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99 环球印务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4 17:47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
│2026-02-11 18:27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出租经营场所的进展公告 │
├─────────┼──────────────────────────────────────────────┤
│2026-02-02 17:50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3 18:28 │环球印务(00279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07 07:42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5-12-20 00:00 │环球印务(0027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0 00:00 │环球印务(0027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2-20 00:00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5-12-12 19:30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3-24 17:47│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 7,856,227.21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凯
科技”)的下属子公司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城领凯”)分别于 2024 年 6 月至 8 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融资合计 5,100 万元。环球印务为上述融资提供了担保,领凯科技其他股东按照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领凯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上述事项提供相关反担保。上述融资事项到期后,公司履行了相关逾期贷款的担保责任。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6 月至 8 月向浙商银行垫付了相关逾期贷款金额合计为 2,618.74 万元。公司积极向相关方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
避免或者减少损失,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18 日、2025 年 7月 15 日、2025 年 8月 23 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逾期贷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4、2025-038、2025-050)。近日,关于原告环球印务与被告李**、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
合伙)、连**、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公司收到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陕 0113 民初 7843
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李**
被告三:连**
被告四: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6 月至 8 月,被告四霍城领凯向浙商银行分别申请融资合计 5,100万元,原告为该融资提供担保;2025 年 6 月至 8
月前述款项兑付日到期后,被告四霍城领凯未能足额偿付对应款项,原告按约向浙商银行代偿本金共计26,187,424.02 元。原告代偿
后,被告至今均未向原告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代偿本金 7,856,227.21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原告各期代偿本金的 30%为基数,按照代偿当
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1年期 LPR(即年利率 3%)计算,自代偿之日起计算至被告一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
25 年 10 月 9日为 52,599.17 元);
(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 56,100 元;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前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四就诉讼请求(1)中被告一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1,293.3
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除本公告披露及已披露的诉讼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法院暂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
诉讼进展,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46a180bb-f209-4124-bf63-4b1c293a9f69.PDF
─────────┬────────────────────────────────────────────────
2026-03-20 00:00│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一、概述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
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西安易博洛克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博洛克”)清算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月 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易博洛克已被准予注销登记。截至目前,易博洛克
已完成税务清税及注销、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易博洛克的清算注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划。易
博洛克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很小,其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
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西市监高新)登字〔2026〕第 01491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4ba0a20d-93c6-476f-9bba-c37a5e5a8daf.PDF
─────────┬────────────────────────────────────────────────
2026-02-11 18:27│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出租经营场所的进展公告
─────────┴────────────────────────────────────────────────
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出租经营场所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5c1c9f43-9fa5-4b15-87b6-4ca86f1b8c6f.PDF
─────────┬────────────────────────────────────────────────
2026-02-02 17:50│环球印务(00279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5年度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5.50亿元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24)。
二、贷款及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的子公司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峰环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申请了 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事项提供相关担保,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1MAB2LB5W7M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天茂大道 851号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惠俊玉
6、成立日期:2021年 3月 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互联网数据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
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
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广
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
刷品印刷;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10,856.02 11,773.29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非流动资产 55,365.40 52,971.20
资产总计 66,221.42 64,744.49
流动负债总额 47,327.67 46,847.01
银行贷款总额 1,599.50 2,997.62
负债总计 48,650.59 48,121.54
股东权益 17,570.83 16,622.95
营业收入 6,682.66 17,540.12
营业利润 -2,003.49 -965.71
利润总额 -2,003.81 -966.01
净利润 -2,002.49 -947.89
截至目前,凌峰环球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债务人: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
括主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
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
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
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
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769.82 万元(含本次担保,截至目前本次未提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7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及子公司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b6d24c46-9428-4f8b-8f23-652655499ccf.PDF
─────────┬────────────────────────────────────────────────
2026-01-23 18:28│环球印务(00279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1,650 万元–3,000 万元 亏损:5,237.68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2,000 万元–3,300 万元 亏损:5,498.78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 元/股-0.09 元/股 亏损:0.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互联网数字营销业
务缩停并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大幅减少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将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b0321bd6-ec80-45f7-8284-bb427f68eb7e.PDF
─────────┬────────────────────────────────────────────────
2026-01-07 07:42│环球印务(002799):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
(1)(2026)陕 0113 民初 445 号: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连学旺、李仁东、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约人民币 20,134,587.9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费
、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2)(2026)陕 0113 民初 421 号: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连学旺、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李仁东、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约人民币 18,325,928.12 元
及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凯
科技”)的下属子公司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领凯”)分别于 2024 年 1 月至 3 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融资合计 8,400 万元;领凯科技的下属子公司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城领凯”
)于2024 年 11 月份分别向浙商银行申请融资合计 6,500 万元。环球印务为上述融资提供了担保,领凯科技其他股东按照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领凯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上述事项提供相关反担保。上述融资事项到期后,公司履行了相关逾期贷款的担保责
任。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至 3 月、2025 年 11 月份向浙商银行垫付了相关逾期贷款金额分别合计为 6,711.53 万元、6,108.6
4 万元。公司积极向相关方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月 4日
、2025 年 1月 10 日、2025 年 1月 21 日、2025 年 3月 8日、2025 年 11 月 4日、2025 年 11 月 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逾期贷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
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2025-061、2025-063)。
近日,公司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陕 0113 民初 445 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和(2026)陕 0113 民初
421 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环球印务与连学旺、李仁东、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
1、诉讼机构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李仁东
被告三:连学旺
被告四: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3、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1 月至 3 月,被告四江苏领凯向浙商银行分别申请融资合计 8,400万元,原告为该融资提供担保;2025 年 1 月至 3
月前述款项兑付日到期后,被告四江苏领凯未能足额偿付对应款项,原告按约向第三人浙商银行代偿本金共计67,115,292.99 元。原
告代偿后,已向被告发函要求其承担对应的反担保赔偿责任,但被告至今均未向原告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代偿本金 20,134,587.9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原告各期代偿本金的 30%为基数,按照代偿当
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1年期 LPR(即年利率 3.1%)计算,自代偿之日起计算至被告一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7月 23 日为 320,975.10 元);
(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 92,400 元;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前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四就诉讼请求(1)中被告一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环球印务与连学旺、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李仁东、霍尔果斯领凯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件
1、诉讼机构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李仁东
被告三:连学旺
被告四: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3、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11 月份,霍城领凯向浙商银行分别申请融资合计 6,500 万元,原告为该融资提供担保,2025 年 11 月份前述款项兑
付日到期后,债务人未能足额偿付对应款项,原告按约向第三人浙商银行代偿本金共计 61,086,427.07 元。但原告代偿后,被告至
今均未向原告承担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