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705 新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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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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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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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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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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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2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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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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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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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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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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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 │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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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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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5638d52-0af8-4dec-8d57-3e1be502c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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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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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8e666c6-61cc-4df0-9972-0a506ad5b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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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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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
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承诺函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0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963,06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4元/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a24a0c5-bbfb-4c7c-bb47-a81da927d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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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4│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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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将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
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8:3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 17:30前
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28322,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8077de1-5a64-4b8a-9301-0dd388c33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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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2│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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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承
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5、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并符合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
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6ecb5b3-a243-40f0-a2f3-f0264589e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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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新宝股份(00270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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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
股份全部以最高价 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
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dc26c68-2b4a-49f4-b42d-547479e8f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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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宝股份(0027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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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6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6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曾展晖 2,307,447 0.28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3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熊梦锦 1,621,300 0.2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6 年 4 月 28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份总数比例(%)
1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354,519,179 43.87
2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83,816,782 22.75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57,836 1.02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5,415,700 0.67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价 2,545,000 0.31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1903 1,948,289 0.24
组合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1,907,493 0.24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1,667,700 0.21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熊梦锦 1,621,300 0.20
10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盛世华彩投 1,567,438 0.19
资账户
注 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注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特别说明: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3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比例为 0.79%
,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7ffd7ab-eb53-42b0-9944-2640902b7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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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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