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9 天赐材料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6 16:32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1 18:49 │天赐材料(00270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21 18:49 │天赐材料(00270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20 16:47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1-20 16:46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1-2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1-16 16:24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1-16 16:2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1-13 19:22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
├─────────┼──────────────────────────────────────────────┤
│2026-01-08 17:09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
─────────┬────────────────────────────────────────────────
2026-01-26 16:32│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9241a53-dfc0-4f03-a51c-98781dc62279.PDF
─────────┬────────────────────────────────────────────────
2026-01-21 18:49│天赐材料(00270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有新提案提交表决,2026年1月7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21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1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1月 21日下午 15:00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03人,代表股份 850,46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495,760股)的 41.990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人,代表股份 703,146,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
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8,495,760股)的 34.716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291人,代表股份 147,321,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8,495,760股)的 7.2737%。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21,103,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72%;反对票 29,170,742 股;
弃权票 193,892 股;该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0,005,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5%;反对 251,845股;弃权 211,392股;该议案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060,965 股;反对 251,845 股;弃权 211,392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1,42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604%;反对 263,445股;弃权 18,783,729股;该议案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桑健律师和贺双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ee6ec082-0f7f-4c3e-872b-7fe7a38f2cb6.PDF
─────────┬────────────────────────────────────────────────
2026-01-21 18:49│天赐材料(00270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6年 1月 6日、 2026
年 1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发布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广
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该等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
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经核查,贵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有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25,395,827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303人,代表股份850,468,47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0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及补充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21,103,8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5472%;
反对29,170,7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300%;弃权193,8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50,005,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55%;
反对251,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6%;弃权211,3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9%。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831,421,2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7604%;
反对263,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10%;弃权18,783,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2086%。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2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9169ea84-c86b-4024-9e6c-39ba1cf34c2a.PDF
─────────┬────────────────────────────────────────────────
2026-01-20 16:47│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2a40247-fb1f-4441-bc24-8e176aa92141.PDF
─────────┬────────────────────────────────────────────────
2026-01-20 16:46│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 5月 8日
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其中对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财
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2026年 1月 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4亿元。
2026年 1月 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新动力”)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 10月 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 88 号(备案经营场所:龙山大道 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一照多址”增设的经营点不得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江天赐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53,101.42 1,278,613.72
总负债 397,565.19 407,391.25
净资产 855,536.23 871,222.47
九江天赐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0,409.23 825,091.42
净利润 11,301.24 14,356.77
2、公司名称: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26,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山大道 29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江新动力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1,469.76 175,417.71
总负债 50,583.76 55,173.48
净资产 110,886.00 120,244.23
九江新动力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733.54 121,308.71
净利润 9,042.36 9,116.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保证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对象: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4亿元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6 年 1 月 19日至 2029年 1月 18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保证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对象: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1亿元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6 年 1 月 19日至 2029年 1月 18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9,370.406 万元,提供担保余额为 120,104.23 万元,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17%。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总金额为 6,79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6,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2%。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九江天赐);
2、《最高额保证合同》(九江新动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c9b2246-64a7-4752-b82c-95bf92f9ccb4.PDF
─────────┬────────────────────────────────────────────────
2026-01-20 00:00│天赐材料(00270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485c251-0319-4d3c-a1ff-86f4737c8b08.PDF
─────────┬────────────────────────────────────────────────
2026-01-16 16:24│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州天赐高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