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收盘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11,6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合计增持金额为 5,498.19 万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琪投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今飞控股143,923,348 24.04% 155,579,348 25.95%
瑞琪投资46,845,200 7.82% 46,845,200 7.81%
合计190,768,548 31.87% 202,424,548 33.77%(四)增持人承诺情况
今飞控股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
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本次增持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今飞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02,424,5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7%。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专项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于2025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于2025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于2025年3月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就增持人之增持目的、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增持进
展及增持人承诺等事项予以公告。
鉴于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公司拟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以免于要约。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768,548股,占公司总股本 31.87%。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2,424,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7%。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 30%,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未超过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
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67a69aba-4647-4fb6-8c6a-8ff4444e7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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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1:11│今飞凯达(00286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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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02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4%)的股东君润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润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5
,020,57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近日,公司收到君润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君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020,572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5,02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君润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不超过 5,02
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
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 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
术平均值的 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君润投资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今飞凯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君润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今飞凯达的股份,也不由今
飞凯达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君润投资将主要采取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所持今飞凯达全部或部分
股份。
3、君润投资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今飞凯达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的 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
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君润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君润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君润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是君润投资
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君润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75299862-19cb-4ffd-8221-3c7a9ccfa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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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09│今飞凯达(00286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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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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