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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7(岭南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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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17 ST岭南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1 00:00 │ST岭南(00271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 │2025-08-01 00:00 │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完成的公告 │ ├─────────┼──────────────────────────────────────────────┤ │2025-07-28 18:07 │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的公告 │ ├─────────┼──────────────────────────────────────────────┤ │2025-07-28 18:06 │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 │2025-07-23 20:36 │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的公告 │ ├─────────┼──────────────────────────────────────────────┤ │2025-07-23 20:36 │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 │2025-07-23 20:32 │ST岭南(00271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5-07-22 20:01 │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 │2025-07-22 19:57 │ST岭南(002717):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5-07-15 21:22 │ST岭南(002717):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 2025-08-01 00:00│ST岭南(00271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尹 洪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5%。 2、股东尹洪卫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 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尹洪卫先生所持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具体 事项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拍卖等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拍卖起始日 拍卖到期日 拍卖人 拍卖 名 东 股 持 总 为 原因 称 或第一大股东 份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 及 ) 例 例 股 其一致行动人 及限 售 类型 尹洪 第一大股东非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8 2025 年 8 广东省 债务 卫 控 月 月 东 纠纷 股股东 28 日 14 时 29 日 14 时 莞市中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级 月 月 人民法 2 日 14 时 3 日 14 时 院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5 日 14 时 6 日 14 时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10 日 14 时 11 日 14 时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15 日 14 时 16 日 14 时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拍卖等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拍卖起始日 拍卖到期日 拍卖人 拍卖 名 东 股 持 总 为 原因 称 或第一大股东 份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 及 ) 例 例 股 其一致行动人 及限 售 类型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18 日 14 时 19 日 14 时 20,000,000 7.47% 1.10%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23 日 14 时 24 日 14 时 26,500,000 9.90% 1.46% 否 2025 年 9 2025 年 9 月 月 26 日 14 时 27 日 14 时 合计 166,500,000 62.18% 9.15% - - - - - (注:上述股份司法拍卖网址为 https://pmsearch.jd.com/?publishSource=7&projectType=&searchParam=%E5%B0%B9%E6%B4%AA%E5%8D%AB&enc=utf-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除本次所持的 166,500,000 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2024 年 12 月,其持有的 19,25 7,354 股股份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并在结算公司完成过户登记;2025 年 6 月,其持有的 70,000,000 股股份因无人出价 已流拍;2025 年 7 月,其持有的 5,000,000 股股份已被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强制变卖。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 (股)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尹洪卫 267,791,617 14.71% 19,257,354 7.19% 1.06% 注:“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三、 本次拍卖的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尹洪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7,791,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1%。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 ,尹洪卫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01,291,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尹洪卫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本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尹洪卫现累计被冻结 267,791,617 股,累计被轮候冻结 1,562,268,539 股,因诉讼较多且有多轮轮候查封,尹洪卫持有的 股份后续可能被司法处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规定并结合现行的司法处置实践,如冻结的 股票数量、价值较大,分拆处置有利于拍卖成功且更有利于变价的。未来如发生尹洪卫所持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将及时 公告。 4、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暂无影响。 6、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dd5740a-039c-47f3-bd99-c4eecd0e0375.PDF ─────────┬──────────────────────────────────────────────── 2025-08-01 00:00│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完成的公告 ─────────┴────────────────────────────────────────────────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岭南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岭南转债”偿债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的公告》。