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41 光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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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27 │光华科技(002741):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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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27 │光华科技(00274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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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24 │光华科技(0027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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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21 │光华科技(00274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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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2 │光华科技(002741):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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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47 │光华科技(00274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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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46 │光华科技(00274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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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45 │光华科技(00274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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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光华科技(00274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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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光华科技(00274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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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27│光华科技(002741):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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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
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1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荣政:
经查,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4 年 11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在参与某券商分析师组织的线上交流会议过程中,向参会人员透露了公司硫化锂产
能、2024 年预计业绩情况等公司经营、财务方面未公开信息,且部分信息属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光华
科技未对上述信息及时予以披露,直至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后,才于 2024 年 12 月 6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披露及
澄清。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光华科技董事
会秘书杨荣政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光华科技及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
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日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
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
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f5e70cf1-48bb-4ec5-8ec2-6689a1133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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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27│光华科技(00274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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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光华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创源”)作为募投项目“专用化学材
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专用化学材料智
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增资、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光华创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财务人员负责增资、出资或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和光华创源作为甲方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
与公司、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已按规定转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
管理,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543,06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
9,955.5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发行手续费共 11,116,172.1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883,783.42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4]第 1062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光华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
5 年 10月 20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光华创源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 714680838440 0 专用化学材料
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分行 智能制造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 1”)、光华创源(以下称“甲方 2”)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称“乙方”,签约主体为开户行的上级支行或上级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甲方 1、甲方 2(以下统称“甲方”)、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14680838440,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专户
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丙方作为甲方 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为丰、龚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 2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2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 2出具上月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2 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一个自然年度中累计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
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发生上述情形,丙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催要通知,
要求乙方向丙方立即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支付第三次违约时专户余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期自丙方催要通知送达之
日起算,至乙方向丙方出具相关文件之日终止)。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及证券期货行业廉洁从业相关监管要求,均不得向对方、第三方
或者对方及第三方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约定外
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十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
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的,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定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 7份,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
留甲方备用。
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100301040017056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已按规定转入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a89e600c-2275-4e62-a5f1-296d75d3e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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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24│光华科技(0027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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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b4c4919e-5094-4a96-a509-ea7ac72a4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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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21│光华科技(00274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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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8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
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e991cd00-9b86-417f-92e3-ef0d90483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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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2│光华科技(002741):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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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
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闲置资金管理概况
1、本次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资金来源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本金 收益金额
型 (万元) (万元)
大额存单 保 本 固 闲置的募 2025/7/2 2025/10/2 5,000.00 11.25
定 收 益 集资金
型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 保 本 浮 闲置的募 2025/7/3 2025/10/9 20,000.00 98.81
对美元汇率区间累 动 收 益 集资金
计结构性存款 型
(SDGA252711Z)
合计 25,000.00 110.06
2、本次购买及顺延的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投资期 资金来
(万元) 益率 限(天) 源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 保本浮动 22,000.00 2025/10/13 2025/12/31 0.95%-1.62% 79 闲置的
对美元汇率区间累 收益型 募集资
计结构性存款 金
(SDGA253781Z)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4,900.00 2025/7/3 2025/12/22 0.59%或 172 闲置的
收益型 2.40% 募集资
金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5,100.00 2025/7/3 2025/12/24 0.60%或 174 闲置的
收益型 2.41% 募集资
金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 4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利率 期限 资金来
(万元) (天) 源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5,000.00 2025/7/2 2025/10/30 0.60%-2.04% 120 闲置的
募集资
金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4,900.00 2025/7/3 2025/12/22 0.59%或 172 闲置的
2.40% 募集资
金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5,100.00 2025/7/3 2025/12/24 0.60%或 174 闲置的
2.41% 募集资
金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 22,000.00 2025/10/13 2025/12/31 0.95%-1.62% 79 闲置的
美元汇率区间累计结构 募集资
性存款 金
(SDGA253781Z)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49bb1b5a-58da-4618-80ae-0db13a18a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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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47│光华科技(00274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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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543,06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
99,955.5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发行手续费共 11,116,172.1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688,883,783.42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4]第 1062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
项目“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变更为实施“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投
项目调整后,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注: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光华创
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创源”)作为募投项目“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前) 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后)
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光华科技 光华科技、光华创源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增资、出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光华创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负责增资、出资
或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光华创源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增加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光华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3MAEW3DJ8X3
成立日期:2025 年 9月 19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雄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湖边村上头尾洋坊(城山仔)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管理中心 3楼 3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
售;玻璃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增加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
内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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