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9 *ST建艺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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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2 │*ST建艺(002789):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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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17 │*ST建艺(002789):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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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7 │*ST建艺(00278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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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6 │*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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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9 │*ST建艺(002789):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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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9 │*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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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17 │*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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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7 │*ST建艺(002789):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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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6 │*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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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4 │*ST建艺(00278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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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12│*ST建艺(002789):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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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与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机
场地产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 月 17 日、2025 年
3 月 6 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
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49,074.52 元,由原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申请上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
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07b6952-550c-4c5d-b53b-73261dbe2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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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17│*ST建艺(002789):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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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8,367.24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42%,涉案金额 800 万元以上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
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个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87ec5573-1dd7-4eca-9108-c40cfe7bb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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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7│*ST建艺(00278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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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艺集团”)于 2025年 6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石访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庄萱萍女士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石访先生、庄萱萍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bbde5b4-d60a-4d89-b9be-e403533d9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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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6│*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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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石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补选庄萱萍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由顾增才先生、孙伟先生、朱时均先生、颜如珍女士、庄萱萍女士组成,由顾增才先生
担任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cb7c841-4ca1-4382-9c81-889107f12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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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9│*ST建艺(002789):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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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受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和召开地点,并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
、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5
:00 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 8 号建艺集团 6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8 人,代表股份 49,420,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6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8,321,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2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人,代表股份 1,09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
股东”)共 46 人,代表股份 1,09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
和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1.01《选举石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61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9,479 股。
1.02《选举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8,632,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1,077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
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03b164b-0127-49c0-9ab3-0f69322dd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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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39│*ST建艺(0027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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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 8 号建艺集团 6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理董事长)张有文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49,420,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6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321,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09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09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098,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石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1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9,479 股。
1.02:选举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632,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1,077 股。
表决结果:石访先生、庄萱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明珠、罗佳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0e26d0ce-6161-4dbb-9f14-442231cfd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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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17│*ST建艺(002789):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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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航城机
场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珠海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二、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珠海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
(二)申请人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珠海航城机场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18,000 元。
上述裁决申请人应付被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被申请人。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本案本请求仲裁费用 105,964.03 元,由申请人承担。反请求仲裁费用 7,456.00元,由申请人承担(此费用被申请人已预交,
本院不予退还,由申请人在履行上述裁决时一并径付给被申请人)。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根据上述裁决书,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4f70b9c4-d7c7-4739-ba43-4a0cec8c6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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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7│*ST建艺(002789):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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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26 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
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石访先生、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
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4c594c44-8ed2-4561-81b0-51b398b857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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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6│*ST建艺(00278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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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石访先生、庄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
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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