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4 19:07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14 19:06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14 19:05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1 00:0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8-28 16:1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8-28 16:10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8-28 16:09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8 16:0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8 16:08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8 16:07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9-14 19:0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市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沙汽件”)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相关文件。长沙汽件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件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汽件收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5)湘 0181 执 8019 号】,申请人以长沙
汽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长沙汽件进行移送破产清算审查。
1、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阳县盘根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3439189991
法定代表人:李慧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杨田镇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新
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关联关系说明:申请人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市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3898758N
法定代表人:潘美玉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阳路22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塑胶产品、模具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51%股权,长沙市智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半年度/2026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82.75 3,868.35
负债总额 14,506.19 14,726.35
净资产 -10,323.45 -10,858.00
营业收入 3,430.48 127.63
净利润 -2,619.87 -534.55
二、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若法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裁定长沙汽件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长沙汽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长沙汽件的财务
数据来看,2025 年度长沙汽件单体报表净资产约为-1.03 亿元、负债总额约为 1.45 亿元,同期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约为 1.81
亿元、负债总额约为 34.92 亿元。如果长沙汽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或公
司负债总额等造成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 2026 年 8 月末,公司未对长沙汽件提供担保,长沙汽件尚未归还公司的股东借款、利息及货款等余额约为 10,898.73 万
元,若长沙汽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相关款项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长沙汽件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相关文件,法院能否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
与相关各方沟通,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计划。若相关股东、相关人
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5)湘 0181 执 801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24cac991-76e3-4f62-89d6-1e59f8cde5a3.PDF
─────────┬────────────────────────────────────────────────
2026-09-14 19:06│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3ef0d2e9-2293-46b9-a0f0-f6311dcc6d1e.PDF
─────────┬────────────────────────────────────────────────
2026-09-14 19:05│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宝山新”)的委托,指派云芸律师、陈晓璇律师
(下称“本律师”)出席银宝山新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银宝山新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下午在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 号楼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
银宝山新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银宝山新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1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6,778,
381 股,占银宝山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5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均为 2026 年 9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银宝山新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1,913,600 股,占银
宝山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284%。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19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
4,864,781 股,占银宝山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75%。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 183,115,600 股同意、2
3,619,881 股反对、42,9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5565%、11.4228%、0.0207%。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2abdd6e4-80bd-431e-94ff-5aa32a349180.PDF
─────────┬────────────────────────────────────────────────
2026-09-01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兴公司”)因日常
经营需要,拟将股东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裕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由无息转为有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三、进展情况
近日,集兴公司已召开第二次股东会,并与集裕公司签署了《股东借款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借人):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已发放借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739,00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柒拾叁万玖仟元整),未发放借款额度
为人民币 35,050,000.00 元(大写:叁仟伍佰零伍万元整);合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2,789,000 元(大写:贰亿捌仟贰佰柒
拾捌万玖仟元整);
2、借款期限:全部借款到期日为 2029 年 12 月 25 日;
3、借款利息:
(1)已发放借款(合计 247,739,000.00 元)自 2026 年 8月 28日起至 2028年 12 月 20 日(含)执行年利率 3.12%;2028
年 12 月 21 日(含)至借款到期日,执行年利率 2.60%。
(2)未发放借款额度(合计 35,050,000.00 元),甲方后续分笔放款的,每笔借款自资金到账日为起始日计息,执行年利率 2
.60%。
4、还款期限: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利随本清。乙方应于到期日将应付利息、借款本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到期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顺延天数计息。
三、备查文件
《股东借款协议》(合同编号:JYJXJKXY-20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0ca5aa48-46e8-4d0c-aa0e-2c510f1971a3.PDF
─────────┬────────────────────────────────────────────────
2026-08-28 16:1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同时,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含金融机构和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惠州分行”或“债权人”)申请最
高额 5,500 万元贷款。公司关联人唐伟先生与中行惠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中行惠州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方唐伟先生提供反担保。
2、唐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唐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唐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姓名:唐伟
2、国籍:中国
3、身份证号:43072619780725****
4、经查询,唐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说明
唐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唐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
截至本公告日,唐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科技向中行惠州分行申请最高额 5,500 万元贷款,公司及唐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唐伟先生
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主债权:惠州科技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2、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反担保额度:5,500 万元;
4、反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唐伟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89,300 万元,其中为关联方唐伟先生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500 万元;本次提供
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 110,7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
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c8777e6-8c68-45d0-b535-94d1e62aa2f0.PDF
─────────┬────────────────────────────────────────────────
2026-08-28 16:1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兴公
司”)发来的《关于第二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因日常经营需要,集兴公司拟将股东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裕
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由无息转为有息。
2、集裕公司持有集兴公司 80%股权,公司持有集兴公司 20%股权。集裕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东兴”)控制,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本次交易系集兴公司接受其控股股东集裕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既非借款人也非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本次事项属
