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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2(海欣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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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702 海欣食品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7 17:16 │海欣食品(00270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6-04 18:16 │海欣食品(00270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00:00 │海欣食品(0027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00:00 │海欣食品(0027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6 17:11 │海欣食品(00270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4-25 16:35 │海欣食品(00270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25 16:35 │海欣食品(00270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 │2025-04-25 16:35 │海欣食品(002702):国金证券关于海欣食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5-04-25 16:35 │海欣食品(00270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 │2025-04-25 16:35 │海欣食品(002702):国金证券关于海欣食品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 2025-06-17 17:16│海欣食品(00270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含)-5,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2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19,293 股-8,038,585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2%-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若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相应的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年 6 月 19 日和 2024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最高成交价为 3.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767,23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 1%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最高成交价为 4.35 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60,155.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 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滕用庄先生,在回购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合计4,20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76%(总股本已剔除本 次已回购股份),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滕用庄先生的父亲滕国铿先生在回购期间 因误操作分别买入、卖出公司股票 203,6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1%(总股本已剔除本次已回购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 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19,70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93,860,025 16.89% 104,535,950 18.81% 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 0 0% 7,519,700 1.35% 用账户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899,975 83.11% 451,224,050 81.19% 总股本 555,760,000 100% 555,760,000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滕用庄先生在回购期间增持份额按 75%锁定为限售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b811d0ca-52f2-4d97-9ab6-51180b166612.PDF ─────────┬──────────────────────────────────────────────── 2025-06-04 18:16│海欣食品(00270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含)-5,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2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19,293 股-8,038,585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2%-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若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相应的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年 6 月 19 日和 2024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最高成交价为 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856,9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e5689a0-cf11-4c52-a276-3cb6510f668f.PDF ─────────┬──────────────────────────────────────────────── 2025-05-20 00:00│海欣食品(0027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孔非凡律师、应 佳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 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 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新舟路 66 号福建长恒食品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19日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 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83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212,765,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38%。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 行了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 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79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448%;反对票 826,400 股,弃权票 142,100 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820,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61%;反对票 802,490 股,弃权票 141,900 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806,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496%;反对票 758,860 股,弃权票 199,500 股。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76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86%;反对票 799,390 股,弃权票 203,610 股。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759,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74%;反对票 824,900 股,弃权票 180,600 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78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373%;反对票 759,850 股,弃权票 224,510 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69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48%;反对票 768,360 股,弃权票 306,540 股。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6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746%;反对票 827,890 股,弃权票 289,900 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1,583,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47%;反对票 889,300 股,弃权票 292,100 股。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会议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3fe53fe3-e3f9-4192-9a03-09e3bc5d87eb.PDF ─────────┬──────────────────────────────────────────────── 2025-05-20 00:00│海欣食品(0027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9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新舟路 66 号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83人,代表股份212,765,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按已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为548,310,000股,下同)的比例为38.8038%。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09,5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2110%。 (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9人, 代表股份3,25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7%。 (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79人,代表股3,25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27%。 (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6)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11,796,540 99.5448% 2,281,540 70.2004% 反对 826,400 0.3884% 826,400 25.4274% 弃权 142,100 0.0668% 142,100 4.37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11,820,650 99.5561% 2,305,650 70.9422% 反对 802,490 0.3772% 802,490 24.6917% 弃权 141,900 0.0667% 141,900 4.366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11,806,680 99.5496% 2,291,680 70.5124% 反对 758,860 0.3567% 758,860 23.3493% 弃权 199,500 0.0938% 199,500 6.138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11,762,040 99.5286% 2,247,040 69.1388% 反对 799,390 0.3757% 799,390 24.5963% 弃权 203,610 0.0957% 203,610 6.26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11,759,540 99.5274% 2,244,540 69.0619% 反对 824,9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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