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13 *ST东易 更新日期:2026-05-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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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1 │*ST东易(00271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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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 │*ST东易(002713):关于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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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 │*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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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5 │*ST东易(002713):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东易日盛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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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 │*ST东易(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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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 │*ST东易(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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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36 │*ST东易(002713):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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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 │*ST东易(0027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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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3 │*ST东易(002713):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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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2 │*ST东易(00271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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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1│*ST东易(00271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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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张
建华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人事调整,经与刘斌先生协商一致,公司与刘斌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
0万元,具体事项、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发放。公司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刘斌先生于2026年3月2日离任公司董事,其离任后十二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4d6d6f-6cf9-4a4c-af59-b26674d07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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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ST东易(002713):关于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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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6 年 3月 2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相关事项,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斌先生辞去其前述职务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斌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
的十二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
现因公司内部工作、人事调整,经与刘斌先生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刘斌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
费用合计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事项、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发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经审议,公司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刘斌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事项、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发放。
公司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离职人员支付经济补偿,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公告披露内容外,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刘斌先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fe1fbe2-045a-44d7-b44d-3f07c0f0b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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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ST东易(002713):关于股价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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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于 2026 年 5月 1
3 日、5月 14 日、5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公司已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本次申请尚需获得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
施情况,督促减持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本次申请尚需获得深
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拟承接导入的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规模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
的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投入成本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以及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无法协同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著科技”)拟向公司无偿捐赠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尚未建成投产,存在
大额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时间周期延长的风险;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和林格尔智算中心机柜使用率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盈利能力
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316def2-deb7-412d-8be8-dbc9b7da9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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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5│*ST东易(002713):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东易日盛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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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东易日盛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c8f6a86-6bc5-4500-84f7-a8141d53b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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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ST东易(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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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东易霖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均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存续分立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8 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暨权
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东易霖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晨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分立
完成后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将持续共同严格遵守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双方约定,减持额度
按照转让后双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分配归属,即霖鲲科技分配 67%,天津晨尚分配 33%。
2023 年 12 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的公告》, 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 01 破 501 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本次公司重整完成后,霖鲲科技不再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霖鲲科技持有公司 67,738,128 股、持股比例为 7.12%;天津晨尚持有公司 66,578,594 股、持股比例为
7%。
二、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霖鲲科技和天津晨尚签署的《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内部减持额度分配比例变更为霖鲲科技分配 50%、天津
晨尚分配 50%。《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津东易霖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
经平等协商,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就内部减持额度分配比例调整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补充协议,作为对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签订的原协议之补充。
(一)调整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减持额度内部分配比例变更为:甲方 50%、乙方 50%。本次调整仅为双方内部减持额度使用安排,不涉及东
易日盛股份持有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实质变更。
(二)承诺与保证
1. 甲乙双方均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合法有效;
2. 双方承诺,本次调整仅为双方内部额度使用安排,不改变合并计算、共同遵守监管规则的法定义务,不突破监管规定的总量
上限,不影响双方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承诺履行。
3. 本次调整不构成变相规避减持监管限制,也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在持续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严格遵守监管减持额度上限的前提下,协商调整内部减持额度
分配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或变相规避监管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霖鲲科技和天津晨尚签署的补充协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分立后主体减持额度内部协商分配比例
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072de5d-c36c-4947-968e-6f1c3a34cc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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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ST东易(0027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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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晨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66,578,594 股,持股比例为 7%,以下简称“天津晨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6月
2日-2026 年 9月 1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57,02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5%;通过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14,0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天津晨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 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天津晨尚 66,578,594 7%
1.2022 年 9月 1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东易霖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鲲科
技”)决定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霖鲲科技和天津晨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2.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公告》,霖鲲科技与天津晨尚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晨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6,578,594 股。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原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而来;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6.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57,02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东易日盛总股本的 0.5%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14,052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东易日盛总股本的 1%。
若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本次减持计划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8.前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所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持股 5%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天津晨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晨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d78600f-5fda-4bc8-851f-dd4b36077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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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36│*ST东易(002713):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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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持续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进行股票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及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了合计 81,314,039 股转增股票的过户。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及管理人
已根据《重整计划》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了 11,856,358 股股票的过户。
近期,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及管理人依据《重整计划》向部分债权人
指定证券账户完成 4,997,148 股股票的划转,本次股票过户完成后,公司及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完成了累计 98,167,545 股转增股票的过户,该等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3a6fa16-dc04-4fc2-8226-a48d632173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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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ST东易(0027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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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86 亿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449bb3f-180c-4b27-a049-2eedd6b20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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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3│*ST东易(002713):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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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审计,截至 2025 年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86 亿元,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本次申请尚需获得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 东易”,证券代码仍为
“002713”,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
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
》。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 88,564.05 万元,由负转正。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
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华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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