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8 *ST高斯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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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7 │*ST高斯(0028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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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6 │*ST高斯(0028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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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6 │*ST高斯(00284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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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01 │*ST高斯(0028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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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ST高斯(00284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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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 │*ST高斯(002848):高斯贝尔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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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ST高斯(00284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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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0:26 │高斯贝尔(002848):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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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0:26 │高斯贝尔(00284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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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0:26 │高斯贝尔(00284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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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7│*ST高斯(0028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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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持有
公司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被法院裁定执行,并于 2025年 5月 30日完成过户登记。
2、本次司法执行完成后,滨城投资持有公司股票从 43,184,018 股减少为3,332,988股,持股比例将由 25.84%下降为 1.99%。
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公司控股股东由滨城投资变更为潍坊国金。本次股份变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滨城投资因与潍坊国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裁定将滨城投资持有公司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
%)通过司法划拨方式交付给潍坊国金抵偿滨城投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
司法裁定执行完成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司法裁定执行进展
2025年 6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 5月 30日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滨城投资持有公司39,851,030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已过
户至潍坊国金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滨城投资 43,184,018 25.84 3,332,988 1.99
潍坊国金 0 0 39,851,030 23.84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国金,滨城投资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情形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变动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双方后续股份变动事项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
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fcd9319-b340-4603-9fc6-b4d7b13aa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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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6│*ST高斯(0028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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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a90c926-a76f-4973-93d4-1cb1835fe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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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26│*ST高斯(00284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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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826f060-084f-45ab-a158-244822fc9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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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01│*ST高斯(0028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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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城投资”)《告知函》及转递的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鲁 0703 执 1201号之二】,公司控股股东
滨城投资因与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滨城投资持
有公司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通过司法划拨方式交付给潍坊国金抵偿滨城投资债务。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上述
股份变动情形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若最终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滨城投资持有公司股票将从43,184,018 股减少
为 3,332,988 股,持股比例将由 25.84%下降为 1.99%。潍坊国金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
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滨城投资变更为潍坊国金。
2、由于潍坊国金与滨城投资均属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企业,因此上述股份变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滨城投资发来的《告知函》及转递的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鲁 0703
执 1201 号之二】,事项概述如下:
2022 年 9月,滨城投资关联方潍坊滨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滨投新能源),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建)开展
25,000 万元融资业务,滨城投资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合同到期滨投新能源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偿还,中铁建就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纠
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冻结了滨城投资持有公司 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4%)。
2024 年 3月 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3)津民终 893号”的《民事调解书》后,中铁建、滨投新能源、滨
城投资、潍坊市寒亭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亭财金”)经友好协商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寒亭财金按约定接受滨投新能源
、滨城投资的委托向中铁建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为滨投新能源、滨城投资延期履行调解书项下付款义务提供保证。鉴于潍坊新能源
、滨城投资未履行协议任何内容,依据协议约定,中铁建将调解书及本协议项下全部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一并转让给寒亭财金,寒亭
财金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自动转化为相应的债权转让款,调解书及本协议项下全部债权及其他权利全部归寒亭财金所有,寒
亭财金无需再向中铁建支付任何款项,中铁建配合寒亭财金完成有关债权转让变更手续并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2025 年 5月 16日,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由寒亭财金与潍坊国金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由潍坊国金受让有关债权,潍坊国
金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5 年 5月 26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滨城投资持有公司已司法冻结的 39,851,030 股,按照 2025 年 5 月 26 日
收盘价 6.64 元 /股作价264,610,839.20 元交付潍坊国金抵偿债务。
本次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拟执行的滨城投资持有公司的39,851,030 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于 2023 年 7月 6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滨城投资于近日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鲁 0703 执 1201 号之二】并转递给公司,具体内
容及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848,名称:*ST
高斯,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津 03民初 64号裁定书冻结)39,851,030 股按照 2025 年 5月 26日收盘价6.64元作价264
,610,839.2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偿债务,该财产所有权自本次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2)划拨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848)39,851,030 股股
票至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变动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滨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3,184,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4%;
2、变动原因:执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所涉司法裁决;
3、股东股份来源:滨城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4、股份变动数量:39,851,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4%;
5、变动期间: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潍坊国金起转移(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6、变动方式:执行司法裁定;
7、变动价格:按照公司 2025 年 5月 26日收盘价 6.64 元/股确定。
8、持股变化:本次持股变动将导致滨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 43,184,018股减少为 3,332,988 股,持股比例将由 25.84%下降为
1.99%
本次股份变动主体滨城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滨城投资持有的 39,851,030 股股票仍未过户,本裁定尚涉及办理过户手续,若最终过户成功,将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本次执行司法裁定过程及完成过户手续后,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3、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告知函》;
2、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81afcb69-23de-49a4-a25a-c3ea0bf7a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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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ST高斯(00284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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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 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宋亚楠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46,729,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5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45,70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02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3,27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25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02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13,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3%;反对 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6%;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9%;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4%;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88%。
表决结果:通过。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1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88%。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1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88%。
表决结果:通过。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10,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0%;弃权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0%;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9%;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1%。
表决结果:通过。
5、《2024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1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8%;反对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弃权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0%;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1%。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5%;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72%。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公司监事的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5%;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72%。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7%;反对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131%;弃权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0%;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1%。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0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3%;反对 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3%;弃权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9%;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2%;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7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明 龙斌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ded5d78-ec86-4a88-8465-7faa99b83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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