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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93(双成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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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93 *ST双成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2 16:47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2026-03-23 17:04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印章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 ─────────┬──────────────────────────────────────────────── 2026-04-02 16:47│*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财务类退市 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0 日披露《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现公司 将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上会”)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汇总及分析,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底 稿。同时,上会质量控制部门正执行相关复核程序。公司与上会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 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股票于 2 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 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60fcb1e-a2ef-4489-bf90-eb2bdfca5501.PDF ─────────┬──────────────────────────────────────────────── 2026-04-01 00:00│*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 2024 年 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 年 1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 年 2月 1 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 年 3月 4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cbed131-62ea-4603-a444-86f23c1cc4c0.PDF ─────────┬──────────────────────────────────────────────── 2026-03-23 17:04│*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定于 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1日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增加额度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有关公告。3、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4、议案 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或其它持股 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 2026 年4 月 3日下午 16:30 前送达公司,并电话 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以备查验。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联系人:于晓风女士、李芬女士 电子邮箱: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lifen@shuangchengmed.com联系电话:898-68592978 传真:898-68592978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 16 号 邮政编码:57031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08b1bde-b9cf-40ff-a574-6ac12d7eb311.PDF ─────────┬──────────────────────────────────────────────── 2026-03-23 17:04│*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109d92f-7362-4a06-ad55-ba66219cea95.PDF ─────────┬──────────────────────────────────────────────── 2026-03-23 17:04│*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2bcabf7-7a92-4061-88ce-508c89844244.PDF ─────────┬──────────────────────────────────────────────── 2026-03-23 17:04│*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9c2b647-ab48-475a-bf26-b2caf54eb285.PDF ─────────┬──────────────────────────────────────────────── 2026-03-23 17:04│*ST双成(002693):双成药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 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 (该第三方不应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收取合理的报酬。在剔除相关税费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年化收益率不 得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其他情形的财务资助,年化收益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 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且关联董事须回避表 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前,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资助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 等。并应当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董事会在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董 事应当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公司 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还应 当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须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 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 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第三章内部执行程序 第十三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财务部负责做好被财务资助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由公司审计部对财务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资助对 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十六条 公司审计部协同财务部做 好对被资助企业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三)与资助有关的协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八条公司披露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务 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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