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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8(友邦吊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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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18 友邦吊顶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7 17:18 │友邦吊顶(00271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2 16:27 │友邦吊顶(002718):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1-15 16:58 │友邦吊顶(0027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15 16:58 │友邦吊顶(0027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14 19:43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1-14 16:58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1-13 16:38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1-06 16:38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1-04 15:34 │友邦吊顶(0027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6-01-04 15:34 │友邦吊顶(0027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 ─────────┬──────────────────────────────────────────────── 2026-01-27 17:18│友邦吊顶(00271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00 万元-1,400 万元 亏损:11,225.71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700 万元-1,000 万元 亏损:11,168.25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 元/股–0.12 元/股 亏损:0.8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导致公司业绩亏损。 2、报告期内,公司扭亏为盈,得益于公司深耕主营业务,同时夯实基础管理,注重成本及费用管控,控费降本增效效果明显, 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c0c144a-fc7f-4dc6-9fd6-a6a5b16d42a8.PDF ─────────┬──────────────────────────────────────────────── 2026-01-22 16:27│友邦吊顶(002718):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骆莲琴女士有关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除日 一致行动人 骆莲琴 是 13,000,000 33.28% 10.04% 2025 年 6 2026 年 1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月 19 日 月 21 日 合计 13,000,000 33.28% 10.04%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质 合计 合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押股份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 所持 司总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股份 股本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时沈祥 47,096,691 36.38% 0 0.00% 0.00% 0 0.00% 35,322,518 75.00% 骆莲琴 39,065,640 30.18% 0 0.00% 0.00% 0 0.00% 0 0.00% 骆旭平 82,500 0.06%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86,244,831 66.63% 0 0.00% 0.00% 0 0.00% 35,322,518 40.96% 注 1:时沈祥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注 2:若出现合计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15b52827-a328-4059-b4d7-0679415110f0.PDF ─────────┬──────────────────────────────────────────────── 2026-01-15 16:58│友邦吊顶(0027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沈祥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3%。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6%。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6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4%;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73,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3%;反对 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64%。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彦颖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af7ca014-fed4-4bce-866f-84fbb6f8d433.PDF ─────────┬──────────────────────────────────────────────── 2026-01-15 16:58│友邦吊顶(0027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锦杭【2026】法意字第 40113号致: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地点、 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天。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 14:30在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 38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4,61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5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1名,均为截至 2026年 1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4 ,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6 %。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3,6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4%;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3,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3%;反 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024595b8-f905-47bf-a632-5b446e95384c.PDF ─────────┬──────────────────────────────────────────────── 2026-01-14 19:43│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e0a379a1-d5ad-4c7a-92e7-ecc12be12e3c.pdf ─────────┬──────────────────────────────────────────────── 2026-01-14 16:58│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d7defa28-eba5-4f49-8e8e-439e46961a5f.PDF ─────────┬──────────────────────────────────────────────── 2026-01-13 16:38│友邦吊顶(0027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截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62.33 元/股,静态市盈率-71.88,市净率 9.02。根据中上协行业分类,截至目前,公司所属其他制造业静态市盈率为 51.31,市净率为 5 .61。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5 年 12 月 30 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徜胜科技”)(时沈祥、骆莲琴、徜胜科技合称“转让方”)与上海明盛联禾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明盛智能 、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合称“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 38,821,404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数的 29.99%。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明盛智能拟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部分要约收购的 股份数量为 19,430,119 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5.01%)。具体详见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受让方暂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相关事 项,收购人届时将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豁免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骆莲琴以及原董事王吴良、公司现任董事林圣全、现任 高级管理人员吴伟江对拟转让股份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义务事项,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在实际交割前,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以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友邦吊顶,股票代码:002718)交易价格于 2026 年1 月 12 日、1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5 年 12 月 30 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徜胜科技”)(时沈祥、骆莲琴、徜胜科技合称“转让方”)与上海明盛联禾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明盛智能 、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合称“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要约收购 报告书摘要》及 2026 年 1月 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沈祥、骆莲琴、骆旭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徜胜科 技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豁免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骆莲琴以及原董事王吴良、公司现任董事林圣全、现任高级 管理人员吴伟江对拟转让股份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义务事项,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在实际交割前,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 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以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核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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