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但鉴于本次借款为有息借款,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确保交易公允合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提请董
事会按关联交易程序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公司关联董事贺飞先生、刘莹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447BT2D
法定代表人:李贤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海谷科技大厦T2栋2-13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
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
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上海东兴持股100%。
与公司关联关系:集裕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东兴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278.90 万元;
2、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 3.50%;
3、借款计息期限:自集兴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不早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25 日;
4、利息总额:借款计息期限内利息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5、借款用途:用于集兴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及日常经营;
6、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到期日将应付利息、借款本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营业日,顺延天数计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参股公司实际资金成本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体现了关联方对参股公司发展的实际支持,借款利率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系基于集兴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关联方对参股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缓解参股公司的资金压力,保
障项目正常推进。本次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参股公司拟将股东借款由无息调整为有息,充分考虑了资金使用成本及市场化融资环境,本次
利率水平的确定参照了同期可比市场利率,定价依据充分。同时,该调整有利于合理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
进参股公司长期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参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参股公司深圳市集兴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将股东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由无息
调整为有息,系基于市场化原则作出的合理商业安排,有利于规范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兼顾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机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f6c002d-054c-48a6-8520-051e066751d2.PDF
─────────┬────────────────────────────────────────────────
2026-08-28 16:09│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
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月 8日(星期二)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提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唐伟先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与本次股东
会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唐伟先生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3)、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
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9月10日17:3
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ilverbasis.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通过电话进行的委托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文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public@silverbasis.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85faf07-ac1c-44ed-922f-c91bf49ef5e7.PDF
─────────┬────────────────────────────────────────────────
2026-08-28 16:08│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9960896-168a-4387-96d1-d36a6d00c231.PDF
─────────┬────────────────────────────────────────────────
2026-08-28 16:08│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0a5da98-ef90-4e67-bdfd-28e54f527689.PDF
─────────┬────────────────────────────────────────────────
2026-08-28 16:07│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125a033-deeb-4f92-9522-dfe455faa469.PDF
─────────┬────────────────────────────────────────────────
2026-08-28 16:06│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2483f6d-29c5-4fad-8fa5-029cfc8ffd89.PDF
─────────┬────────────────────────────────────────────────
2026-08-28 16:06│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010ea94-562f-4c79-b66c-f56c4a01b9e8.PDF
─────────┬────────────────────────────────────────────────
2026-08-12 16:4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b77bd8df-c3a9-497b-916c-0d8192eaa96d.PDF
─────────┬────────────────────────────────────────────────
2026-07-27 16:3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
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公司与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总额即 30 亿元,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7)、《关于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 2026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2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宝”)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申请1,000 万元贷款,公司为天津银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已在公司审批的 2026 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重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2月 15 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46 号
4、注册资本:1,400 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李杰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83325396Q
7、经营范围: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以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自有厂房租赁。
8、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日/2026 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 60,454.54 59,648.22
负债总额 39,819.68 38,281.97
净资产 20,634.86 21,366.25
营业收入 32,741.86 10,614.43
利润总额 1,114.06 800.15
净利润 1,042.62 710.37
(二)关系说明
天津银宝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股东信息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0 75.00
2 银宝山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 25.00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银宝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额度:1,000 万元
5、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0,4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109,6
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5.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f9ea86f7-e2d1-45ab-9d53-0c11b8bb6db8.PDF
─────────┬────────────────────────────────────────────────
2026-07-14 16:13│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000 万元~3,600 万元 亏损:2,679.9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000 万元~2,600 万元 亏损:3,079.1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 元/股~0.07 元/股 亏损: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得益于“外抓市场机遇”与“内提管理效能”双轮驱动的有效协同。
外部环境方面,全球及国内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下游需求稳步回暖,为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契机。公司主动调整产品
与客户结构,推动核心业务板块订单增长,产能利用率有效提升,规模效应逐步释放。同时,高附加值产品出货占比的提升,带动公
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提高,为经营业绩好转提供了有力支撑。
内部管理层面,公司持续推进全链条的成本管控与营运优化,精细化管理举措深入落地,为盈利能力改善提供了重要保障。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980 万,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及公司参投企业苏州清源华擎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的投资项目分红等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dfa2fd8-2ff0-4aa3-963a-b1a40a595d40.PDF
─────────┬────────────────────────────────────────────────
2026-06-26 16:44│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具体情况如下:2026 年 1月 15 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
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关联方(布拉德)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大
股东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并对部分期间利率作出相应调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号楼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飞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 人,代表股份 209,946,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85,2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6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24,745,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25,032,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8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24,745,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30%。
