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22 物产金轮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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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10 │物产金轮(00272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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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9 │物产金轮(00272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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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7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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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7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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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6 │物产金轮(002722):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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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2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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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00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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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32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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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31 │物产金轮(002722):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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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6 │物产金轮(0027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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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10│物产金轮(00272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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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
金轮”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9.1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60.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1568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额(注 1)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资进度
高端不锈钢装 28,300.00 14,293.86 15,058.39(注 100.00%
饰板生产项目 2)
高端特种钢丝 19,349.00 6,267.00 3,327.76 53.10%
项目
注 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560.86万元,用于“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
会议、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变更为“高端特种钢丝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约为 6,267万元(含利息收入、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注 2:累计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投入18,386.1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111.8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状态
余额
南通森能不锈钢装 江苏银行股份有 50320188000246212 0.00 已注销
饰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海门支行
南通森能达不锈钢 中国工商银行股 1111527119100669331 0.00 正常
科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通 (注
海门支行 3)
江苏金轮新材料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 1111527119100667252 3,111.81 正常
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通
海门支行
合计 3,111.81 -
注 3: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首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固定资产设备购买、安装及生产线建设等工作,公司在前期已通过自
有资金完成部分投入,开始项目建设。为让募投项目更好地符合公司“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的项目建设理念,并兼顾新质生产
力的发展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该项目目标市场需求、技术趋势等因素,公司采取
了稳健的策略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谨慎进行募投项目实施节奏、基建施工及设备采买等决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经过
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中涉及的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安装及生产线建设及流动资产投入正
在陆续推进。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延期方案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 2025年 12月 2026年 12月
(三)延期原因
在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充分考量设备技术先进性、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长期稳健发展的需要,
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采购涉及询价、谈判及招标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为保障募集资金
使用安全与效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合理控制了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节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除以上调整外,不存
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
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所涉及的厂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造工作已基本完成,目
前处于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公司后续会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具体措施
如下:
1、全面分析总结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风险因素,为接下来的项目建设制定合理的建设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落实,保
障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2、充分调动资源,加快完成设备的招采、安装及生产线建设工作,积极与设备供应商做好沟通与工作协同,严格监督募投项目
实施进展情况,保障生产线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特种
钢丝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
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f9d42ff9-bd9c-4d28-b3d6-c15255fe6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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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9│物产金轮(00272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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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章以及《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
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可以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 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工
作部门。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和有关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
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六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
过或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的任何条款,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7ab07acc-74e1-4945-907b-7440db5251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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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7│物产金轮(00272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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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金轮”)于近期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4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
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9.1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60.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1568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开设的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账户状态
用途
南通森能不锈钢装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50320188000246212 高端不锈钢 已注销
饰材料有限公司 司海门支行 装饰板生产
项目
南通森能达不锈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11527119100669331 高端特种钢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丝项目
江苏金轮新材料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11527119100667252 正常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子公司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
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相关销户手续已于近期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南通森能达不锈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11527119100669331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c42fc9e7-723f-4bb7-abc4-968188d56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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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9:07│物产金轮(00272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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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金轮”)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4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4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
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9.1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60.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1568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额(注 1)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资进度
高端不锈钢装 28,300.00 14,293.86 15,058.39(注 2) 100.00%
饰板生产项目
高端特种钢丝 19,349.00 6,267.00 3,327.76 53.10%
项目
注 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4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相关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560.86 万元,用于“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三次会议、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变更为“高端特种钢
丝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约为 6,267 万元(含利息收入、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注 2:累计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已投入 18,386.15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111.8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状态
余额
南通森能不锈钢装 江苏银行股份有 50320188000246212 0.00 已注销
饰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海门支行
南通森能达不锈钢 中国工商银行股 1111527119100669331 0.00 正常
科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通 (注 3)
海门支行
江苏金轮新材料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 1111527119100667252 3,111.81 正常
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通
海门支行
合计 3,111.81 -
注 3: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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