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2 比音勒芬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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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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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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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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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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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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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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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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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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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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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比音勒芬(00283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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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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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2ad564b-8d08-4be6-b534-877f827bf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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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比音勒芬(0028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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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323人,代表股份311,098,48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1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11,059,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11,059,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5%;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11,054,3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58%;
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6%;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11,057,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69%;
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11,034,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95%;
反对3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4%;弃权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1%。
(六)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1 董事长谢秉政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88,229,1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56%;
反对4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44%;
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99%。
6.2 董事申金冬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295,177,4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94%;
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7%;
弃权7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9%。
6.3 董事唐新乔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05,081,0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1%;
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1%;
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8%。
6.4 董事陈阳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10,976,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8%;
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8%;弃权7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33%。
6.5 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310,975,2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04%;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1%;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5%。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
结果。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作了述职报告。
经查验,第6.1项至第6.3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其他议案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9ce535f-d6ef-444a-a265-9c704bab3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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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比音勒芬(00283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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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 资金来源
型 (万元) 率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 保本浮 20,000 2026.5. 2026.6 0.70%-1.95% 自有资金
发展银行 利 26JG7277 动收益 6 .2
股份有限 期(三层看涨) 型
公司广州 人民币对公结
东湖支行 构性存款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会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130,000 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40a197e-e960-4d1b-8614-910b6d7a6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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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比音勒芬(0028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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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5)
6.01 董事长谢秉政先生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董事申金冬先生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3 董事唐新乔女士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4 董事陈阳先生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5 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议案 6 需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
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次会议将听取《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8:30-11:30,13:00-17:00。
3. 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
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 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99e7a3-47d1-436a-a7cf-d27fe3503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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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比音勒芬(00283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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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会计政策,为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2025年度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 8,245.18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67.5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 118.64万元,其他应收
款计提 148.9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977.6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245.18万元,对利润总额的
影响为 8,245.18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已体现在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
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70eecf-f4d6-45c6-b7ae-99ce2ad9a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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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比音勒芬(002832):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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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具体情况汇报
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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