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1 郑中设计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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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7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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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6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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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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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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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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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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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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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7 │郑中设计(0028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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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 │郑中设计(0028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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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6 │郑中设计(00281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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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7│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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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
07,970,0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49,798 股后 299,920,20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9,992,020.70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2
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1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73
861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049,798 股后的 299,920,2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7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2 07*****718 郑忠
3 07*****923 邱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 股分红金额/10 股=299,920,207 股×1.00 元/10
股=29,992,020.7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0.
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992,020.70
元/307,970,005 股*10=0.973861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7386
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4B02
咨询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咨询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电话:0755-2360926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cb73ca7-80c2-4f04-ad91-2683fc694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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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16│郑中设计(00281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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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2,967,91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4.33%)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一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97,606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9,20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998,404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 132,967,917 44.33%
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受让平顶
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年 6 月 12 日-2026 年 9 月 11 日)。减持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997,606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9,20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98,404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若减持期
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亚泰一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
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亚泰一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的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可以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
3、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亚泰一兆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亚泰一兆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亚泰一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a1b121f-f740-412b-a170-e355c095b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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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郑中设计(002811):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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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亚泰飞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近日取得四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号 类别
1 实 用 磁吸模块化便捷 ZL202521102013.X 2025 年 05 月 30 日 第 24167732 号
新 型 装配结构
2 实 用 一种三维立体室 ZL202521041209.2 2025 年 05月 26 日 第 24195448 号
新 型 内空间数字导视
交互装置
3 实 用 一种暖通中央空 ZL202520953604.1 2025 年 05月 15 日 第 24165537 号
新 型 调的智能控制节
能装置
4 实 用 文旅用智能控制 ZL202521082336.7 2025 年 05 月 29 日 第 24215450 号
新 型 的装配式生态墙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对
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47b277e-65e4-4345-962d-dc1e2fde8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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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郑中设计(0028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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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123,269,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1.1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2,95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9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3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089,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778,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3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47,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2%;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1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47,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2%;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1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37,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6,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3%;反对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0%;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54,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3,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8%;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5%;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2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7%;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8,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27%;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 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54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23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1,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3%;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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