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5 15:32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0 17:12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28 16:06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1 19:33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1 19:33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4-08 16:42 │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3-28 18:06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
│2025-03-27 17:46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3-27 17:46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3-27 17:46 │微光股份(002801):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5-25 15:3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特定股东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8,836,52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88%)的特定股东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光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000,000 股(不
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32%),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微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836,52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8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的 1.3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交易公司股票的时间。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微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微光投资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微光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42c1de77-21d7-40a9-8c64-7ed4cf11e995.PDF
─────────┬────────────────────────────────────────────────
2025-05-20 17:12│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041,95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656,517.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 股=79,656,517.50 元/229,632,000 股*10 股=3.468877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3468877 元/股。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4月 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
份数量 2,041,950 股后的 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656
,517.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41,950 股后的227,590,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3.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85 何平
2 02*****167 邵国新
3 08*****505 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03 张为民
5 02*****042 何思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79,656,517.50 元/229,632,000 股*10 股=3.468877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346887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 号
咨询联系人:何思昀、王楠
咨询电话:0571-86240688
传真电话:0571-8916595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3a2e843-9d21-4dbf-b572-a3a7add244d5.PDF
─────────┬────────────────────────────────────────────────
2025-04-28 16:06│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5837dbd-d9b3-4889-b0a7-4956bfe8b871.PDF
─────────┬────────────────────────────────────────────────
2025-04-21 19:33│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0 人(分别代表 171 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 162,333,7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71.327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 6 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 160,621,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0.574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65 人,代表股份数量1,712,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2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68人,代表股份数量 10,561,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5%。
3、公司第六届全体董事、监事和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卓娅女士、吴楠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50,8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 56,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51,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 56,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55,8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 50,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83,4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19%;反
对 50,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6%;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56,8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 50,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49,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50,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44,1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 56,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71,7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2%;反
对 56,6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4%;弃权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44,3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9%;反对 56,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71,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30%;反
对 56,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5%;弃权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2,256,5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 50,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84,1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86%;反
对 50,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7%;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俞卓娅、吴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43ee3db1-109b-4230-b028-93b1c6763924.PDF
─────────┬────────────────────────────────────────────────
2025-04-21 19:33│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微光股份(002801):微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6b4e42e4-1641-413d-9c7e-3c5dfcc155a1.PDF
─────────┬────────────────────────────────────────────────
2025-04-08 16:42│微光股份(00280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举办 2024 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s://irm.cninfo
.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邵国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何思昀女士,财务总监沈妹女士,独立
董事娄杭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 https
://irm.cninfo.com.cn 进入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325709c8-3ba3-40a8-adbe-09ded4326fe9.PDF
─────────┬────────────────────────────────────────────────
2025-03-28 18:06│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1322d8b6-c0e4-4288-be14-fd99e0c92c74.PDF
─────────┬────────────────────────────────────────────────
2025-03-27 17:46│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
─────────┴────────────────────────────────────────────────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be1ea70a-9c50-4ee2-b5d1-7a6b0e75bcdb.PDF
─────────┬────────────────────────────────────────────────
2025-03-27 17:46│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微光股份(00280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24a74f6a-53ba-4b03-98e8-516be8a85391.PDF
─────────┬────────────────────────────────────────────────
2025-03-27 17:46│微光股份(002801):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李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提交
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