7、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律师、陈晓璇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873,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8%;反对 7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464%;弃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5,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65%;反对 7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01%;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34%。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二:《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872,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3%;反对 7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464%;弃权 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5,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9%;反对 77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01%;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50%。
公司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9%,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三:《关于调整关联方(布拉德)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44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5%;反对 823,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14%;弃权 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77,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39%;反对 823,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10%;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50%。
公司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45,64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21%,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指派戴毅律师、陈晓璇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1763815-4e84-4de3-a830-27af80569cbf.PDF
─────────┬────────────────────────────────────────────────
2026-06-26 16:44│银宝山新(00278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宝山新”)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陈晓璇律师
(下称“本律师”)出席银宝山新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银宝山新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在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 号楼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
银宝山新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银宝山新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946,
069 股,占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42.361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 人,均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银宝山新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200,200 股,占
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37.3680%。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2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
4,745,869 股,占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4.9930%。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 72,873,146 股同意、77
1,023 股反对、35,9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8%、1.0464%、0.04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 72,872,746 股同意、77
1,023 股反对、36,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3%、1.0464%、0.04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布拉德)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 163,443,346 股同意、8
23,823 股反对、3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795%、0.5014%、0.0191%。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5af7340-38b3-4d06-bb37-94f199403895.PDF
─────────┬────────────────────────────────────────────────
2026-06-15 17:5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日、2025 年 2月 14日、2025 年 2月 22 日、20
25 年 4月 29 日、2025 年 6月 13日、2025 年 8月 29 日、2025 年 11月 12日、2025 年 12月 31日、2026 年 2月7日、2026 年
4月 29日、2026 年 6月 2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2025-010)、《关于诉讼
、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25-050、2025-066、2025-071、2026-01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6
-007 、 2026-040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
关公告。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梳理,有关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5a3bcfa-2d0e-4a16-b43d-b159d234ae75.PDF
─────────┬────────────────────────────────────────────────
2026-06-10 16:41│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
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
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借款利率并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并同意对部分期间利率作出调整;公司关联董事贺飞先生
、刘莹女士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关联方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欠款展期并同意对部分期间利率作出调整;公司关联董事贺飞先生
、刘莹女士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关联方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
(三)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布拉德)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并同意对部分期间利率作出调整;公司关联董事胡作寰先生
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关联方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4)。
(四)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79cd061-464e-47e1-bedc-7dc0f7a66743.PDF
─────────┬────────────────────────────────────────────────
2026-06-10 16:4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调整关联方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签
署了《确认函》(协议编号:SHDXYBSXBZZRZCQ-2025)。欠款本金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原欠款期限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为
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东兴拟对上述欠款进行展期,并对部分期间利率作出相应调
整。
(二)关联交易认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持有公司 27.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上海东兴为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均已回避表决。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指定代表与出借
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东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32215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40816.819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7D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
主要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一季度/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17,289.44 3,722,546.39
净资产 11,922.51 18,865.49
营业收入 24,631.09 3,918.04
净利润 -125,646.82 6,943.36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持有公司27.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
上海东兴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欠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的实际资金成本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实际支持,欠款利率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欠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24,000 万元;
2、欠款展期期限:展期至 2027 年 4月 30日;
3、欠款利率调整:
欠款期间 调整前欠款年利率 调整后欠款年利率
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4.94% 2.8%
4、欠款展期利率:
欠款展期期间 欠款展期年利率
2026 年 5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 2.8%
2027 年 1 月 1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4.94%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欠款展期及利率调整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负担,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海东兴(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 60,833.58 万元,其中与上海东兴的借款本金为 59,600 万元,利息 1,233.58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
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9.45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
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向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欠款展期及调整部分期间欠款
利率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
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欠款展期及调整部分期间欠
款利率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欠款展期利率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c745dda-58df-4cb4-a7d3-b787e5f3298c.PDF
─────────┬────────────────────────────────────────────────
2026-06-10 16:4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调整关联方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调整关联方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e0f1c80-c74f-4f43-967f-62228744d344.PDF
