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31 裕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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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 │裕同科技(002831):关于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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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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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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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裕同科技(002831):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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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1 │裕同科技(00283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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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1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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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 │裕同科技(0028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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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 │裕同科技(002831):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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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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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 │裕同科技(002831):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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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裕同科技(002831):关于举办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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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8日(星期
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王华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宇轩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文成先生,独立董事王利婕女士(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9gkSDvyfu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肖宇函
电话:0755-33873999-88265
邮箱:investor@szyuto.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297c7b0-c3ab-457d-b5c4-220cef096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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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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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b03667f-ab39-494d-aa96-fa0ac8df4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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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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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9e5aef0-7180-4b4f-a298-6f2175c2c6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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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裕同科技(002831):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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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50.35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20,000万元,不超过 40,000万
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2026年 4月 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年 4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11日。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26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1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883,838.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50.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5,268,960股。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
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09,520,281 44.49% 414,789,241.00 45.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0,993,219 55.51% 505,724,259.00 54.94%
总股本 920,513,500 100.00% 920,513,5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268,96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与前次已回购的股份一起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beff351-af2d-4c2c-8901-4a3ce2045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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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1│裕同科技(00283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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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50.35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20,000万元,不超过 40,000万
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589,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8%,最高成交价为 3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7,197,253.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关于敏感期
、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公司本次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298a048-77a2-46d9-8cf7-0e9395bab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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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1│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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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5f8418-81b1-47a9-a2f0-0c2b3c2ea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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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裕同科技(0028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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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692.7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04,579.66万元,
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93,515.2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417,757.11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3年 12月披露的《关于提高公司
2023年度至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
基础上,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9,546股后的股数 919,543,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8.00元(含税),总计派息 735,635,163.20元。
2、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9,546股后的股数 919,543,9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367,817,58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288,331,081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
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24,329,902.42元(含 2025年度中期分红 388,694,739.
2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为 150,070,550.18
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1,274,400,452.60元,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80.03%。此外,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于 2025年 8月注销了于 2022 年回购的 10,000,053 股股份,涉及实际
回购注销金额263,018,442.47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
股本基数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24,329,902.42 848,165,357.35 866,994,703.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263,018,442.47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92,353,960.25 1,408,557,947.83 1,438,085,856.8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273,172,938.7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177,571,131.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839,489,962.9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3,018,442.47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79,665,921.6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02,508,405.4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该数据含公司于 2025 年 9月已实施的 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388,694,739.22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 735,635,163.2
0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839,489,962.9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1.82亿元、人民币 22.30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25%、9.88%,均低于 50%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
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
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28f958-12cb-4bc3-831d-09df0dfd0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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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裕同科技(002831):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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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0月 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
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影响;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db4c4a-3e04-4d5c-adfb-3c55b519d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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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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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32e51c-6141-454c-97f9-3dbdd300d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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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2│裕同科技(002831):关于拟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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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信用状况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2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定为人
民币 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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