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7 盐津铺子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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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22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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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11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02 21:02 │盐津铺子(00284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6 16:37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 │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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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0 │盐津铺子(00284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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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27 │盐津铺子(002847):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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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27 │盐津铺子(002847):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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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27 │盐津铺子(002847):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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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26 │盐津铺子(0028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7:26 │盐津铺子(002847):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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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22│盐津铺子(002847):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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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学文先生的函告,张学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开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
股股东或 押 所 司总 否 为补 始 日 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持股 股本 为 充质 日 用
东及一致 股) 份 比例 限 押 途
行动人 比例 (%) 售
(% 股
)
张学 是 1,000,0 2.38 0.37 否 否 2025.07 至办理解 北京银行 个
文 00 .11 除质押 股份 人
登记手续 有限公司 资
为止 金
需
求
1,000,0 2.38 0.37
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股 押 押 所 司 情况 情况
比 前质押 后质押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 股 份 本 股 质 股 质押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股份
) (股) (股) (% (%) 和 份 和 比例
)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
量 量
张学文 41,965,2 15. 12,310 13,310, 31.7 4.88 - - - -
03 38 ,000 000 2
湖南盐津铺 101,601, 37. - - - - - - - -
子 157 25
控股有限公
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股 押 押 持股份 司 情况 情况
比 前质押 后质押 比例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 股 (%) 本 股 质 股 质押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份限售 股份
) (股) (股) (%) 和 份 和 比例
冻结数 比例 冻结数 (%)
量 量
张学武 28,508,5 10. - - - - - - 21,381 75.00
79 45 ,433
合 计 172,074, 63. 12,310 13,310, 7.74 4.88 - - 21,381 13.47
939 08 ,000 000 ,433
注:1、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72,779,679 股;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
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张学武所持限售股份的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张学文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及业绩承诺补偿,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
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d557009a-e794-4e4d-99c4-be3316d3b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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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11│盐津铺子(002847):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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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张学文先生,副总经理李汉明先生、财务总监杨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5%以上股东张学文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 41,965,20
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050股计算,下同)。张学文先生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5,455,57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其中: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公司副总经理李汉明先生、财务总监杨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上述 2 名自然人股东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97,1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其中:李汉
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70,8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杨峰先生以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26,2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所持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学文 持有 5%以上股东; 41,965,203 15.38%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小 计 41,965,203 15.38%
李汉明 副总经理 283,500 0.10%
杨 峰 财务总监 105,000 0.04%
小 计 388,500 0.14%
合 计 42,353,703 15.52%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张学文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李汉明先生、杨峰
先生持有的股份为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备注
不超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学文 5,455,572 2.00%
小 计 5,455,572 2.00%
李汉明 70,875 0.03%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
杨 峰 26,250 0.01%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小 计 97,125 0.04% 总数的 25%
合 计 5,552,697 2.04%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7、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552,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4%。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8、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学文先生于公司上市时承诺内容如下: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
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人在所承诺的股票
锁定期满日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的 110%;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票锁定承诺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
)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
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4)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
归发行人所有。
张学文先生 2019 年 10 月已离职,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学文先生持股及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上市,不属于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亦不存在其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超过本人在所承诺的股票锁
定期满日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因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上述 3 名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3、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2、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 3 名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合并计算,本次湖南盐津
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不减持。
3、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
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其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6、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0e034dc0-6ac4-400c-8ef7-1ae089882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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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1:02│盐津铺子(00284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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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05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99
99961 元/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9.999961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272,778,629 元÷272,779,679 股=0.9999961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99961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分红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
总额将按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
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回购注销了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40,180 股,并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72,779,679 股扣减 1,0
50 股后 272,778,629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2,779,67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0 股后 272,778,6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1,05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8 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
2 02*****910 张学武
3 02*****826 张学文
4 02*****745 张学文
5 03*****310 张学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99999
61 元/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9.999961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272,778,629 元÷272,779,679 股=0.9999961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9996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A 座 32 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瑜
咨询电话:0731-85592847
咨询传真:0731-85592847
八、备查文件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0df59608-666f-4385-97d0-4612efbc2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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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37│盐津铺子(002847):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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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002847):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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