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82 龙洲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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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8 │龙洲股份(0026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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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 │龙洲股份(00268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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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 │龙洲股份(00268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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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 │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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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5 │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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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龙洲股份(0026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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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龙洲股份(00268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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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龙洲股份(00268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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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龙洲股份(002682):《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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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龙洲股份(0026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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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8│龙洲股份(0026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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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立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 及 2.01、2.0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00 包含子议案 2.01-2.05 共计 5 项,该 5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在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提供上述两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89b6146-8ccf-4f51-b615-1b2a066a4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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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龙洲股份(00268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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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再设立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次取消监事会(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将“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统一调整为“总裁”“副总裁”;
3.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描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4.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是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进行对照修订,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不再逐一列示修
订前后对照情况,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5 年10 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通过
该议案后,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拟对公司部分制度的名称
、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 是
制实施细则》
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是
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1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否
12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否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否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1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 否
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上表中 1-5 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16 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
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6d682bf-083d-48f5-b821-b104bd5ac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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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龙洲股份(00268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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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 童益恭
历史沿革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
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
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涉及人员 15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龙洲股份、游族网络、中闽能源、
白云电器、福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注册会计师,2021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华兴
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龙洲股份、福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霞,注册会计师,199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 年开始在华兴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龙洲股份、睿能科技、漳州发展、招标股份、海峡环保、宇瞳光学、纬
达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霞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华兴及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霞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公司审计主体数量以及
需投入的审计资源等因素。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7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2025 年
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
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经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例会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dd79a6a-528e-4e4d-b547-d866b76e9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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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龙洲股份(00268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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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明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层或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
告》,以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意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5 项制度;同意公司修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11项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
告》,以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16 项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与该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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