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6 *ST美芝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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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 │*ST美芝(0028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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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 │*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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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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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 │*ST美芝(002856):关于对美芝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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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 │*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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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2 │*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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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47 │*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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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美芝股份(0028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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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美芝股份(002856):2026-0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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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美芝股份(00285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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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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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1,96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6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40,5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7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7人,代表股份40,5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3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
表股份1,3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
度述职。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 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55324e2-d934-4c52-b792-d77201832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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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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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00285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67ba04f-ed81-42c5-add3-d2b94af0a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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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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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
1.3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
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
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 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
他建筑业”行业(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4.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14日、
2026 年 5月 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的决定》(深证上〔2026〕687号)。公司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1条第一款、第 5.1.3条第一款、第 5.1.9条
第二款、第 9.3.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依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 13.2.3条规定,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
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
事会虽然已经制定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但最终能否实现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执行也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4. 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
52,561,949.34元,同比下降 4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632,973.91元,减亏幅度 16.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所属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
(行业代码:E50)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2.90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0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
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5. 重大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在途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
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e70d5c9-7ffa-45ff-b06c-3fe6593cd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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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ST美芝(002856):关于对美芝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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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栋 401;
何伏信,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申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古定文,深圳
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经查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1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1250 万元至-7500 万元。3 月 18 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9800 万元至-13200 万元,同时,因新增预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以下简称净资产)为-7500 万元至-4000 万元,美芝股份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 29日,美
芝股份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1363.3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
自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美芝股份未在《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美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
.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美芝股份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美芝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美芝股份、何伏信、何申健、古定文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美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2B2FC8973FEE60786BCF50C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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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ST美芝(0028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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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美芝,证券代码:002856)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11日、2026年 5月12日、2026年 5月 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6,153.2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8f4fb2-3acf-4d6b-8118-1addac1e6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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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2│*ST美芝(002856):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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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受理通知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 涉案的金额:暂计 140,954,599.7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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