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6 亿利达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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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1 │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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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7 │亿利达(002686):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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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7 │亿利达(00268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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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6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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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5 │亿利达(00268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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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 │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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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 │亿利达(00268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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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 │亿利达(00268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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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 │亿利达(00268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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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 │亿利达(00268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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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1│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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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901bf68f-3f79-4e25-b851-886a9457f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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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7│亿利达(002686):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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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edacfa4-8b56-48cc-ac73-10be7f01f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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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7│亿利达(00268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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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
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0896c98-fb25-4e9e-865e-709b8bf36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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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6│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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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4ece043-10f7-40f8-818c-e599f847c4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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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5│亿利达(00268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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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
会(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停止履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同
时修订《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最终版本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4、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顺应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趋势,优化内部监督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撤销监事会办公室。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5f318a2-0050-4660-ad8e-1bfb258f5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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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亿利达(0026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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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0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 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
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
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
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
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
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4a741ca0-43b6-4b55-8cda-93b2996430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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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亿利达(00268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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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00268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7828d93-76a5-4fed-8bea-f37a67c73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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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04│亿利达(00268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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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重大情
形或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
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三)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四)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五)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六)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挂牌;
(八)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
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十)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十一)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二)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十五)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六)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
响其履行职责;
(十八)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
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十九)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十)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被泄漏;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形式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
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知悉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
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
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
,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条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的,所报送文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记载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的书面说明文件;
(二)所涉及的协议书、意向书、协议、合同等;
(三)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四)中介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五)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应当遵守公司相关保密制度,不得在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对外泄露知晓的重大信息内容。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违反本制度的,董事会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二)考核罚款;
(三)降薪、降职、调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报告的重大信息,为本公司内部制定的重大信息定义。董事会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所报告的重大信息加以确认,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需要披露的重大信息,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报告,指事件、决定、合同形成时或预见即将发生时报告,最迟不晚于 24 小时内报告。
(三)本制度所称“本公司”,是指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所称“公司”,包括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董事会”,是指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本制度对金额范围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条 本制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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