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73 康弘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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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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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 │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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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 │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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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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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2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举行二〇二五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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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4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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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1 │康弘药业(00277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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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0 │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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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3 │康弘药业(002773):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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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46 │康弘药业(0027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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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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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吡仑帕奈片的《药品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2026S01622、2026S01623),批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吡仑帕奈片
剂型:片剂
规格:4mg、2mg
适应症:成人和 4 岁及以上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全面性发作)的治疗。成人和 12 岁及以上儿童癫痫
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患者的加用治疗。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399、国药准字 H2026440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二. 产品简介
吡仑帕奈片活性成份为吡仑帕奈,属于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吡仑帕奈是突触后神经元
离子型α-氨基-3-羟基-5-甲基-4-异噁唑丙酸(AMPA)谷氨酸受体的非竞争性拮抗剂。谷氨酸是中枢神经系统内主要的兴奋性神经递
质,并参与神经元过度兴奋所引起的多种神经系统疾病。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吡仑帕奈片获批上市,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管线。
由于医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7b2e528-7171-422d-a8d7-0c792c1e6e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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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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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喻丹律师
、汪文骏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除特别说明外,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发出《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发出了《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通
知中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
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4:00 在锦宾国际酒店(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 515 号)102 号会议室召
开,除现场会
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A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
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截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的股东名册,以及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和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3 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648,045,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3383%(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91,050,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521%(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271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995,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62%(四舍五入保留四位
小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7 人,代表股份57,384,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85%(四舍
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
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计票和监
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参加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9 项,具体内容及表决
结果如下:
1、 审议《二〇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646,365,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7407%;反对 448,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0692%;弃权 1,231,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1901%。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644,004,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3764%;反对 2,809,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为 0.4336%;弃权 1,231,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1901%。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3、 审议《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647,491,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9145%;反对 421,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0651%;弃权 13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0204%。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4、 审议《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 646,19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7148%;反对 602,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0930%;弃权 1,245,4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1922%。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5、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赞成 647,243,1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8762%;反对 716,8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1106%;弃权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0132%。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
6、 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赞成 54,296,1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4.4860%;反对 3,049,5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5.3069%;弃权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2071%。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7、 审议《关于聘请二〇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646,17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7119%;反对 497,0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0767%;弃权 1,370,2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2114%。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8、 审议《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6-2028)》
赞成 647,461,1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9098%;反对 525,1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为 0.0810%;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0091%。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
9、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 644,715,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99.4862%;反对 3,177,2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为 0.4903%;弃权 15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0.0235%。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
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6a54717-48d2-43f6-9daa-ac71bfa42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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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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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9ebbdf9-5e3b-4c5b-b9db-3bd5226fe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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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康弘药业(00277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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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KH812 眼内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批准开展临床适应症: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3.3 类
受理号:CXSL2600244
审批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 产品简介
KH812 眼内注射液是康弘生物研发的生物类似药,能特异性结合血管内皮生长因子-A(VEGF-A)和胎盘生长因子(PIGF),阻断
VEGF-A和 PIGF 的活性,有效干扰血管通透性的增加、新生血管的生成以及血管炎症的发生,进而抑制或减轻视网膜水肿、缺血及
出血等症状。三.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药品从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9384400-6968-493d-ba50-66916d9b4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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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2│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举行二〇二五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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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
4月23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康弘药业二〇二五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柯尊洪先生,董事、总裁柯潇先生,董事、副总裁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独立董
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许楠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钟建军先生,副总裁徐燕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邓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9日(星期六)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cbf4f0d-fcbc-43e8-803d-0ba6d9e32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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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4│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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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4d7bdc-7a79-452e-95f0-8492f12b3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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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1│康弘药业(00277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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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
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柯潇先生、王霖先生、张志荣先生,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许楠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列入公司二
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中。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
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2026年4月24
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a22531-16b1-4753-8e14-73b9f2ea6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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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0│康弘药业(0027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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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
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
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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