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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1(金一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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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21 金一文化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7:29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7:26 │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6:32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16 19:21 │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19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9-16 19:19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9:17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金一文化(00272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5-10-28 17:29│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f55e817-9a0f-47c8-bf5f-dccea60a279a.PDF ─────────┬──────────────────────────────────────────────── 2025-10-28 17:26│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 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 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5人,其中董事刘芳彬、张军、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27bb102-42f7-4c1f-983e-e73a43304061.PDF ─────────┬──────────────────────────────────────────────── 2025-10-24 16:32│金一文化(0027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拟开展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举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样本详见附件) 1、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候选人。 2、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 东会审议。 4、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将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 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候选人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 5 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 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提名)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项至第 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模版见附件); (2)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候选人的一寸个人电子照片;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 印件(如有,原件备查);(6)候选人承诺书,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个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原件);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雅 联系电话:010-685673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 2层 邮编:10014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36ee625-c10a-4608-afa6-800e6d54c5e7.PDF ─────────┬──────────────────────────────────────────────── 2025-09-16 19:21│金一文化(00272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1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 9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 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其中董事王晓丹、王金峰、李晓龙、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为推进珠宝零售业务整合工作,保证公司顺利向软件信息技术领域转型发展,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越王文化 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及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 公司股权划转为公司内部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情况;本次划转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划转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48d7b07-38f7-4dcb-9292-4fcfd469a75b.PDF ─────────┬──────────────────────────────────────────────── 2025-09-16 19:19│金一文化(002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50447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委托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 ,本所律师为金一文化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金一文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已列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召开。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3,422,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5870%(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2,659,378,615股,下同)。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852人,代表股份21,552,9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74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为1.3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13,19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852人,代表股份数为21,5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 经审查,本次会议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 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6,202,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2%;反对6,8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64%;弃权1,957,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975,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7514%;反对6,816,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62%;弃权1,9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3%。 议案2.《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26,226,9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22%;反对6,79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37%;弃权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00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8228%;反对6,79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12%;弃权1,9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60%。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26,000,1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0%;反对7,01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401%;弃权1,9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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