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52 昇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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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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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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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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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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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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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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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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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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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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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 │昇兴股份(00275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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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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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 √
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 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8
项、第 9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予以披露。其中第 1 项、第 2 项、第 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
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
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8 月 4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
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六、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30cce01e-c155-4602-830a-249537de9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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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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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46598df6-e153-44fd-90c8-7e4c61388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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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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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
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有),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均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在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任职,但并非专职为公司服务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
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是指董事、高管人员为公司工作而获得的个人基本报酬和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奖励,其分配主要
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
(三)薪酬和业绩考核合理挂钩;
(四)薪酬应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的付出相称,要让特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分配中体现;
(五)具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
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最终以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五条 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
第二节 薪酬的构成和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实行年薪制。
第十条 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属固定部分,占标准年薪的 50%,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二)年终绩效为浮动部分,占标准年薪的 50%,实际应发金额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确定。
第三节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按月平均以现金形式发放董事的年薪总额和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总额。高管人员绩效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审批后,
一次性发放。发放时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每年按 12 个月计算,不足 1 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计算其应得的
薪酬金额。
政府部门向个人征收的下列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从个人的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中代扣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等)。
第十二条 每年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制订预算和业绩目标,确定高管人员目标责任书。
第十三条 完成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高管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
通知后一周内向主管上级申诉。
第十四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或少发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超发部分或补发漏发部分。
如遇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对前期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则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资也做出相应调整,并在决定调整的当年结清调整
额。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同行业及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第三章 约束机制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董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年度绩效考核分数为零:
(一)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五)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违反决策程序,有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
(八)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被免职的;
(九)严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对高管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中,如发现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不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年薪进
行调整,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享受年休假、培训等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
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高管人员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节日补贴、通讯费补助、出差补助等正常员工福利,其他货币
性收入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三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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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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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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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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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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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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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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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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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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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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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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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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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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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9│昇兴股份(00275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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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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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37│昇兴股份(002752):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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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
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目标、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务偿还能力、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境等情况,并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
、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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