─────────┬────────────────────────────────────────────────
2026-06-10 16:39│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
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18 日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
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东会议案一、议案二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
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东会议案三的关联股东,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
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11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
公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关联方(上海东兴)欠款利率并展期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调整关联方(布拉德)借款利率并展期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与本次股
东会审议议案一、议案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与议案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3)、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
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6月23日17:3
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ilverbasis.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通过电话进行的委托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文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public@silverbasis.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1cc9f28-d4a3-4642-a3ab-9f9bd7f5c697.PDF
─────────┬────────────────────────────────────────────────
2026-06-03 16:01│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唐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唐伟先生计划于 2026 年 5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月 1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兼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实施情况:2026 年 6月 2日,唐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30%,本次增持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134 万元(不含手续费),实际增持股份的金额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收到唐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唐伟先生。
(二)持股情况:唐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三)前 12个月内增持计划及减持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唐
伟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600 万元。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 2026 年 5月 15日起 6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增持窗口期,则相应顺延。
(五)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2026 年 6 月 2 日,唐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本次增持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134 万元(不含手续费)。唐伟先生实际增持股份的金额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未超
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上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唐伟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占公司总 本次增持股 本次增持后 占公司总
持有股数 股本比例 份数量 合计持有股 股本比例
(股) (%) (股) 数(股) (%)
唐伟 董事兼总经理 1,500,000 0.30 1,500,000 3,000,000 0.61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说明
(一)唐伟先生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唐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及交易凭证》;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f06aadc-5388-4a62-8d12-dadc85ed6f6d.PDF
─────────┬────────────────────────────────────────────────
2026-06-02 18:46│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 2026 年 4月 30 日至 2026 年 7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4)。
近日,公司收到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6月 2 日,布拉德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减持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布拉德减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称 方式 (元/股) (股) 比例(%)
布拉德 大宗 首次公开发 2026/5/14-2026/6/2 7.37 3,000,000 0.61
交易 行股票上市
前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布拉德 合计持有股份 4,864.76 9.82 4,564.76 9.21
其中: 4,864.76 9.82 4,564.76 9.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布拉德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2、布拉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
3、布拉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布拉德股票交易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013cfa1-adf6-42f7-9bc0-b5e571c85531.PDF
─────────┬────────────────────────────────────────────────
2026-06-01 16:1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正在履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撤回执
行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申请执行人;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执行和解金额为 6,619,675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和解进展情况及企业
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 2025 年 5月 12 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
报酬,公司变更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2 日收到向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莱特兄弟反诉公司,案件诉讼请求
金额为 16,484,826.08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平房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案件于 2025 年 6月 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收到平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黑 0108民初 320号),判决莱特兄弟支付公司
75台设备剩余未付报酬 5,338,100元及违约金(按照 LPR 自 2023 年 4月 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莱特兄弟支付公司已完工 8
台设备报酬 2,693,920 元,并提走该 8台设备;莱特兄弟赔偿公司律师费 162,601 元,保全担保费 20,32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3日、2026 年 2 月 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6-007)。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被执行人莱特兄弟未按期履行《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黑 0108 民初320 号)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公司向平房区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 6,619,675 元。平房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6)黑 0108 执596 号。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与莱特兄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编号:[2026]黑 0108执 596 号),确认依据原生效法律文书((2025)
黑 0108 民初 320 号判决书),截至《执行和解协议》签署日,莱特兄弟尚欠公司款项共计:人民币 7,215,088 元(含本金 6,363,3
20 元、律师费损失 162,601 元、保全担保费 20,320 元、本诉受理费 69,369 元、保全费 4,065 元、暂计至 2026 年 5月 6日的
违约金 571,356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24,057 元等全部费用)。双方同意在原生效法律文书基础上,由莱特兄弟向公司分期支
付 6,619,675 元了结本执行案件。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公司向平房区人民法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书》,申请和解长期履行的方式结案。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收到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6]黑 0108 执 596 号),准许公司撤回对平房区人
民法院(2025)黑 0108 民初 320 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本次执行申请撤回后,公司可向平房区人民法院申
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为二年。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
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莱特兄弟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莱特兄弟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和解进
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鉴于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
行完毕,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和解协议》;
2、《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d0cb9f1-f85d-4a05-8a7d-698f44c02d51.PDF
─────────┬────────────────────────────────────────────────
2026-05-22 18:3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如下:
唐伟(总经理)、张海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福胜(副总经理)、何美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杰(副总经
理)、王海飞(副总经理)、董昆(副总经理)。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c91bf49-591c-4964-b69d-cb7b4eb494f6.PDF
─────────┬────────────────────────────────────────────────
2026-05-22 18:31│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5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的董事有:胡作寰先生、刘莹女士)。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
过,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5611e4b-2a15-4461-8379-c3acc2381bd7.PDF
─────────┬────────────────────────────────────────────────