“岭南转债”第 二期偿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周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完成了“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工作,现作如下提醒 : 1、公司已知悉可转债持有人合计4户共计210张债券处于司法/质押冻结状态,公司会将相应的偿付资金暂存于公司的偿债账户中 。对于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的债券,待其权利受限情况解除后可予以偿付,具体偿付方式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2、如因司法扣划、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原因造成拟偿付债券不足或债权人变更等情形,从而导致偿付失败的 ,或其他原因未收到该偿付款项的,公司会将相应的偿付资金暂存在偿债账户中。请债券持有人不晚于2025年8月18日(含)将持有 “岭南转债”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文件、持有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或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为法人的还 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ln@lingnan.cn 。请广大债券投资者核实后及时联系公司处理。如债券持有人未在上述期限联系公司处理,资金将继续暂存在偿债账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b6429395-cf2a-4c3f-adf2-29c85a960ca0.PDF ─────────┬──────────────────────────────────────────────── 2025-07-28 18:07│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如因司法冻结、划扣、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原因造成拟偿付债券不足或债权人变更等情形,从而导致偿付 失败的,请债券持有人及时联系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债券持有人在近期不进行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可能导致 兑付不成功的操作。 2、“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债券将于2025年7月29日(周二)申请注销。 3、“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周四)。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岭南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岭南转债”偿债方案的议案》。 近期“岭南转债”偿付情况如下: 一、“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 根据“岭南转债”偿债方案,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了“岭南转债”第一期偿付,第一期偿付后剩余债券本金为41,072.13 万元,扣除第一期因处于司法/质押冻结状态而未偿付的0.21万元本金后,剩余债券本金为41,071.92万元。 第二期:2025年7月31日前,公司将以“岭南转债”剩余债券数量扣除第一期因司法/质押冻结而暂未偿付的债券数量为基础(即 4,107,192张)进行部分偿付(持仓每13张偿付1张,不足13张的偿付1张,具体以实际偿付为准)。债券实际面额保持不变,并按偿 付数量扣减持有人所持仓的债券数量。公司已将31,682,384.04元(含手续费)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用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 二、提醒事项 第二期偿付方案的实施将根据债券持有人实际持有情况进行支付。对于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的债券,待其权利受限情 况解除后可予以偿付,具体偿付方式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会将相应的偿付资金暂存于公司的偿债账户中。公司 如在证券未解冻情况下向债券持有人兑付造成质权人、法院等主体权益受到侵害的,将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司法扣划、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原因造成拟偿付债券不足或债权人变更等情形,从而导致偿付失败的,或 其他原因未收到该偿付款项的,资金暂存在偿债专户,请债券持有人不晚于2025年8月18日(含)将持有“岭南转债”的相关资料( 身份证明文件、持有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或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为法人的还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ln@lingnan.cn,请广大债券投资者核实后 及时联系公司处理。如债券持有人未在上述期限联系公司处理,资金将继续暂存在偿债专户。建议债券持有人在近期不进行担保品划 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可能导致兑付不成功的操作。 三、第二期债券注销及资金发放安排 “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债券,除司法冻结、司法扣划、担保品划转等原因从而导致偿付失败外的债券,其余偿付债券将于2025 年7月29日(周二)申请注销,“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周四)。 四、兑付方法 “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岭南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 户。 五、其他说明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电子邮箱:ln@lingnan.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8a93e520-d551-46ea-838a-8daaca586983.PDF ─────────┬──────────────────────────────────────────────── 2025-07-28 18:06│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0c114a03-758a-4941-bfff-26242f05818d.PDF ─────────┬──────────────────────────────────────────────── 2025-07-23 20:36│ST岭南(002717):关于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如因司法冻结、划扣、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原因造成拟偿付债券不足或债权人变更等情形,从而导致偿付 失败的,请债券持有人及时联系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债券持有人在近期不进行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可能导致 兑付不成功的操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多渠道地筹措资金。资金兑付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岭南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岭南转债”偿债方案的议案》。根据“岭南转债”偿债方案,公司已于2025年1月27日完成了“岭南转债”第一期偿付, 第一期偿付后剩余债券本金为41,072.13万元(扣除第一期因处于司法/质押冻结状态而未偿付的0.21万元本金后,剩余债券本金为41 ,071.92万元)。“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如下: 一、“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 2025年7月31日前,“岭南转债”第二期偿付安排将以“岭南转债”剩余债券数量扣除第一期因司法/质押冻结而暂未偿付的债券 数量为基础进行部分偿付。