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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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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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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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好利科技(002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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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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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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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5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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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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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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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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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 │好利科技(0027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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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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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ac8f1ff-6a1c-4348-8327-4bd93b9e2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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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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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5570eaa-755a-4fd0-8019-530e15875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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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好利科技(002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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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
度工资总额预算。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开展绩效考核。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等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
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施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
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薪酬制度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配
合实施具体工作。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经定期绩效评价后核发;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按照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
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如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奖
励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第二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
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主动辞职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期内如未发生《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d0eae01-3750-44fc-ab3e-51f1c4e8f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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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6│好利科技(0027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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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
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近日,公司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5月 8日收市,上述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孙剑波 集中竞价 2026年5月6日— 18.71 765,600 0.41843%
2026年 5月 7日
合计 — — 765,600 0.41843%
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好利科技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孙剑波 合计持有股份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919,755 5.42152% 9,154,155 5.0030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孙剑波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况。
2.孙剑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上述减持严
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孙剑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377cc7-8e03-494b-8aa9-955b76137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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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好利科技(002729):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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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
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5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三、公司拟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昊德先生,财务总监张东杰先生,独立董事蔡黛燕女士、周晓鸣先生、
钱嫣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
届时公司出席人员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1776d1-49b9-4047-a3f1-173511575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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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5│好利科技(0027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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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
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
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
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6.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
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7246be-0bbc-4612-bd67-289d83a54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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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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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融资的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各种融资,融资中所涉及的费用、期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公司与
融资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视情况需要可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为便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621176-a3c8-4bd4-a7b1-e694b9632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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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0│好利科技(00272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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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8%,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2.8亿元。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预 担保额度 是否
方 股比例 最近一期 前担保 计担保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万 (万元) 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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