2026-05-22 18:28│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宝山新”)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
下称“本律师”)出席银宝山新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银宝山新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
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 4 号楼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银宝
山新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银宝山新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8,875,
346 股,占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38.109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2 人,均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银宝山新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3,413,600 股,占
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37.0075%。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2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
,461,746 股,占银宝山新股份总数的 1.1020%。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8,706,546 股同意、123,500 股反对、45,3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0.0654%、0.024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8,706,546 股同意、123,500 股反对、45,3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0.0654%、0.0240
%。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5,126,900 股同意、3,703,146 股反对、45,3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54%、1.9606%、0.02
4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5,126,800 股同意、3,703,246 股反对、45,3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53%、1.9607%、0.02
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8,737,046 股同意、123,500 股反对、14,8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8%、0.0654%、0.0078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5,157,300 股同意、3,703,246 股反对、14,8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15%、1.9607%、0.00
7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5,083,800 股同意、3,776,746 股反对、14,8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26%、1.9996%、0.00
7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8,731,046 股同意、123,500 股反对、20,8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6%、0.0654%、0.011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188,701,946 股同意、123,600 股反对、49,8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0.0654%、0.0264
%。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b1e96af-cf15-4a21-97c8-df935490acf2.PDF
─────────┬────────────────────────────────────────────────
2026-05-22 18:28│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e119047-1ec9-4a84-ae5f-520d5ea565d9.PDF
─────────┬────────────────────────────────────────────────
2026-05-20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
─────────┴────────────────────────────────────────────────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 年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拟通过
公开招商征集项目合作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日至 2023 年 2月 14 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招商,并经招商
评议成员综合评审征集最佳合作方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中集产城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书》;2
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中集产城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集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裕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市集兴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023 年 12月 6日,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了《银宝山新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项目公司首笔搬迁补偿款人民币 2,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了《宝安区石岩街道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 年 12 月 18 日,集裕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受让
集裕公司 100%股权。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上海东兴通过全资控股集裕公司,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80%股权,公司仍直接持有项目公
司 2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1、2023-119、2023-125、2023-128、2023-132、2025-069)、《关于公司拟签署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开发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项目公司第二笔搬迁补偿款人民币4,000万元,该笔款项系根据《搬迁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在项目
达到相应进度后由项目公司支付。第三笔搬迁补偿款将继续按照前述协议的约定执行,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将视项目后续实施进展确
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搬迁补偿款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须视协议的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宝安区石岩街道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较长,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变化、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等不确定
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集裕公司股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兴成为项目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项目公司作为《搬迁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
其法人主体资格及协议义务未发生变化,前述协议继续有效。上海东兴将积极支持项目稳步推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除本次《搬迁补偿协议》项下的既有权利义务外,如公司与项目公司或集裕公司发生其他新增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
、资产买卖等),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5fea0f1-07dc-4612-a2e7-d498c1f3fd1a.PDF
─────────┬────────────────────────────────────────────────
2026-05-15 15:46│银宝山新(00278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通知,根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
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及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瑾先生为公
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及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二)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谢景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及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8840a28-dcf1-41b3-92f4-7f3db7039e3a.PDF
─────────┬────────────────────────────────────────────────
2026-05-15 15:4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及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及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谢景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景全先生同兰培珍女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刘守豹先生共同组成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95e720b-c401-486f-b2e3-0b9ae8f550ba.PDF
─────────┬────────────────────────────────────────────────
2026-05-15 15:4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00 至 17:00 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
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唐伟先生,独立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张海歌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何美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https://ir.p5w.net/zj)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a5b71fc-60ca-44cf-880f-ecd4fcfd8eb1.PDF
─────────┬────────────────────────────────────────────────
2026-05-14 17:06│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董事兼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唐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唐伟先生出具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函》。
唐伟先生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
本次增持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77 万元(不含手续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唐伟先生计
划于 2026 年 5月 15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唐伟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总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 股本比例(%) (元/股) (万元)
唐伟 董事、总经理 2026/5/14 1,500,000 0.30 7.18 1,077
(五)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唐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
(六)唐伟先生在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600 万元。
(三)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 2026 年 5月 15日起 6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增持窗口期,则相应顺延。
(五)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相关承诺
唐伟先生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
