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43 泰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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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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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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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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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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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2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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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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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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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 │泰嘉股份(002843):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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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 │泰嘉股份(00284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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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 │泰嘉股份(002843):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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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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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4b85525d-a8e0-48aa-aa7a-b79fe2695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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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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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泰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eac5513-82ae-4c4b-b24d-a0af8866c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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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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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与《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泽嘉”)和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上述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湖南泽嘉和泰嘉智能的全
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公告》,以及 2025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
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 号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4、联系电话:0731-88059111 传真:0731-88051618
5、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85f8b7e0-a97a-4e58-b7ea-3602004d8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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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泰嘉股份(00284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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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 月 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李旭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7b29fd42-e65f-4108-9d96-a2a143bba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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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2│泰嘉股份(0028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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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
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及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其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动人 押
长沙 是 450 7.64% 1.79% 否 否 2025 年 7 2026 年 7 国泰海通 置换前
正元 月 17 日 月 17 日 证券股份 期的质
有限公司 押融资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长沙 是 450 7.64% 1.79% 2023 年 8 2025 年 7 中信建投证券
正元 月 8 日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353 5.99% 1.40% 2024 年 7 2025 年 7
月 24 日 月 18 日
合计 803 13.63% 3.19%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解质 押、解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万股) (万股)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长沙 5,889.735 23.40% 1,683 1,330 22.58% 5.28% 0 0% 0 0%
正元
合计 5,889.735 23.40% 1,683 1,330 22.58% 5.28%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
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f7a2d959-16f8-422a-945c-cb89178bc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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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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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则要求,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办理公司类型变更,另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化的实
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注[2019]247 号)的要求,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
港澳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
鉴于:
1、股票期权行权
公司于 2023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行权对象杨乾勋先生于 2024年 2月行权 63
.00万份股票期权;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行权对象杨乾勋、夏立戎先生于 2024 年 7月
行权 126.00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共计增加股本 1,890,000 股。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注销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4年 6 月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 19,954股的注销
事宜。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 25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4,320股,同时 1 名激励对象因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9,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753,920股。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
购注销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000股。
公司于 2025年 2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经审慎评估
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7
1,080股。
公司于 2025年 5月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共计回购注销2,374,000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24723
号)。公司总股本由 252,241,516股变更为 251,737,562 股,注册资本由 252,241,516 元变更为 251,737,562 元。
三、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之日止。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取消监事会及增设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等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
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备案为准。
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2dbf933c-f19c-43df-b0ce-0a429f097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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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7│泰嘉股份(00284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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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
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0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2,504,546.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85,551,637.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4月 30日
总投资金 集资金 金净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11,211.13 9,844.21 9,844.21 5,133.76
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12,280.50 9,849.40 9,849.40 4,291.73
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7,714.20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3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18,000.00 18,000.00 15,749.54 15,761.19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32,902.2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整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内容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 3,000.00 研发中心建设 0.00 重新论证并
项目 项目 终止实施
(一)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在租赁土地房产上实施,拟采购先进的检验、检测、测试设备及配套软件,开展高端电源产品及关键制造技术的研发。
公司拟新建新材料应用验证开发实验室、安全和安规测试实验室、测试开发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可靠性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以支持
研发项目的开展,提高公司的基础研发能力和机能,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为公司未来长期的研发项目开展及产品研发升级奠定技术
基础。
(二)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整体战略规划的调整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密切关注新能源电源行业的市场环境和业务技术变化。
(1)2022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及储能电源产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 2024》显示,2023 年中国储能
电池出货量约 200GWh;而同期,全球电力储能年总装机量约为 100-120GWh,整个行业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中国储能行业整体产能
利用率从 2022 年的 87%,下降到 2024 年上半年不足 50%。
(2)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风险加剧:一方面欧美频繁更新并网标准,未通过认证的产品可能被强制退市;另一方
面,美国高关税和欧盟反倾销调查导致欧美市场收缩。
(3)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进行不同规格的单相光伏逆变器、储能 DCDC 整机、储能家用配电箱等产品的开发。但随着行业竞争
的加剧,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降。以串组式逆变器为例,其产品单价由 2019 年 0.25 元/W 降至 2023 年 0.12 元/W,
产品盈利能力显著下降。与此同时,目标欧美市场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存在一定的出口政策风险。
综上,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前文重新论证的情况,新能源电源行业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及政策风险加剧等情况,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风险等各方
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
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长远来看更有利于
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
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并终止实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主要原因为市场环境、相关风险发生变化,终止实施部分募
投项目是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调整,不
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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