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96 百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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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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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5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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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 │百洋股份(002696):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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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 │百洋股份(002696):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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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 │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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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 │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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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 │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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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1 │百洋股份(00269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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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54 │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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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54 │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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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百洋股份(00269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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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00269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009080f5-fbb8-41a9-b924-f06eab1ba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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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05│百洋股份(0026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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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4,400 万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23,9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30,500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钦国”)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星光支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星光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对北海钦国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本次担保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审批 已使用 剩余可使用
方 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 北海钦国 0 1,000 3,000 1,000 2,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6月 12 日
注册地址:市侨港镇半岛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曾敏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产品收购,生产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人造冰生产、销售(不含食用冰),渔需品
(不含石油)、鱼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海钦国 100%的股权。
北海钦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或有事项。
北海钦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5年半年度(或2025年6月 2024年度(或2024年12月31
30日)未经审计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023,270.93 43,326,111.89
负债总额 30,204,794.03 15,124,140.91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0,160,210.70 15,077,057.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583.33 47,083.33
净资产 30,818,476.90 28,201,970.98
营业收入 50,645,487.82 95,354,053.80
利润总额 2,565,066.72 362,842.70
净利润 2,565,066.72 362,842.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桂林银行星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海钦国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 1
,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
产生的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乙方(债权人,即桂林银行星光支行,下同)同意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甲方(保证人,即公司,下同)同意保证期间至重新
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短于前述条款所约定的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按
前述条款约定确定。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北海钦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北海钦国在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北海钦国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4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9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7
,847.17万元(含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43.49%;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桂林银行星光支行签订的以北海钦国为被担保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b4709019-bb5e-4059-9775-f28e93232f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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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百洋股份(002696):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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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002696):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c5511ef-b4eb-495c-9bc7-f1b20eed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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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百洋股份(002696):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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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
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于2025年半年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存在减值可能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42.7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月 30 日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准备 1,766.65
其中:应收账款 1,787.93
其他应收款 -24.67
应收票据 0.07
预付账款 3.32
二、资产减值准备 1,176.10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183.5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7.47
合计 2,942.75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
,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787.93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相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根据
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4.67万元。
(二)预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预付账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不计提损失准备;②把存在客观证
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预付收款项,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冲
回预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15万元。
(三)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07万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Ⅰ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
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83.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事项全部计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2,942.7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
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4782bd1-4046-4db5-bb11-ded3b1e0f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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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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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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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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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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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2│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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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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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1│百洋股份(00269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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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韶光先生、王玲女士、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以视频实时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李奉强先生、
孙立海先生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afe8f45-993d-4625-b34e-52343972f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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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54│百洋股份(00269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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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就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百洋产业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 2025年 7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公告了召开会议的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
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强先生主持。
4、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18日
9:15至 15:00。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
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
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
会的资格。
2、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2 名,代表股份数104,47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0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有效投
票的股东共计 134人,代表股份数 1,95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7%。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3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106,434,49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37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134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1,95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
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了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议案 1.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945,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403%;反对 324,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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