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53 皮阿诺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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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1 │皮阿诺(00285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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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0 │皮阿诺(002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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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9 │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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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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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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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01 │皮阿诺(00285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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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 │皮阿诺(002853):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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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皮阿诺(00285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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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皮阿诺(00285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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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皮阿诺(00285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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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1│皮阿诺(00285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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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9日以书面的方式通
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6月 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全资子公司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前董事李文轩先生曾在关联方杭州利城辰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并于 2024年 9月离任,且李文轩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利城辰星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全资子公司减少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因李文轩先生已经离
职,不存在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减少
全资子公司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ed98ead-466d-46ce-ad5c-830df5d10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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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0│皮阿诺(002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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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59261d5e-18d1-4b24-8114-4840b81b2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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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9│皮阿诺(0028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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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号四楼 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减少全资子公司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须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a6e23342-2441-45ec-9505-fc7e62b8c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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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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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c7701fc-2665-4c4f-98c4-dc3c1b36e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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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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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bb7ecef4-2b49-40c2-b652-bc634892b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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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01│皮阿诺(00285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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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15e477b5-e992-43b2-a05a-72bd25505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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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皮阿诺(002853):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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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7523825d-0f8c-41e7-b188-5ccf6145d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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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皮阿诺(00285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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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763,336.60元,母公
司 2024年度净利润为-274,892,386.46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994,956.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31,561,010.68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6,583,189.6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4,763,336.60 85,978,902.62 153,607,842.8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49,994,956.5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1,561,010.68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6,583,189.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5,058,863.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6,583,189.6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
回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
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每股收益为-2.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763,336.60元,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
因素,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23b20576-a896-4848-9164-4c64ecb15c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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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皮阿诺(00285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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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ffbb62cf-d9cf-4087-a815-72a71d814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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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皮阿诺(00285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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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合计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
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议案
1 2024年 第四届监事会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月 23日 第二次会议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薪酬方案》
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9《. 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议案》
10.《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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