债券实际面额保持不变,并按偿付数量扣减持有人所持仓的债券数量。公司目前仍在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 ,最终的偿付方案公司将在2025年7月28日收盘后公告。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次偿付。 二、提醒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多渠道地筹措资金。资金兑付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第二期偿付方案的实施将根据债券持有人实际持有情况进行支付。对于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的债券,待其权利受 限情况解除后可予以偿付,具体偿付方式及要求,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会将相应的偿付资金暂存于公司的偿债账户中。 如因司法冻结、划扣、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原因造成拟偿付债券不足或债权人变更等情形,从而导致偿付失败的, 请债券持有人及时联系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公司拟按2025年7月23日名册预计算第二期可转债的派发明细,实际兑付以债券注销日 投资者持有情况为准。建议债券持有人在近期不进行担保品划转、转托管以及非交易过户等可能导致兑付不成功的操作。 三、其他说明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电子邮箱:ln@lingnan.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f774f9e4-e876-4910-9816-4a2141718053.PDF ─────────┬──────────────────────────────────────────────── 2025-07-23 20:36│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ST岭南(002717):岭南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21d9d3da-52f3-44c6-9785-083b3268d4dd.PDF ─────────┬──────────────────────────────────────────────── 2025-07-23 20:32│ST岭南(00271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9,401.23万元(暂计至2025年6月4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近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传票》《民事起诉状》等 相关起诉材料,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或“原告”)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被告:岭南水务(紫金)有限公司(被告一)、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 (四)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44191000-2019年(东本)字0061号)项下债务,具体包括: (1)借款本金人民币:281611300元; (2)利息(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6月4日为11386978.6元,自2025年6月5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五年期以 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0.25%的标准计付; (3)复利(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6月4日为114032.01元,自2025年6月5日起,按前述未付利息金额为基数,按五 年期以上LPR加 0.25%的标准计: 前述各项费用截止2025年6月4日为293112310.61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900000.00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第一、第二项诉讼请求所列被告一应付债务(以上债务暂计为:294012310.61元,实际计算至清 偿之日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一基于《紫金县整县(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金额 以被告一应承担的本案债务总额为限)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 (五)诉讼事实 2019年6月2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编号为44191000-2019年(东本)字0061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下称“案涉《借款合同 》”),约定:原告向被告一发放贷款33568万元,专项用于紫金县整县(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借款期限240个 月(2019年6月21日至2039年6月20日),年利率 4.9%,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20日),分期偿还本金,同时约定:逾期还款 按年利率加收50%罚息,对未付利息按年利率计收复利,因被告一违约致使原告采取诉讼手段实现债权的,还应承担原告为此支付的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原告与被告一分别于2019年6月21日、2020年5月14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一)》及《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补充协议》,约定:在原 告向中国人民银行成功申请用于支持特定领域开发建设的抵押补充贷款(下称“PSL 专项贷款”)供被告一作贷款资金使用时,借款 年利率变更为4.545%;依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要求,将利率调整为五年期LPR加5个基点(BP)。 原告依据上述合同,于2019年6月25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间,依约分七笔发放贷款共计33568万元。 因被告一向原告申请延期还款,双方分别于2022年12月3日、2023年12月19日、2024年9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完成 还款计划调整,并最终约定:由原“按季结息”调整为“按年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年12月20日,且双方重新确定分期还款金额及 时间节点。 被告一违反案涉《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时于2024年12月20日向原告支付借期利息6259800元,被告一上述逾期还款行为已构成 违约,原告有权提前收回全部案涉借款,要求被告一归还案涉借款本息。 借款期间,原告分别与被告二、被告三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为《借款合同》项下相应债权费用承担担保责任。 关于原告诉请就《紫金县整县(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所涉诉讼请求 的事实与理由:为确保被告一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6月21日(即案涉《借款合同》签订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权利质押合同 》,约定:被告一将其享有的案涉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原告已于2019年6月24日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岭南 紫金公司出具同意质押决议文件,同意将未来20年(2020-2040年)《紫金县整县(镇、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给农发银行。 截至原告起诉之日,甲方未对案涉PPP项目合同项下工程量开展财审工作,也未对工程的造价总额进行核定,更未依案涉PPP项目 合同约定向被告一支付可行性费用、污水处理费用等,直接导致原告质押应收账款无法实现。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于2019年6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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