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3 弘亚数控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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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2 │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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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1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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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1:04 │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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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1:04 │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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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31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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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31 │弘亚数控(002833):2021年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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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6:14 │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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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6:11 │弘亚数控(00283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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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弘亚数控(00283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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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弘亚数控(00283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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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2│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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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2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弘亚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41 李茂洪
2 02*****057 刘雨华
3 02*****582 陈大江
4 01*****618 刘风华
5 02*****866 许丽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4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为 17.70 元/股,调整后弘亚转债转股
价格为 17.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 81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莫晨晓、周旭明
咨询电话:020-8200390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a22911c-c3f4-412b-ae00-b52e78213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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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1│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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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17.70 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17.30 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28 号文”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7月 12日公开发行了 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60,000
万元,期限 5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776号”文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弘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41”。
二、关于“弘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若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
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弘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上述规定,经计算“弘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41)的转股价格由 17.70 元/股调整为 17.30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5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2dde70e-72d0-40c3-a403-bb2d07ca7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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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1:04│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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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d0ff409-fadf-4b2e-97bc-b1ca4e5f3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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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1:04│弘亚数控(00283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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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6月3日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6月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190,126,7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81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
表股份180,040,0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4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0,086,7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77%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0,089,3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
,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0,086,7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77%
。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2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反对6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6%;弃权1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9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9%;反对6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弃权1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14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28,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反对6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5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49%;反对6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7%;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0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2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7%;反对164,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9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9%;反对164,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1%;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6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1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166,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7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9%;反对166,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9%;弃权4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35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2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9%;反对16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5,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23%;反对16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9%;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61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0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3%;反对6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64%;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97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77%;反对6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5%;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75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02,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16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91%;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6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92%;反对16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7%;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2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2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16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76%;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03%;反对16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9%;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8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苌雅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b208bf6b-c90c-4d0f-b741-4786d165c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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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31│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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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弘亚数控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2021 年 7 月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进行了 2025 年跟踪评级。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弘亚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A-。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1 年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92474e20-7123-4380-972b-140d4fc571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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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31│弘亚数控(002833):2021年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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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2021年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6e1fe041-9004-42b0-bf14-2a1fa20f5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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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6:14│弘亚数控(00283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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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6月3日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6月3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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