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6 湖南白银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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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16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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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1 │湖南白银(0027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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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0 │湖南白银(00271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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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9 │湖南白银(0027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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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28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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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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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7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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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7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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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7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自主开发珠江桥土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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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6 │湖南白银(002716):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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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16│湖南白银(00271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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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3 日、7 月 18 日、9 月 4 日及 10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260.06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324.06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月 24 日、
2025 年 7 月 18 日、2025 年 9 月 5 日及 2025 年 10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
25 年10 月 31 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7,5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82,
308.86 万股)的 0.62%,最高成交价为 6.74 元/股,最低成交价 4.47 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 92,600,588.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e244f5e7-107b-432e-a3d8-4641c674c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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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1│湖南白银(0027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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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
发出,于 10 月 30 日上午 9:30 分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号湖南白银 316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5 年 10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54f5f83-9043-4b5d-abc1-3d57db911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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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10│湖南白银(00271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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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
发出,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号湖南白银 316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 人。
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5 年 10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3c4f7eb-f62a-4e15-95a8-d76bc8412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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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9│湖南白银(0027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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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00271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df963b0-8154-41fc-8fdb-59b833768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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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28│湖南白银(0027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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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湖南白银,股票代码:002716)交易价格于 202
5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核实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披露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未向第三方提供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
的相关信息。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9e5891b-630d-46e5-b05f-22df35800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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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8:12│湖南白银(0027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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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持有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44%)的股东郴州市
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11 月 10 日至 2026 年 2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6,46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8,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郴州国控拟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
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郴州国控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郴州国控 210,000,000 7.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 年 11 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郴州国控通过公司重整出资人权益 调整
程 序有 条件受 让资本 公积 金转增 的股票210,000,000 股。
3、拟减持股份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实施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郴州国控 56,460,000 2.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8,230,000 1.00%
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8,230,000 1.00%
5、拟减持股份价格: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 2 月 9 日)
。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 2020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至郴州国控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转增股
票。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
稳定,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6 月 9 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3)自公司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郴州国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郴州国控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郴州国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郴州国控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6f4d9a06-ee1a-4b81-bed9-9c7280831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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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7│湖南白银(00271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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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00271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241aa11c-acd1-4eff-8192-5c6aed63a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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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7│湖南白银(002716):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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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经竞争性谈判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
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
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
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
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云飞扬,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士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健担任,天健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
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5年度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天健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竞争性谈判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实施采
购,根据评审结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
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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