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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9(建艺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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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89 *ST建艺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8:12 │*ST建艺(00278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8 19:04 │*ST建艺(0027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04 │*ST建艺(0027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00:00 │*ST建艺(002789):重大资产购买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 ├─────────┼──────────────────────────────────────────────┤ │2026-04-28 22:37 │*ST建艺(002789):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 │2026-04-28 22:37 │*ST建艺(002789):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6-04-28 22:36 │*ST建艺(0027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22:36 │*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23:06 │*ST建艺(0027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7 23:06 │*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5-21 18:12│*ST建艺(00278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 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 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提出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经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97a1a67-7f17-4d1f-8ba4-d7cee41d3ddb.PDF ─────────┬──────────────────────────────────────────────── 2026-05-18 19:04│*ST建艺(0027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 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5 月 18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 8号建艺集团 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访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人,代表股份 51,219,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8,321,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2,897,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人,代表股份 2,897,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2,897,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1%。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5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4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01%;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5%;反对 4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5%;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4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2,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2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08%;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2%;反对 2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4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5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2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08%;弃权 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5%;反对 2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弃权 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218%。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5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4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01%;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5%;反对 4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5%;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4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2,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2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08%;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2%;反对 2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4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5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2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2%;弃权 3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5%;反对 2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 3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511%。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5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反对 2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08%;弃权 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95%;反对 2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弃权 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218%。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2,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2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2%;弃权 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2%;反对 25,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 2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334%。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思琴、高巧儿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2382fca-cff5-4656-93e6-4be38a474ec4.PDF ─────────┬──────────────────────────────────────────────── 2026-05-18 19:04│*ST建艺(0027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建艺(00278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f00b29c-a975-4b2e-b11e-a39afb52d78e.PDF ─────────┬──────────────────────────────────────────────── 2026-04-30 00:00│*ST建艺(002789):重大资产购买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 集团”或“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80%股权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期及业绩承诺金额 根据建艺集团与蔡光、王爱志、万杰和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控股”)签订的《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蔡光、王爱志、万杰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的约定,建星控股作为业绩承诺方,就本次交易向建艺集团的利润承诺期间为 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建星控股承诺,建星建造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000 万元,2022 年度、2023年度净 利润合计不低于 23,00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6,00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 025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50,0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建星建造实现的净利润以建艺集团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 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孰低计算,非经常性损益不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 )为准。 (二)业绩补偿承诺及补偿金额数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 在利润承诺期内,若建星建造每一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建星控股相应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则建星控股应就 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建艺集团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建星控股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本次股权转让比例-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或等于 0时,则按 0取值,即建星控股无需向建艺集团补偿现金。但建星控股已 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本次交易完成后,建艺集团应在利润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公司实现的业绩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建星控股承诺净利润数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 ,并在建艺集团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在利润承诺期内的任何一年,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建星控股应当在下一会 计年度 5月 10日前以现金向建艺集团补偿,已经补偿的部分不得重复计算。 如因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须向建艺集团进行补偿的,建艺集团应在审计机构最迟于下一会计年度 4 月 30日(为避免歧义,含下一会计年度4月 30 日当日)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星控股。若建艺集团尚未 支付的当期现金对价大于当期应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应从建艺集团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中予以扣除,剩余现金对价建艺集团应在前述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10个工作日支付给转让方;若建艺集团尚未支付的当期现金对价小于当期应补偿金额,则建艺集团不予支 付该等尚未支付的现金,且不足部分须由建星控股另行以现金方式在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艺集团补足 ,如建星控股未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建艺集团补足时,建艺集团有权要求蔡光、王爱志、万杰就上述补足 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利润承诺期届满时,建艺集团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的,则转让方同意另行向建艺集团作出资产减值补偿,减值补偿采取现金补偿的形式。减值补偿的金额为:减值 应补偿现金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 转让方应在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10个工作日内履行补偿义务,但其承担减值补偿义务与其承担业绩补偿义务所累计补偿的 现金总额不超过其获得的交易对价。 (四)超额业绩奖励 若建星建造 2022 至 2025 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建艺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对建星建造管理层进行奖励 ,其中,净利润若超过 50,000 万元但低于60,000万元的,奖励金额=30%×(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金额-50,000万元),净利润若超过 60,000 万元,奖励金额=3,000 万元+50%×(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额-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60,000万元)。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具体奖励分配办法由建星控股确 定。所有奖励金额(如有)在 2025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上述奖励涉及个人所得税,建艺集团具有代扣代缴 义务的,各方应配合建艺集团履行该等代扣代缴义务。 二、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的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186号),建星建造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01.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 11,760.59 万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9.26万元。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合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标的 承诺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差异数 实现率 (A) (B) (B-A) (B/A) 2022 年、2023 年、 建星 50,000.00 36,273.04 13,726.96 72.55% 2024 年及 2025 年度 建造 注 1: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是指建星建造在承诺年度内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孰低计算,非经常性损益不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金额)。 建星建造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业的公司,2025 年度建筑行业需求萎缩等因素对建星建造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期同业 竞争加剧,建星建造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不及预期,导致建星建造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01.34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主要包含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11,760.59万元,扣除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6,459.26万元,截至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6,273.04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相比实现率为 72. 55%,业绩补偿承诺方建星控股对建星建造截至 2025年末的业绩承诺未实现。 三、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建星建造业绩承诺期于 2025年末届满,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建星建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核实对赌协议金额涉及的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国誉评报字 ZB2026 第 228 号),以 20 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5,485.00万元。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 试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188号),公司编制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建艺集团重大现金购买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 截止至 2025年 12月 31日,建星建造股东 80%权益价值估值 84,388.00万元,高于建艺集团原收购交易作价 72,000.00万元, 建星建造 80%股权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资产减值补偿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186号)、《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 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188号)、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文件等方式,对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述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 2025年末建星建造未实现相关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涉及履行补偿义务;截至 业绩承诺期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资产减值补偿责任。建星建造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为建筑 行业需求萎缩等因素对建星建造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期同业竞争加剧,建星建造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不及预期。 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截至 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深感遗憾,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本独立 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重组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eb563f4-8b28-418b-b83a-308af02593e8.PDF ─────────┬──────────────────────────────────────────────── 2026-04-28 22:37│*ST建艺(002789):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特 编制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汇总如下: 业务类型 2026 年第一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2026 年第一季度 新签订单金额 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 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金额 (万元)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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