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10 山东赫达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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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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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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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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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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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6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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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6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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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5 │山东赫达(002810):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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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5 │山东赫达(002810):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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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4 │山东赫达(002810):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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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3 │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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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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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
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
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公司通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87,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48%,其
中,最高成交价为 12.0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0 元/股,成交总金额19,845,1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efb6a49-2036-4330-89ee-f12906ae4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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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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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08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8 月 14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15 日
6、回售申报期内“赫达转债”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赫达转债”。截至目前,“赫达转债”的收盘价
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
简称:赫达转债
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
”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赫达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债券持
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2、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00%(“赫达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7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32 天
(2025 年 7 月3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8 月 4 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0%×32/365=0.088 元/张(含税)
故“赫达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08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赫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
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070 元/张;
(2)对于持有“赫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088 元/张;
(3)对于持有“赫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088
元/张。
3、其他说明
“赫达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赫达转债”,“赫达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 次,其中,在回售实施
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
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
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赫达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回售款
划拨日为2025 年 8 月 14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
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赫达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赫达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7800f505-9f22-4e30-b187-6725576be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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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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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注销 2023 年可转换公司债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99 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75.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
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6 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282812
淄博临淄支行
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293924
淄博临淄支行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赫
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 135,851,533.9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85dac3f7-74c4-4a17-ab1a-3fece930e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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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1│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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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2、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3、转股价格:16.85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
5、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 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了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面值总额 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600.00 万张,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6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 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40 元/股。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3,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342,112,040 股调整为 341,699,040 股(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的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40 元/股
调整为17.3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
赫达转债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70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39 元/股调整为 17.19 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共计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3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 6.66 元/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9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
达转债
元/股调整为 17.0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赫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4、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136,8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85 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16.85 元/股的 85% ,即 14.3225 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
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赫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465c7944-5bc1-4e0f-9e9a-9a407bfb1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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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6│山东赫达(002810):关于赫达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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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2、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3、转股期限: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9 号文核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6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 日)止,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
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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