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唐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二)唐伟先生的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唐伟先生出具的《关于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函》;
2、唐伟先生股票交易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dcf8637-6925-4875-839a-9235707a7c46.PDF
─────────┬────────────────────────────────────────────────
2026-05-11 18:2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购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银宝”)投入人民币 1,050 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其中 CNC 审批金额为 820 万元,精密磨床审批金额为 230 万元
),公司已以含税金额人民币 750 万元采购一批马扎克 CNC 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1日、2026 年 4月 8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今日,广东银宝与深圳市精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以含税金额人民币 48 万元采购一台精密磨床。
公司根据当前订单匹配情况及提升经营效率考虑,经审慎评估,决定不再采购原计划中剩余的精密磨床设备。截至本公告日,广
东银宝就上述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已完成全部设备采购,累计投入人民币 798 万元(含税)。
三、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精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5746329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生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新村 39 号长燊大厦 3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床、机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控机床销
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蔡生平持股 70%,刘亮持股 30%。
(二)关系说明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深圳市精仁科技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1台精密磨床;
2、成交金额:人民币 48 万元(含税);
3、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现金转账;(2)发货款:乙方设备
发货甲方指定工厂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现金/银承各一半;(3)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双方签署《设备最终验收报
告》30 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现金转账。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2beef1c-c807-472f-a841-6fc050dc6159.PDF
─────────┬────────────────────────────────────────────────
2026-05-11 18:17│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谢景全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谢景全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谢景全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其简历详见附件。
谢景全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c55e780-7670-4ddb-9e3a-d8bf3a649d29.PDF
─────────┬────────────────────────────────────────────────
2026-04-28 22:16│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ad94ca-d30d-4870-b470-38cdae27f856.PDF
─────────┬────────────────────────────────────────────────
2026-04-28 22:16│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报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e73698-8c8f-4568-bda4-ee11d6a335db.PDF
─────────┬────────────────────────────────────────────────
2026-04-28 22:14│银宝山新(00278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月22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
案》 作为投票的子议
案数(4)
1.01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的议案》
1.02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3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4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议案4《关于公司20
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
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3、4、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载于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3)、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
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20日17:3
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ilverbasis.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通过电话进行的委托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文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public@silverbasis.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93927d-7847-4fab-85a4-43a7d4ef0c62.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财务报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81e4f5-c261-4cb6-9e8d-483bca9eb60a.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7ea11b-388f-4b23-8794-aeac1e33d460.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资产范围和报告期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合并范围内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损失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115.9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1,000.76
(损失以“-”填列) 其他应收账款 -2.82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443.24
(损失以“-”填列) 预付账款 -122.26
固定资产 -777.67
类别 项目 本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在建工程 -2,057.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9.66
合计 -2,115.97
注:转回以正数列示,计提损失以负数列示
(二)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核销资产账面原值为 1,599.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金额 已计提跌价准备或 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625.75 625.75 0
存货 974.20 974.20 0
合计 1,599.95 1,599.95 0
其中,应收账款核销主要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坏账准备进行核销处理;存货核销主要是公司部分结构件产品中已无使用
价值及转让价值的存货进行报废处理,本次报废存货账面原值共计 974.20 万元,均已计提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00% 3.0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2 年 30.00% 30.00%
2-3 年 70.00% 7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本年利润总额影响为-2,115.97 万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核销
资产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议案》。经审查,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及谨慎
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9d332e-4118-4e57-9a0c-a675a4d6a57d.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银宝山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
旦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市银
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政旦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政旦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报告日,政旦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
旦所执业、2025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成梦嘉,2025 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 年 9月开始
在政旦所执业、2025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
旦所执业,2026 年 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8家次。2026 年 3 月
因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工作调整,政旦所新委派蒋文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事项已经适当的确认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
政旦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呈报给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
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政旦所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在执行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政旦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胜任能力与经验,其工作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6ad04b-8296-4d93-ac1e-ea00476bcdfb.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并制定了《深圳市银宝
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是否提
交股东
会审议
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 是
薪酬管理制度》
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修订 是
制度》
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修订 否
制度》
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制定 否
理(ESG)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第一项至第四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文件。
二、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修订该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修订该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制定该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0e9a00-cffa-4429-899a-3872c1e9f8d3.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日、2025 年 2月 14日、2025 年 2月 22 日、20
25 年 4月 29 日、2025 年 6月 13日、2025 年 8月 29 日、2025 年 11月 12日、2025 年 12月 31日、2026 年 2月7日披露《关于
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2025-010)、《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050、2025-066、2025-071)、《
