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9 天赐材料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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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2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与摩洛哥王国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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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15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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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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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赐材料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
│ │事务报告(2025年度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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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7 │天赐材料(0027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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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6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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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41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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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39 │天赐材料(0027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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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39 │天赐材料(002709):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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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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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20│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与摩洛哥王国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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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为战略投资协议,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环评评估、项目实施和运作所需的相关的行政手续、项目支持和配套措施等,能否全部取得存在不
确定的风险。
项目整体规划实施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存在项目进度、产能、投资强度、创造的就业岗位等不达协议约定的风险,存在
因未满足协议约定导致退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贴的可能。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摩洛哥天赐年产 3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等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预案》、《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项目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
合同及文件。
二、项目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Tinci Materials Jorf Lasfar SAS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摩洛哥王国签署了《CONVENTION D
'INVESTISSEMENT RELATIVEAU DEVELOPPEMENT D'UNE USINE DE FABRICATION D’ELECTROLYTE ETDE LIPF6 AU ROYAUME DU MAROC》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通过项目公司在摩洛哥投资建设电解液与原材料一体化生产的综合基地,生产年产 15 万吨电解液产
品及其关键原材料。摩洛哥王国根据适用条例为本项目提供必要支持及在本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相应补贴。
2、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在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摩洛哥王国
2、单位性质:摩洛哥王国政府
3、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投资协议由公司(以下称“投资者”)及其全资孙公司 Tinci Materials JorfLasfar SAS (以下称“项目公司”)与摩洛哥
王国签署。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项目公司在摩洛哥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解液产品及其关键原材料,本项目将在杰迪代省(卡萨布兰卡-塞塔特大
区)位于 Jorf Lasfar 的工业园区内实施,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 25.76 亿摩洛哥迪拉姆(约 2.8 亿美元)。
2、公司及项目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按协议约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本和表决权;同时,公司承诺按约定分阶段向项目公司缴付资本金
。除上述资本投入承诺外,项目公司将采用其他融资方式,包括自筹资金、租赁或银行债务,为总投资中未由其自有资金或准自有资
金覆盖的部分提供资金,具体方式由项目公司自行决定。
(2)项目总投资额为 25.76 亿摩洛哥迪拉姆(约 2.8 亿美元),项目公司承诺本协议生效日期起 5 年内实现项目投产,如果
工程开工条件因非投资者或项目公司的原因未得到满足,时间表将相应延长。
(3)公司承诺,本项目在投产之日起 5 年实现约定的生产和出口目标。
(4)投资者承诺到 2028 年将在摩洛哥创造约定数量的稳定就业岗位。
3、摩洛哥王国的承诺
(1)摩洛哥王国承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项目公司提供因工业加速区地位而产生的所有海关和税收优惠。
(2)摩洛哥王国承诺,基于项目公司实际实现的投资总额及就业人数,根据适用的条例,对项目给予补贴支持。如项目公司未
能实现协议约定的投资总额、创造稳定就业岗位等条件的,项目公司需退还其已收取的部分/全部投资补贴。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与摩洛哥当地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布局
,推进全球化战略。摩洛哥政治经济环境稳定,外贸环境友好,且具有丰富的磷矿资源,与欧洲隔海相望,地理优势、成本优势显著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摩洛哥实现电解液及其他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的进程,以覆盖欧洲地区对电解
液及其他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需求。本次合作事项是公司完善全球化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建设周期较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已取得了 ODI 审批手续,尚需取得建设用地、环评评估、项目实施和运作所需的相关的行政手续、
项目支持和配套措施等,能否全部取得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2、政策风险。海外投资与经营面临着当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为战略投资协议,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整体规划实施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存在项目进度、产能、投资强度、创造的就业岗位等不达协议约定的风险,存
在因未满足协议约定导致退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贴的可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7f8667a-d27c-4206-9799-715f0fbf6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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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15│天赐材料(0027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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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
情况,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总担保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九江天赐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资源循环”)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1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伟
注册资本:26,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
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选矿,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
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天赐资源循环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4,516.56 144,489.00
总负债 116,077.70 95,893.19
净资产 48,438.86 48,595.81
天赐资源循环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9,831.89 59,126.93
净利润 14,346.19 141.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保证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对象: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1 亿元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
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7,600 万元,提供担保余额为 154,792 万元,占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1%。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总金额为 6,79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6,7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2%。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80b6061-e9a3-4d47-955a-e370fb066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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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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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关于天赐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1fe2046-fe3b-4fa0-956a-b79fb2372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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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天赐材料(00270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赐材料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2025年度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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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之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本次债券受托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国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天赐材料于 2025 年 5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8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年第 87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41,0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
经深证上[2022]999 号文同意,公司 34.10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10 月 2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上市数量 34,105,000 张。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8.82 元/股,截至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最新转股价格为 28.60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实施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8.82元/股调整至 4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月 16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26,661,516 股减少为 1,925,333,110 股。根据《募集说明
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48.22 元/股调整为 48.2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5,334,258 股减少为 1,924,1
56,460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8.23
元/股调整为 48.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10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董事会决定将“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25 元/股向下修正为 2
8.8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
5、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8.88元/股调整至 28.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6、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
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4,156,986 股减少为 1,918
,823,609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
58 元/股调整为 28.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
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7、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
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18,825,051 股减少为 1,914
,343,762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
59 元/股调整为 28.6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2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
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关于本期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27073 债券简称:天赐转债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28.60元/股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28.50元/股
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5月22日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8,619,2
6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914,344,11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619,260 股
后的 1,905,724,851 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905,724,851股×0.1元/
股=190,572,485.1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即 190,572,485.10 元÷1,914,344,111 股= 0.0995497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P1=P0-D=28.60- 0.0995497=28.5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2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派发现金股利事项调整“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符合《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国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836b066-abea-4649-9093-eb09d3e3b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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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7│天赐材料(00270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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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
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
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
式分配。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619,260 股后的 1,905,724,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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