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6-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梳理,有关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888f7b-74fa-41b4-82dd-be2ccf039b0f.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政旦所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报告日,政旦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
旦所执业、2025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成梦嘉,2025 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 年 9月开始
在政旦所执业、2025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政
旦所执业,2026 年 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8家次。2026 年 3 月
因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工作调整,政旦所新委派蒋文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事项已经适当的确认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
政旦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呈报给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
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 20 万
元),较上年持平。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政旦所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政旦所根据银宝山新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详细的审计策略、工作方案;政旦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治理层和
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经审计,政旦所针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
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议案呈报给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政旦所召开了年审第一次沟通会,沟通了
针对银宝山新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工作方案等。
(三)2026 年 1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政旦所召开了年审第二次沟通会,就此次年审的基本情况、预审关注的重要事项等进
行了进一步的沟通、讨论。
(四)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暨年审第三次沟通会,政旦所汇报了银宝山新 20
25 年度内控及财报审计结果,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可政旦所审计结果、结论。
(五)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年审审计项目的审计节点,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了对政旦所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程序
,对政旦所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有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政旦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沟通和业务指导,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独立、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6ea217-b902-4d08-aac6-f7b3d071fdc4.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
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披露日,政旦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
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于 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 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7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成梦嘉,于 2025 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 年 9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于 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成梦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
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丁月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
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1 丁月明 2024 年 1月 3日 自律监 深圳交易所 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管措施 上市审核中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心 板上市申报项目中,对境外销
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披
露的准确及合法合规性未予
以充分关注,受到书面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
2 蒋文伟 2025 年 1月 14 日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
上海证券监 司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部
管专员办事 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出
处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政旦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政旦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员审计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
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6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
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较 2025 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政旦所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
司审计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政旦所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政旦所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诚信独立,勤勉尽责,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内控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政旦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继续聘请政旦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6f56f3-7776-4086-a09d-ae7af990865d.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银宝山新(00278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f9096e-3c7c-4c75-8298-2235f2dd79f1.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及社会责任、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
理、存货及仓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研发与技术、财务报告、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外
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及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质
量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印章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原则、重
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独立。内部控制评价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监察与审计部负责,在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执行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判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断标准
定量标准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3%≤ 错报<利润总额
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的 3%;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
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的 0.5%;
错报≥经营收 3% 错报<经营收入
入总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 0.5%≤错报<经营收 错报<所有者权
权益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1% 益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 0.5%≤错报<所有
者权益总额的 1%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 整改情况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缺陷整
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公司监察与审计部负责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我们关注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
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2f453a-3373-4b72-8690-f27ab5c9406d.PDF
─────────┬────────────────────────────────────────────────
2026-04-28 22:13│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银宝山新(0027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d9bca2-9d41-4615-aabf-495878131bf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银宝山新: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3862.PDF
─────────┬────────────────────────────────────────────────
2026-04-29│银宝山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894.PDF
─────────┬────────────────────────────────────────────────
2026-04-29│银宝山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903.PDF
─────────┬────────────────────────────────────────────────
2025-10-28│银宝山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937.PDF
─────────┬────────────────────────────────────────────────
2025-08-30│银宝山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2913.PDF
─────────┬────────────────────────────────────────────────
2025-04-29│银宝山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867.pdf
─────────┬────────────────────────────────────────────────
2025-04-29│银宝山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845.PDF
─────────┬────────────────────────────────────────────────
2024-10-31│银宝山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59.PDF
─────────┬────────────────────────────────────────────────
2024-08-31│银宝山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597.PDF
─────────┬────────────────────────────────────────────────
2024-04-29│银宝山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36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